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据传今年11月喇嘛们会在印度集会 -- m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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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建议再版: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

并住址80后善男信女集体研读讨论。也算世俗化喇嘛教的一个手段。

家园 靠,少儿不宜

太SM了也。

家园 这个事儿人大应该立法:在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公园、剧场,

也就是在“public property”,能不能进行宗教活动,都应该有法规。

家园 投诉要找对部门,这很重要

兄台有没有兴趣整个资料,各种看不惯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有兴趣的话另开一楼。

比如,机场问题找民航总局,非法传教的的找宗教局,最好再附上从中央到地方的联系方式,等等等

家园 这个有点以讹传讹了

说是喇嘛是不给办护照的,但是他们给成都(应该是成都,那个喇嘛在康定那边,川藏边界的四川境内,归成都管辖)那里办护照的人员塞钱,一两万块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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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夸张了点吧?1、2万出入境的人就敢这样。要是出事了,那。。。。这是国家基本政策,政治高压,你给他50万他都不敢

你可以骂中国的警察腐败、不作为、乱搞,但是你不能说他傻

家园 不方便正式出版就盗版

找个爱国的盗版商让他发财,呵呵!

肯定一抢而空。

家园 现行《宗教事务条例》没有规定非宗教场所不得传教

国家一级的《宗教事务条例》并没有明文规定非宗教场所不得传教,相关的好像只有这么一段

 第十二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这“一般应当”,不怎么明确啊...

当然各地还有地方的宗教事务条例

但是有些地方的写明了,比如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进行传教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立宗教设施和宗教造像。

有些地方的就没写明

比如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你如果真要告到国家宗教事务局

还不一定有明确的法规支持

唉...

说句不和谐的

某党自己那套信仰说辞和宗教也没啥区别

按道理一山不容二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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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几十万人, 老和尚身体再好都得给累死。
家园 传教这事想起以前于建嵘的演讲

关于家庭教会,估计基层政府态度差不多

我刚才讲到在浙江看到的那块大牌匾,写着“基督教聚会处”几个大字,我到宗教部门去问,你们这里有家庭教会吗?他说没有。我说那个地方不 是有一个吗?他说我没看见。我们在河南调研时,找到地方的宗教局局长,他谈到家庭教会的情况,他说基督教徒有几万人。我说为什么你只说这么多,他说不好 讲,因为中央没有明确的态度。假如中央来调查,有十个我们只说一个,因为这不像种树,报得多有表扬,这个讲得越多麻烦越大。

家园 照您的标准是不是藏传的如法的不多了?

记得跑到美国的塔尔寺的阿嘉活佛直到90年代也是吃肉的,后来还是俺认识的某人劝他吃素。

家园 这位同学,你思路太广了,连我都被震惊了。。。

真有这种可能性啊!

家园 不合适的言论,删除。
家园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此书被禁了

我看这书的时候是别人神秘兮兮地发过来说这是禁书啊

看完我也没觉得“禁”在哪?

是把藏区人描写得犹如动物一般吗?

而且我觉得写的不是很好

家园 可以外包

印度可是外包的专家

家园 这个有过这个政策。

  就是不能在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传教,同时也不得到宗教场所宣传无神论。

  问题在于基层政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要管的话还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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