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说不尽的铁路通勤那点事-从K256次“926”事 -- 忘情
跟北方有什么关系吗?
别提民营了, 直接说私营就得了。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于1986年3月14日成立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是中国铁路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首先老百姓不会再有如此便宜的长途交通方式
然后是国有资产大流失
还有一个隐含但是更严重的,是对中华大一统的经济政治多方面的严重威胁。
要是完全按照市场规则,铁路发路费,反正从左边口袋到右边口袋,和普通乘客一样买票乘车,想省钱也好想舒服也好自由选择。
铁路和旅客的纠纷与铁路内部职工的纠纷是两种性质。
媒体知道是铁路内部的问题,不再关注是很合理的。
举个例子,银行职员在大厅里打死储户,和银行职员在大厅里互殴致死,这是两类不同的事情。系统内部的纠纷对公众来说新闻价值没有那么大
不赞成文中有些观点,既然制度规定了通勤人员不能进入卧铺车厢,就不应该进入,没有什么“不通人情”的,况且文中也提到了可能会影响乘客、卫生之类的。
比如在工厂里,规定上班时间无故不能出车间或者串岗。如果这时这时本人所负责的机器正在待料,是不是也可以出去溜达一会或者睡一会。
很多制度就是防止小概率事件发生,尽管有时从某种角度看不合理,不近人情。
相比于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好像工资水平也一直是很低的。再说火车乘客素质良莠不齐,一些通往/来自民风彪悍地区的车里说话做事不注意不讲究的人特别多。。
没有身份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要说新闻价值,康菲公司的事够劲爆的,可南方系们一改对待国企的态度,选择性眼瞎了。
起因是翻译的一篇外媒的报道:
中国一家媒体在26日报道说,三名乘务员掐住一名中年男乘客的脖子,对他进行了野蛮的殴打,这名男乘客是为劝阻另一名乘客与乘务员发生的口角而遭到殴打的。
报道援引目击者和医院方面的话说,附近急救中心的医生被叫来实施救援,但是这名男子在医生还没有到的时候就死亡了。
一名女士声称就是事件的目击者。她说:“我们对乘务员粗暴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
法新社27日没有联系到江西省警方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这起事件使中国铁路系统再次受到丑闻的打击。在7月发生动车追尾事件之后,中国的铁路系统正在努力重建公众对它的信任感。
2月份中国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免职,他涉嫌从庞大的高铁合同计划中收受巨额的贿赂和回扣。(谭利娅译)
我说这个报道误导了读者,然后一个回复中自称跑过车的人来和我争铁路通勤员工也是乘客。
我说:
企业把产品卖给张三,张三称为企业的顾客,企业把产品当福利发给本单位员工李四,李四是企业的顾客不?
打人当然不对,但列车员铁路通勤员工之间的矛盾与列车员旅客的之间矛盾是一个性质不,这两者能等同吗?
退一步讲,就算铁路通勤员工是乘客,这个报道就没有误导了吗?
如果我是记者,把报道改成:K256次列车上,一铁路员工被人殴打致死。
请思考1:这个报道是否符合事实,被打死的是不是铁路员工,打人的是不是“人”?
请思考2:这个报道是否产生了误导?
请思考3:为什么记者不选择这样的表达方式来报道此事件?
此人回复:
再就是,我不知道你想得到的满意结果是什么,即使按照你说的,便乘人员不是乘客(作为曾经跑车的人我怎么都觉得别扭——便乘的如果不是乘客,是不是在列车上要承担当值乘务员的责任义务呢?承担的话,请问,你给发薪水?)——是也好,不是也罢,这种事不能让人们觉得很恶心么?要真是“非乘客”的话,那么乘客们可要问问了,你们铁路连自己系统内——和自己一样的“‘非乘客’性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殴打致死,那些不是你们系统的乘客们放到你手里还能好得了?
奇怪了,出了这种丑闻,不想着如何检讨自身,给公众一个交代,在这儿辩解是不是乘客!下回本班组成员值乘时互殴的话,再不会有人跟你抬杠了,那真的不是乘客,你觉得这种辩解很光彩你就继续说辞下去好了。
我的回复:
便乘的如果不是乘客,是不是在列车上要承担当值乘务员的责任义务呢?”这也是个混乱的逻辑,不是乘客就非得是乘务员?不是顾客就非得是营业员?你单位的同事跑你这儿来聊天,就非得帮你干活?请问,你给发薪水?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顾客当然要看他是否发生了购物行为,而不是看他是不是“不当值”。
公交公司员工免票乘坐公司的车,当然不是公交公司的乘客,否则,给自己单位的员工发自己生产的产品,员工是否也是本单位的顾客?
“要真是“非乘客”的话,那么乘客们可要问问了,你们铁路连自己系统内——和自己一样的“‘非乘客’性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殴打致死,那些不是你们系统的乘客们放到你手里还能好得了?”
这个逻辑就更混乱了,我这儿的电信公司还发生过员工之间闹矛盾出人命的事呢,“这种事不能让人们觉得很恶心么”?那去电信交个话费也要问问了:你们电信公司和自己一样的“非顾客”性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殴打致死,那些不是你们系统的顾客们放到你手里还能好得了?要么您受累当顾客的时候先去打听打听您要去的那家单位有没有出过员工之间打架闹出人命的事,再决定买不买这家公司的产品?
奇怪了,记者误导报道出了丑事,不想着如何澄清,给公众一个交代,倒是有你这么个在这里胡解什么“不当值的就是乘客”。下回记者把车上的铁路通勤员工之间打架出了人命报道成“铁路员工被乘客打死”的时候,再不会有人和你抬杠了,那真的是铁路员工被打死了,你觉得这种报道很正确的话你就继续辩解下去好了。
我的认为:列车员打死通勤职工当然是坏事,也当然应该整改,但这并不等于说什么屎盆子都可以往铁路上扣,面对如此明显的误导报道,一个自称是跑过车的铁路人(或者曾经是铁路人),不去为铁路澄清也就罢了,还非要主动把莫须有的罪名往铁路身上揽,实在是不可理喻,对这种人,我唯一想到的一个字就是:贱!不知道这位自称跑过车的耶稣基督似的人物面对不讲理的通勤员工时会是怎样一付嘴脸。
我奇怪的是:同样是铁路职工,同样看到过铁路上种种好与不好的事,此人和忘情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要说没有引导,我是绝对不信的。
从叶檀关于铁路私有化的文章开始。
再看看这个: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1/09/30/007888112.shtml
感觉这一且都是为铁路私有化而造舆论。
拭目以待吧,看看什么时候私有化。
原来如此,讲清真相不就和谐了,
民营、外资企业的责任感有国有企业强?
三鹿和沃尔玛、韩泰就是例子
南方系从07年到09年关于达娃之争完全倒向达能,从南方系的文章里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宗是个小人,不守信用,达能将完胜。事实上在达娃的全球23宗诉讼,达能全部败诉,这是南方系决不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