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根据FATCA: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1)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
或者
2)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如果是在美国境外居住,有20万美元以下财产的,就不用申报。那这个一般的小老百姓还是可以的啦。
这样的话,这个的法案的目标不是小老百姓啦??
万一你要和政府打官司,政府的法律团队也是很贵的,外聘律师更是动辄500-1000美元/小时。所以,追究普通工薪人士不划算。除非人品爆发,或者有人告发,才会轮到你。
但话说过来了,你有美国绿卡,但多数时间居住在中国,只要中国有20万美金资产,也就到线了!
否则在美的小留学生岂不是也要人人纳税了。他们中很多人名下在国内都有父母赠予的房产的。
是否有一出戏码是1%“兄弟”“骨肉相残”呢?如果因为这或因为那而逼得资本出走,我们的“池子”能兜得住吗?
但我不是100%的确定, 因为没有特意注意过这方面的情况,没有什么朋友还呆在学校里啦。
但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好像留学生在美国带了几年后,尤其是有收入的话,不管是不是F1, 就有一些税务上的申报了。所以你最好咨询一下专门给留学生报过税的会计,这样比较妥当。
大头有的是,先杀他们。
1,你压根不懂公司法,区别不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与个人收入的关系。
2,你不懂美国的收入税的税法。美国的收入税是cash法。你没有买卖收益,光有股份/资产是压根不收税的。所以你在中国有房子,没关系。美国人不会和你要钱。但是你卖了房子,就要报收入所得。
3,FATCA 是针对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的人的海外“投资”收益的。法案要求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对冲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前在国税局登记备案。美国人其实可能更倒霉。有消息说,目前有些银行为了规避高额费用已开始放弃客户。慕尼黑的HypoVereinsbank银行,即发函给1000至2000名客户,表示它今年底将对住在美国的客户,以及住在国外的美国人,终止证券服务。瑞士Leumi银行上个月也向证券客户发出类似通知;德意志银行今夏则对开设证券帐户的美国人取消所有服务。FATCA从去年制定后,推迟了一年到今年实施。以后的发展还要看看。
另外,留学生是包括的,属于Individuals meeting a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有大量闲钱搞投资的,算什么小老百姓。
所有的us tax payer.
说到底就是美国政府没钱了,博弈开始了,双方都有自己的底线。在这个基础上,收不收,向谁收,怎么收一一展开。
大家都知道,美国财政赤字上有大问题,除非美国政府找到解决财政问题的其他方案,否则对那些应纳税而未纳税的灰色收入,特别是移民下手,是最“正义”和最“简单”的。
收完了,如果问题解决,就适可而止,否则就继续开辟其他的不那么正义,不那么好收的税源。
总之,博弈一方,政府的底线是不能因为财政问题倒台。
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其实没那么管用。政府都破产了,谁来保护法律。
谁说过收税,放水,战争,对应的分别是抢富人,抢穷人,抢外国人。现在出个政策是抢有钱的“外国人”。倒也是另辟蹊径。精彩。
1)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税法的关系。
首先,美国没有真正的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Company,ULC)。
美国50个州公司法虽然不同,但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即公司是“有限责任”的--股东的偿债义务以股本投资额为限。
但“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最保护股东的Delaware 公司法规定,当股东或管理层被定罪“欺诈”时,要对涉及欺诈的债务负无限责任。而激进的纽约州公司法规定,前十名股东要对员工欠薪负无限责任。
美国没有ULC,但有其它众多的组织形式:
Limited partnership (LP):有限合伙制
Limited liability limited partnership (LLLP)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制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有限责任合伙制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有限责任公司--注意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是合伙制与公司制的一种杂交状态。
有关详细比较,大家可以放狗搜。不过上述四种模式,在税法上处理是一致的,都是flow through,都只在投资人这个层面纳税,这样可以避免双重纳所得税。
从税务处理的方式讲,加拿大的ULC类似于上述四种模式。所以美国人投资加拿大业务时,经常采用ULC,而美国IRS CODE说“Canadian ULC is disregarded for U.S. tax purposes, as profits and losses flow through to shareholders”.
除了上述四种情况,以及个别特殊批准的情况下(如Chapter S)公司,公司和股东都要交纳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
2)美国的所得税法不是“cash 法”.这是外行话。术语是:美国的所得税大部分情况下,基于"realized gain"。
但是,大部分情况不是全部情况。“realized”所得税缺陷很多,美国国会、IRS早已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美国联邦所得税增添越来越多的非"realized"成分,例如mark-to-market方法。
区别在哪里呢?realized:只要你不出售或处理资产,就一直不是realized,也就无须报税,直到你出售或处理为止。mark-to-market方法则是说,要根据市值调整保税额,好象你出售了资产一样。
目前仍是realized 为主,但mark-to-market趋势在金融危机之后非常明显。举例:你发现中美税务条约对你很有利,所以决定今后在中国报税;又或者,你打算放弃美国绿卡,那么,根据2008年税法,你的行为已构成“弃国”,你在全球资产(注意:不仅仅是美国资产)都必须mark-to-market一次性按照现有市值纳税--虽然你并不出售上述资产。境外金融资产,由于其流动性和监管难度,今后被全部mark-to-market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3、fatca只是一系列法令中的一个,它涉及外资金融机构,也涉及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你所提的,只是涉及外资金融机构的部分。因为fatca执行 (compliance)太昂贵,里面的规定太模糊、太危险,一些金融机构宁肯不做美国人的生意了。他们躲得掉,但你是公民、绿卡,你躲不掉。有几十个新旧法令等着你。还有源源不断的新法令在出台。
4、你故意在对fatca轻描淡写。实际上,看看短短几个星期,有多少网站在讨论此事,就知道这不是顺心事了。或许初期执行没有那么凌厉,或许IRS解释得很nice,但你是人家刀板上的鱼肉,人家已经在磨刀准备开斩了。
5、屁股决定脑袋,讨论到此为止。
本来吧,兔子国对财富外流就卡的极严。带个10万8万出来容易,想把上亿家产弄出来,那兔子的爪牙可能在你刚弄出个2,3百万的时候就把你抓了。前首富黄光裕貌似就是因为触犯了这条潜规则。当然,明面上不会这么说。中国的新生代富豪,身上几个没有点污点的?就算你一身正气,中国过去20年法律法规改来改去,你就算不违法违规的地方还能木有?
要抓基本上10个富人能抓9个,但兔子肯定不那么做。只要你把钱留在国内,发展国内生产,哪怕在国内消费,那就不收拾你,以前的烂事,民不举官不究,那怕民举了,不很严重也就糊弄过去了。但你想把大笔钱财往外弄?对不起,兔子这么多年穷怕了,立马东厂西厂锦衣卫,工商税务环保所都可能来找你的麻烦。黄光裕貌似就是因为想把不少钱暗地弄到香港去,接着就被抓了。
中国严格的资本项目管制,就算有漏洞,也不是那么好钻的。兔子真正有点身家的,几乎没能跑出去的。本来吗,忽悠兔子开放资本项目管制,允许些小身家小兔子跑出来的口子这才刚刚打开。投资移民,美国买房便宜什么的刚吹了2年才见到点效果,你奥黑倒好,立马跳出来大喊一声,我要收税了。你也不怕吓到那些在国内好不容易攒下个千八百万,刚想去享受一下普世月亮的小兔子们吗?1万美元存款,5万美元资产,kao, 这标准比上海房产税的标准低了20倍都不止。你这样会把在上海只要有个产的想移民的向往免煮的兔子全打击了的。
再说了,你山寨汉武帝的算缗告缗侵犯知识产权也就算了。你也看看人家汉武帝当初打仗没钱出台政策水平啊,人家汉武帝先是号召天下富豪为国捐款,结果光来一个仆式献了一半放羊的资产。儒生丞相公孙弘充分发挥华尔街代理人的游说本领,说这违反人性,不可重赏。汉武帝信了,没发高爵,结果更没人捐了。于是开始出台算缗法案,2千文的船一次性征收120文税款(注意哦,是一次性的哦,不是年年征),6%左右的一次性财产税,针对掌握生产资料的工商阶层(比如船只,作坊,店铺之类,农民不受影响)。结果诏书发了n遍,天下的商人们都躲猫猫的不交。于是继续发诏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什么国家打匈奴,人人有责啊,什么商人要爱国啊,都用了,还是没用。Ok, 都不交税是不,已经三令五申了,不奉皇命是不?咣当,咣当(鸣锣宣告)各位亲们,你周围有木有商人偷逃国家的工商税啊?有的话你去举报撒,举报属实,官府奖励50%哦。啥,不信,这有啥不信的,城东开咸菜铺的老王,明明有10辆运输牛车,它非向官府申报自己只有2辆,结果他的外甥去官府里告了他,今天已经拉了4辆牛车回家了。呀,人怎么都不见了,我kao,不会都回去看能去告谁家了吧。
你说你奥黑,山寨就山寨吧。不懂先号召富豪以身作则啊,巴菲特不假惺惺要加税吗,你让他当仆式啊,献个一半身家给国家。那老家伙不说要全捐出去吗,肿么又指定他大儿子当继承人啦。你去老巴菲特家,把仆式的例子摆出来,说不定人家老巴真给你一半那。要是有20个老巴,国事可为,国事可为啊。哦,啥,那你就吃子弹了,好那算了吧。继续用山寨汉武帝的算缗告缗来对付下新老移民们吧。可惜啊可惜,本来好多大鱼都要tg用网挡着出不来,如果网刚松一点,你就把跑出去的小鱼都煮了吃,网里的大鱼们啊,现在心里是咯噔咯噔的,看来以后tg不用网,大鱼也不会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