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2000多平米应该是包括yard了吧。房屋本身面积在380平米左右。
特定境外金融资产:
(1)“include”--没有用refer to\be\as 而用include是个不祥之兆。如果用refer to\be\as,那么“特定境外金融资产”和下述定义是“共界的”(coterminous),如果用include,那说明下述定义只是“特定境外金融资产”的一个子集(subset)。这意味着,如必要IRS可以补充定义,让你无处可逃。
(2)包括境外“账户”金融资产,和境外“非账户”资产。
(3)境外“账户”金融资产:显然包括银行定期活期存款账户、理财账户等,应该是指可以直接追溯到你的名字的金融资产。
(4)非账户资产:是指一切贸易或“生意”之外的“投资”资产。包括你持有的企业股权、外国股票及证券、外国金融工具、和美国境外个人或机构签署的“合同”等等。
非账户资产的玄妙在于其定义的“策略性模糊”(strategic ambuguity)。什么叫“贸易”和“生意”?如果IRS把“贸易”“生意”定义得窄,那么“投资”的含义就无所不包。IRS的举例中不包括房产,但按其定义,大部分房产显然属于非贸易、非生意性质,那么投资性质就确定了;此外,FACFA法案明确覆盖信托、基金、SPV还有其它众多具有path-through特征的工具。FACFA本身提到了“foreign estate”一词,而且也用了中性的“foreign asset”一词,那么foreign estate肯定不全等于foreign asset. 这中间奥秘就大了去了。更奇妙的是“合同”一词,必要时,这个无所不包的“合同”可以包括一切。
现在我听到的消息是,IRS必然把定义解释得很宽。许多原本是“贸易”性质的活动,现在都被定义为“投资”活动,让你无处可逃。
美国是个扣字眼的国家。美国最高法院能长篇大论地解释“人”为什么不包括“女人”,你信不?
要扣字眼,大家一起扣,不然美国养那么多律师干什么。而且你不能随意解释trade/business。这里面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否则那些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也不要玩税了,对美国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中小企业主也没法玩了。
how the system works in North America.
I met two times some Chinese 财主土 during charity dinners. I have to admit that 种植园土's description is perfectly right.
Those are smart fish in the pond called "China", but the water in China and States/Canada is totally different.
比如美国富人的税率是很低的。为啥,还不是他们的财产都在business里,在各种基金里,他们自己本身的“个人财产”是没多少钱的。那么个人收入税自然就低。而放在公司里运行business的钱已经收过商业方面的税,也就不算在个人头上。附带好处就是公司破产也不伤害到个人的信用值。
所以你说8000万的资金要交税,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财主傻得把钱全放“投资”基金里,硬去撞FATCA的枪口。还有移民登陆的时候是要报个人财产的,这个和FATCA无关,这个法律如你所说早就有了。假说个人财产1个亿,你如果报2000万,隐掉8000万,那么到时候一查,你多出来8000万,那么大概会按照一年收入8000万来计算税。又假如你补交了税了,然后把钱全部存银行,那么从第二年起,就按银行利息来交税。所以富人要做的事是不要隐瞒什么,而是堂而皇之让那个8000万明面化/合法化,从自己的“个人财产”里脱离出去。至于象那些台湾人已经隐匿多年的,确实要头疼点。但对于新登陆的移民,问题应该不大。
1、个人财产:你的说法“那么大概会按照一年收入8000万来计算税。又假如你补交了税了,然后把钱全部存银行”
但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补交税款?这可是一大笔钱。
--未来的税负--你把8000万存银行,利息假如为300万,那你不过交100万左右的所得税,但你如果拿这8000万在中国炒股炒房赚了钱,你也是要在美国报税的--虽然中国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不对炒股赢利征收所得税。
2、“做生意”的财产:美国富人目前的确可以利用税法的漏洞去避税。但是,操作非常复杂,主要是用各种离岸金融工具,以及信托、基金还有各种各样的flow through,一开始就要规划好,否则完全没法补救的。
但你说的利用“公司”避税,是很可笑的。“公司”--除了个别例外如CHAPTER S 公司,是典型的双重纳税机构--公司要交所得税,股东还要对分红交所得税--恰恰是美国富人竭力避免的持有财产的方式。
3、美国富人真正的避税环节,还是在离岸运作。但自美国以反恐为名迫使以瑞士银行为首的国际银行业、以CAYMAN、BVI等离岸金融中心对美国开放数据库之后,美国政府其实是有能力搜集到足够的信息迫使富人纳税的。问题在于美国富人有极其强大的政治保护伞。所以在对富人收税方面,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奥巴马和华尔街的角力仍在继续。
4、中国新富移民美国,有四大天然缺陷:a.国内就没依法交税,也就没法利用《中美税务协议》去抵扣税款;b.国内的财产根本没有提前做好国际避税规划;c.假如交税保平安,金额实在太大,许多人不大量变卖财产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如果代价如此之高,许多人恐怕宁肯放弃绿卡了;d.如果逃税,则随时可能被举报,没有政治庇护伞,下场会惨不忍睹的.
5、你所说的通过“公司”,以“贸易”和“做生意”名义避税,没有比这更蠢的勾当了。
6、如果你是绿卡持有者,发觉势头不妙,情愿放弃绿卡,还有救。
7、如果你已经是美国公民,那么神仙都救不了。
话说在美国的会计和律师事务所就等着这批人了,不但能挂层皮,还能弄快肉下来,够狠。
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娃哈哈
会不会到时候大兴寺庙啊~听说不用交税……
话说美国在追查公民海外资产,听说中国也在搞……
可以预料,以后各种蚂蚁从大国的间隙中渔利的机会会越来越少。
所以逼得民众都想法设法如何避税。
种植园土,这个事情,对于美国来说不算是好事情。穷的揭不开锅到处找食了,然后大家会明白在美国,一般中产阶级的资产其实很不安全,分分秒秒都是有税在伺候着。
只有实力雄厚的资本才可以避税,才是安全的,也就是所谓的1%。
那个威胁买办的思路,靠这个是行不通的,人家不中国籍,总可以台湾籍,香港籍,加拿大籍,澳大利亚籍吧?再说到那一步,还何必用财产,直接就是人身威胁了。
(1)可以立马带来大额利润的;
(2)可以慢慢贡献小额利润的;
(3)无价值的。
(1)是肥羊,立马宰杀;(2)是cashcow,留着贡献牛奶和蜜;(3)任其自生自灭。
中产阶级是(2),富裕移民是(1),贫民区的黑人是(3)。
恐怕不完全是土,而是被宣传中的"民主"的月亮更圆给忽悠了,
JY不是都说了嘛,
"民主"国家是天堂啊,政府是奴仆啊,可温柔拉,扒拉扒拉,
把自己都忽悠进去了,
看看前几年,大量被外资银行忽悠,在香港买累股证(Accumulator),
合同都不看清楚,就直接签名的那些富人.
为什么这么轻率?
还不是相信所谓西边的月亮比东方圆,
民主国家的外资银行啊,怎么可能骗我们呢,
这都是世界顶级银行啊,客户服务质量高啊啊啊,
结果千万,上亿的存款被外资银行弄自己兜里了,
直到补仓通知过来,才发现帐户清空,甚至还倒欠外资银行数千万,
原来自己买到的是"I kill you later"。
兄弟们注意倒欠这一点,人可以玩到极限,清空你,
还让你倒欠他一屁股帐,够狠吧,
末了,再轻松告诉你,我就不追诉你的欠账了,你的亏损就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