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转:关于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建议 -- hwd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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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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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卖国贼是一百个人有一百个定义,真正恢复后你就看这顶帽子

到处乱飞吧。

现实点说,在82版宪法下,贱卖国有资源最厉害的97,98年都没什么人因此倒霉,你能指望修宪后真能惩办你所定义的卖国贼?你小子,新警察吧?

家园 按照您这逻辑,就不该有法律了
家园 借正义之名打击异己的事情太多,袁崇焕还被凌迟了呢。

那时的北京人可是一人一口督师的肉呀,他的罪名不就是卖国吗?然后过不了几天崇祯就自挂东南枝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家园 您的例子正好证明您前面所说的结论是不存在的

即使宪法中没有处罚卖国贼,一样可以罗织罪名,所以,在宪法中增加卖国贼罪名,不会增加您所说的问题。

家园 增加不增加都会帽子乱飞,所以有意义吗?
家园 统治者愚蠢的时候,是无意义的

现在我们讨论增加它,是因为我们对这个社会还抱有希望

家园 这个就扯大了,这个社会怎么会让人没有希望?化身为正义的

美少女战士惩治邪恶,总让人联想到岳不群。

家园 已花,支持。
家园 这跟流氓可不一样

流氓用酸腐的话还能说做风流,就算是做实了,今后都有反案的可能。这“卖国”可不是好玩的,在我们国家几千年历史里的一个叫“官逼民反”另外一个就是“里通外国”,真的给做实了,无论此人以前有多大的功绩只要不能把这个给推翻了,遗臭万年是铁定的。

别说是什么坐实了,就是有这个嫌疑,对于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来讲的压力不是可以承受的。看看当年张自忠将军,因为七七事变后被国人视为汉奸,后来为了洗刷这个污点在枣宜会战中通过殉国来证明自己——如果按照当时枣宜会战的结果,中国军队丧失失地,而张自忠却活着,估计这个汉奸的嫌疑会越来越大。

更要命的是给正常的国事变通添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明朝崇祯时期崇祯要与实力已经强过自己的满清谈判的时候,许多言官就是祭这个大棋来使得明朝失去了宝贵的喘息时机,而相反汉朝初期对匈奴、唐朝初期对突厥的妥协都是给后来的反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是近代国与国之间要玩命还要先签个**互不侵犯条约呢。

再说我们也有危害国家安全罪。

家园 尽管我不同意乌有的对立面

但我也不想站在乌有一边

在这事上他们的操作和执行力基本就是个笑话

相应的,粉太祖就是黑太祖

他们夸张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宣传,将太祖描绘成一个几近没有人味的神仙,那只能使原本立场并不清晰的中间群体越去越远,毫无疑问那是一种另类的架空。

为什么说这是个笑话,如果他们真的想把这事落实的话,显然该走修订刑法的路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入手反对的人会少一些。

所以这显然就是一种宣传,但仍然不失精明。如果全国人大真的把这事放明面上,那就是拿TG的历史继承性来绑架大多数人表态,如果没通过,起码还可以表明,他们是太祖的死忠,尽管是不是实际上不知道。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有所失的,所以极左和极右其实是一类人。

解释永远是一种话语权,而且是最重要的话语权。所谓的教育出版,都是这个分类的子系统。如果一个人一个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从不发声,他们就几乎等同于不存在。

法律上的事根本就懒得说了。他们不关心怎么做,能不能做成,他们只是想喊喊而已。凭借本能生活的人,没有交流的可能。

家园 刑法早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就是专门针对叛国罪的,共有12条,包括分裂,叛乱,投敌,资敌,间谍,叛逃等各种细分罪名;

这帮人我认为就是其实想把和自己想法不一致的人加上卖国的帽子打成罪犯而已,古已有之。

外链出处

通宝推:Parsifa,
家园 您自相矛盾了

既然刑法已有,就已经可以据此加罪了,用不着在宪法中增加,从而依据宪法加罪。

家园 不应从动机上讨论问题,而应提供理由

如果您真的反对在宪法中增加此条款。另也希望您讨论一下,美国为啥在宪法总加入卖国贼条款?

家园 giving them Aid and Comfort

这一条,如果应用在中国,会划进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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