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葡萄最近一系列文章的读书笔记及对葡萄发帖的总结归类 -- 月下
“仅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并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谁来确定危害国家?特别是有碍侦查这个条件,不是等于允许秘密拘禁吗?
我认为关键还在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贯彻、对刑讯逼供的零容忍等,还有一点就是拘留所的改革,佘和赵都是在侦查阶段受过刑讯逼供,如果拘留所不再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我想至少刑讯逼供会大幅减少应该是可以看到的。
新刑诉法毕竟是一部大法,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规定,具体的执行还要看配套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司法文件,这些工作和新刑诉法的修订早已同步进行,一俟新刑诉法出台,有关规范性司法文件会马上公布。
这已经是相当宽松了。
谁来确定危害国家?请翻阅刑法分则第一章。
看到美国之前夹在国防预算法案里通过的条文
未来社会趋向动乱的可能性更大
所以连美国这样的自由灯塔都赤裸裸的剥夺民众自由
犹太人 在离散时期的《塔木德》中的密西拿 实际就是宗教,民事刑事 道德法的大典,都是意在强调个人和社会伦理,以应对罗马高压统治下的,对本民族文化的冷漠,动摇和怀疑。
同时犹太当时离散时期的法利赛派,也是塔木德文化形成的一个重要影响派别,有一个明显的观点就是 隔离异己者。 不知道能不能这样对照看。
看来各派已经达成协议,估计大位排的差不离了。这个时候出这个,那么今后重庆的那种搞法就不行了。看上去是法制化和民主化了,其实是安了现在台上马上下台的还有原罪的那帮子灰色势力的心。照现在的新法,严格执行,一个黑社会都别抓了,人人是好人,就是香港、美国那样啦。黑帮干掉谁,他就是没事。张志强大哥命苦啊,怎么早死那么多年啊。
就是,这条谋反罪了,呵呵,借古代说事情啊。谋反自古都是不赦免的大罪。
现在就是除了谋反,你丫有钱有势,就木有事了,今后有啥事,找律师,给足钱就是啦。米有刑案了。不死啦。
尝试按照葡萄的逻辑推断,就是要换人,没机会站住这个位置。站好最后一班岗,留下一个短期无法改变的既成事实,也算是保留一点胜利果实。对否?敬请指正!
"War does not determine who is right - only who is left." -Bertrand Russell
这句话应该是英国的罗素说的。
非常喜欢读葡萄的文章,就看的比较仔细了。希望能看到更多葡萄大大的文章~~
不是京张铁路,是京汉铁路才对。
《石门新指南》称“至清光绪二十六年,京汉铁路动工,修至石家庄,因其村户甚少,遂定名为枕头站……每有车至,不地数小贩,在站售卖货物,及村中小店数家…….”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