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简单分析一下重庆的情况 -- BC大头鱼
我觉得这些都正常。并且,这事不可能这么快就有什么结果。
新华网重庆2月11日电(记者牟旭)加拿大总理哈珀于11日访问了重庆。当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会见并宴请了哈珀一行。
薄熙来在会见中欢迎哈珀作为第一位在任的加拿大总理访问重庆,并表示愿意与加拿大开展合作。他说,重庆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我们将认真考虑加拿大方面所提出的需要投资的领域。
哈珀表示,加拿大一直是一个有着良好外国投资环境的国家,加拿大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促成重庆企业赴加投资。
在会见之前,哈珀还参观了重庆寸滩保税港,并到重庆市动物园出席了中国向加拿大派遣两只大熊猫共同进行大熊猫保护与研究的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
哈珀一行是在结束对北京和广州的访问后,于11日上午抵达重庆的。11日晚,哈珀结束对中国的访问,乘专机离开重庆回国。
哈勃运气真不好,出发前大家都关注他能跟北京谈成什么。现在哈勃变成一个跑龙套的,大家的关注都在薄身上了。
李庄案最可怕的是,证据全是口供,证人全部处于拘押状态,二审前有领导做工作要李庄认罪,并答应缓刑,结果,你应该知道结果。
接下来公安转战全国各地搜集李庄罪证,好不容易搞了个教唆伪证罪,结果以中途撤诉告终。我不知道王在这里面起了什么作用?但领导责任是逃不掉的。一旦有个案件被查明有逼供问题,而且证据实质有误的话,整个重庆打黑合法性正义性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就像九一三事件之于文革毛主席那样。我想,胡温薄是不是也有了天雨娘嫁的感言??
还有,想起刘涌案,这个由于涉及刑讯逼供,最后不得不由最高法自己直接开庭了结此事。打黑没人反对,也没人敢反对,但也不意味着你可以黑打。http://wenku.baidu.com/view/7c475aa4f524ccbff1218464.html
按你的说法,以现有的程序,也是根本不可能合法取证的。
那么律师就可以教唆伪证无所顾忌了?
如果在法律框架内无法阻止李庄式的行为,就应该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补上这个漏洞,这才是长久之道。
如果用不合理手段以恶制恶,的确能收到短期之效,但伤害的是法律本身的严肃性,也消减了法律进一步完善成长的空间。
很多相关报道都是那个被孔庆东骂为婊子的女人写的。狗嘴里吐得出象牙吗?
有交往,薄是晚辈了。
中国历史上,为了立太子,争皇位制造了多少阴谋和流血事件,本来以为gcd可以避免这么残酷的斗争,用较为平和的手段来推选出领导人,失败的人有去路,不至于鱼死网破,最起码应该避免影响中下层,现在看来以后是越来越不可能了。
说实话,薄上不上都不会影响大部分人的生活,一己之力无法撼动全局,即使他上位,能否坚持他的手段都很难说,谁初上任时不豪情万丈,谁没有碰个头破血流,但是现在他出问题,会给普通的理想主义者很大的打击。
说这样的空话很无聊,但是真心的
我的工作没有你那样能涉及到国家,就是如果要做对单位有利的事,就要损害部分员工的偷懒利益,如果不损害员工的偷懒利益单位要的考核指标就进行不下去,或者做不到公平,有的时候觉得心很累,坚持原则是很吃力不讨好的事
偶然想起一个忘了什么名字的电视剧片头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多少数目警察因公牺牲。于是查了一下,结果如下。
《公安文化》中国警察因公牺牲人数统计-1949-1980年是警察牺牲的低发期,年均仅为32人。
中国警察因公牺牲人数统计
从1949年到1980年这3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警察因公伤亡的人数一直维持在很低的水平。但是,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警察因公伤亡的人数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中国警察因公牺牲人数的变化明显地分为四个时期。1949-1980年是警察牺牲的低发期,年均仅为32人。1981-1989年是上升期,最高达到年牺牲254人,年均为131人,是建国后前30年年均牺牲人数的4倍。1990-1995年是高发期,最高达到年牺牲395人,年均为341人,大大高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人数。1996-2001年则是超高发期,最高年牺牲人数突破了500人,年均达到484人。可以说,每天全国就有1-2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导致警察伤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警察人数占据第一位;
其次为积劳成疾而殉职;
受到暴力袭击的警察人数居于第三位;
在抢险救灾中英勇牺牲的警察人数居于第四位。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中国公安系统共有8000多名警察牺牲。
仅改革开放1981年以来,全国就有7000多名公安民警为国捐躯,13万多名公安民警光荣负伤。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警察的因公伤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持续高发的伤亡数字却不得不令人心酸和思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ef031c01000b4d.html
(来源:公安部)
作为比较顺便查了一下美国。1976-1998,超过1800警察死亡。
Between 1976 and 1998, of the over 1,800 officers killed--
16% were on disturbance calls
14% were in robbery arrest situations
14% were investigating suspicious persons/circumstances
13% were making traffic pursuits/stops
13% were attempting arrests for offenses other than robbery or burglary
10% were in ambush situations
7% were in an arrest situation involving drug-related matters
5% were in a burglary arrest situation arrests
6% were in other situations
警察在和平时代说到底就是一份职业,却得经历枪林弹雨生死存亡,上班有危险,下了班也不保险,家里人跟着危险,退职退休不干了还是有可能危险,没完没了危险。
(害群之马除外)深深地向所有警察致敬!!!!
就是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之争
辛普森杀妻案,美国人民能够接受这个结果
但是放到中国,中国人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其实这个事情如果套到国安头上,是很有意思的,绝对是周星星风格的。
您的原话是“只听说过忧郁症自杀的,没听说过踢馆的”
那您的逻辑链是不是 忧郁症发展到严重情况只有自杀一种状况-忧郁症没有焦躁妄想-王得忧郁症的说法不成立
用的还是....听说....
抑郁症的临床定义就在打你的脸,而且临床定义的10%和你说的神马为啥相信10%不相信90%的说法两码事,10%的发生率就是大概上10个人中有1个人有这症状,这个比例在临床上很高好吧,这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好吧,你用来质疑抑郁症假说的理由不成立,你可以质疑那个出具的报告是PS的,可以质疑这个诊断是被迫出具的,你要说抑郁症没这症状所以他没得抑郁症这是瞎扯好吧,质疑也要质疑到点子上啊。
另外,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也是相差很大的好吧,麻烦您再查查定义。
还无知当有趣??能扯到相信10%还是90%,望天,怎么有人就喜欢急吼吼的显摆自己的智商呢?不过我觉着您可能是故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