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猪八戒别妄想娶林志玲 -- Irene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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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是必然的

今后选举的官吏也可以随时票选并罢免~

家园 陪审团的功能是人民掌握司法权和制止腐败的有力武器。

我赞同这句话,陪审团制度实际上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延伸,虽然我不了解在施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这个功能实现的程度怎么样,比如你参加的那几个案子,能不能展开说说?

我回复你的帖子只是想说,我们中国没有陪审团,只有陪审员,仅此而已。

至于

难道占人口90%的大众就要被排除在司法权以外吗?难道160年后的中国人民比当年普鲁士人民的觉悟还要低吗?
我实在不明白你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可能你对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不是很了解,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是人民赋予的,行使司法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到了你这儿司法权怎么就把人民排除在外了呢?至于觉悟问题,我更不明白你要表达什么了。

关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实在没看出哪里荒唐来,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就脱离了人民变成了精英?你这是变相剥夺人民受教育的权利啊,这个可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啊。

还有你的另一个话题就是票决制,我在这里一并回复了,还是那句话,不明白你想表达什么。

这种代议制选举就是出卖自己的卖身契而已

你主张票选,又否定代议制,搞得我有点晕。

建议
家园 现在很多人喜欢拿村级选举的贿选来说事..

我在乡镇干了不少年, 亲眼所见的情况 贿选的根子其实还是在体制上,

人人都知道某人贿选 没有任何机构去监管, 贿选才能大行其道,

贿选的另外一个双胞胎 黑社会性质的强迫选举也是一样, 某人带着一堆混混守在投票箱附近, 公安不接报案 乡党委视若不见. 选举结果可想而知.

整个基层我看到是碎片化的, 要想有序的做一些事 难度太大

归根结底还是人浮于事 私大于公 政府内部自己拖自己的后腿

家园 我理解的PBS的意思

PBS能读到马列原著中,这个钻研的可不是一般的深。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就脱离了人民变成了精英?你这是变相剥夺人民受教育的权利啊,这个可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啊。

在美国,当陪审员没有学历限制,任何普通公民都可以。中国有学历限制,大专以上。PBS大概估计全国人民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超过10%,所以说90%的人被排除在司法参与之外,法律就变成精英手里的工具了。160年前的普鲁士,当陪审员就已经没有学历限制了,而今天,再拿学历来限制中国人民,就没有道理了。今天中国人民的普遍“觉悟”应该高于160年前的普鲁士。

这种代议制选举就是出卖自己的卖身契而已

你主张票选,又否定代议制,搞得我有点晕。

你可以看看PBS原来的帖子。我理解是这样的,代议制,是指,我指定你是我的代理人,比如我在议员竞选时投了这个议员的票,隐含着我就必须接受这个议员的任何决定。比如这个议员在国会投票支持伊拉克战争,支持加税,虽然我本人反对伊拉克战争反对加税,但是因为我先前在议员竞选时,投票选了这个议员,所以这个议员在国会投票,就是代表我的。美国一共有500多众议员,3亿人口,平均一个议员代表60万人口。所以一个议员投票,看起来是代表60万人一起投票。我理解这就是PBS所说的“卖身契”的意思。

PBS的解决方案是,一事一议。比如要不要打伊拉克,全民投票,不需要议员代表。我们知道欧洲国家在是否要加入欧盟时,也是全民公决。

美国除了选议员选总统选法官这些“对人”的投票,似乎是没有“对事”的大范围的投票。我本人只知道,地方政府在决定或改变这块地的用途时,先要公告周围居民,必须要经过居民听证和投票,比如walmart要建个超市,被居民投票否决了,这是常事。一个饭店是不是允许卖酒,也要公告,附近居民投票。以上两例是法律范围内的投票。还有我们那儿的学区“区长”推行个什么不得人心的并校的政策,导致学区家长推动投票把他罢免了。这是个特别的罢免投票,当然也合法。这些个都是太小的case。我觉得美国人从小就被训练用投票解决问题,比如孩子在学校里就是这么运作的,越大越自己组织投票,所以成年之后也习惯了。算美国的传统吧。

家园 陪审团的结果其实就是更加倾向于轻判

比如讲一个杀人案,被害的人已经不在了,而罪犯就活生生在你眼前,人都是有恻隐之心的,如果知道自己这票投下去,就能决定这个人的生死,很多人就怎么也下不了决心去给这个人判死刑,除非是真的罪大恶极人神共愤的情况。所以陪审团的结果一般就是倾向于轻判。

家园 这就是天理人情大于法律的例子

是不是陪审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呢?

家园 很好的解释

送花成功。有效送花赞扬。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家园 鉴于法官对解释法律处于如此重要地位,法官任命必须通过普选

今后选举的官吏也可以随时票选并罢免

如同美国威斯康星州罢免州长(Recall),只要选民凑到10万张动议签名,就可以进入罢免程序。

法庭在被告和原告任意一方要求下必须实施陪审团判案。只有法官普选和陪审团制度这两条实施了,才能真正做到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

家园 我也理解他的意思。

他是个学有所专、很有修养的人,像河里大部分人一样,是一个让我尊重的人。

西西河对我来说就是个脑补的圣堂,当然补得是我的脑子。有时候讨论问题难免带着情绪,我希望我的回复不至于冒犯了他。

我的学识有限,关于政治和法律方面,我受到的教育很有限,中学的政治课本,二年的中专教育,然后是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然后是司法考试。而且我还不是个好学生,上学时的逃课时间占到一半以上,自学考试用了八年,司法考试考了两次,教材只看了法理、刑法、刑诉、民法、民诉。所以,我的知识结构很简单且残缺不全,我的学识很浅薄,我没有受到过真正的严格的学术训练。

为什么说这些?如果我告诉大家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你们会不会笑?可是现实就是如此,不错,我就是一名法官,而且我还得不谦虚的承认,像我这么个水平的人,在单位上的业务水平还在中等以上,我认为能超过我的人不超过十个,当然是我认为。这五个人有会计出身,有教师出身,还有第一学历技校毕业考公务员考进来的,不要小看她,没有所谓背景,考了七年公务员,二次笔试第一。其余的是较早分配进来的本科生和近几年公务员考试进来的学生,还有一个硕士。

这是中国一个基层法院的现状。

就算是我们这样的人,平均每年结案一百二十件左右,11年结案数最高的三百七十件,一年扣除节假日还剩多少天?我一天开四个庭的事情时有发生。当然,大部分案子是简单些,但简单也罢复杂也罢,得把程序完成是不是?我们合议庭只有一个辅助人员,从送达到出判决,基本是个人的事。我们戏称自己干的是体力活,是不是很幽默?

这就是现实。我相信我说的现实让很多人笑了,并且给河里一些人提供了子弹,但这就是现实。我生在这个国家,选择了这个职业,又恰逢现在的特殊的时期,我能做的,只有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过好自己的日子。

时间有限,有机会的时候,我再说其他的。

我只想对PBS兄和其他持类似观点的朋友们说,真理确实是真理,但永远不要拿着真理来卡现实,不要把真理简单的套用到现实尤其是中国的现实,这样得不出正确的结论。

家园 不能监督就更好办了,因为你本来就不主张老百姓监督政府

那何不就按民主来?皆大欢喜。

家园 欢迎基层法官和咱交流交流

我有个中学同学也是基层法官,跟我很熟,我俩学校座位前后座,家差两栋楼,前阵子回去碰到他父亲还说说话。他先在法院做过书记员,后来是参加考试一步一步走上法官的道路。他也是法院先进。不过现在好像没有大学文凭进不去了。像你这样一步一步走到法官的位子上也不容易。

我不知道你们判案子前怎么研究案子。在美国,我周围的人曾经有两起打官司的,两起案子,4方,都是朋友或曾经的朋友。第一个案子标的只有几万块,但是7788牵扯的不少,我后来在庭审时旁听过,基本上听不明白。这个案子历时两年半,判了,但是执行难。第二个案子正在进行,钱算起来有50到100万。是两年前的事,三弄两弄拖到今天。因为有些证据牵扯到我家太座,法庭要她出庭作证。本来2月份要到法院作证的,她没空,一拖就拖到下个月。反正我的感觉,程序超复杂。正义是有的,但是要钱。律师一年要付10万。

PBS参与做了三次陪审员,做美国公民大概有10到15年了,思维方式可能比较美国化,但是他提出的美国司法的一些原则,对中国还是有启发作用的,比如陪审员这些。美国的做法,比较适合美国的实际,总之也维持了这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可是能不能移植到中国,这个就不一定。比如美国复杂的程序,保证了双方对等和信息完整,还有,提到法庭的证据都必须提前交给对方,让双方当事人打架,我太太做证的这个案子就牵扯到证据是否成立的问题。但是这个做法成本很高,换到中国不一定负担得起。我觉得法院的思路和报税的思路一样,制度的设计者追求要精细到每一块钱(每个细节),成本很高,但是美国人认,没办法。另外,法院的法官也是民选的,案例都是公开可查的,这个对法官也是压力,基本上没有“搞定法官”这么一说。彭宇案在美国或许也会有,因为事实本身就搞不清楚,但是像【讨论】看得俺一身冷汗这种案子,在美国,从我的有限的经验看,不会有。

PBS在“用户”的角度,对美国的司法实践有一定体验,并且愿意与大家共享,实际上是一件好事情。你有什么案子,方便的话,不妨也和大家交流交流,也是一件好事情。你的起点应该比PBS高。

家园 著名的辛普森案

严格的说是两个案子。研究一下辛普森的案子,陪审团的表现很有内涵。

家园 请问

你担任陪审员的时候,雇主那里怎么请假的:是用你个人的年假还是雇主给你leave absenc(也就是允许你不上班但也不付薪水位置给你保留)?你三次做陪审员分别花了你多少小时?

看了你另一个回帖说,你走进法庭的时候不知道参与哪个案子。这很奇怪啊,通常陪审团是由控辩双方的律师共同挑选的。陪审团成员是应该知道他们参与哪个案子的陪审工作的。我的亲戚被选出来去做陪审团,但辩方律师面试的时候被淘汰,因为她的女性和亚裔背景,怕对被告不利。有倾向性的陪审团成员都会被淘汰。也有人利用这点逃避做陪审团的徭役,因为太花时间了。

家园 民主的印度“皆大欢喜”吗?

你哪只眼镜看到我“不主张老百姓监督政府”?

我想指出的是,“一人一票”的西方选举制度不能有效监督政府。

家园 只能用老江的话回答你:too simple。。。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是生活在田园牧歌的年代。

现代社会的公共事物太多了,一事一投票,大家啥事也别干了,完全是一个取死之道。比如,我家门口的交通总是不畅,大家每人一票,看是修地铁呢,还是拓宽路面,还是改善周围道路;地铁贵,钱谁出,拓路面,拆迁谁搞,改周围道路,人家同意吗。这样一件不大的事,就可以扯皮到地老天荒,更别提真正的大事。

另外,所谓陪审员制度,不也是代议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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