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读读郎教授 -- 跳楼跳三年
如果说"希望”是统治阶级用来围住民众的幌子
上帝 是 西方贵族权利来源的 幌子
如何得知"理性”不是西方用来圈住东方文明的幌子呢?
陕西帮天下.
其实答案中国早就有了:天生我才必有用。西方也有类似的一句: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打开一扇窗。但是两者的关键区别是,上帝开窗的先决条件是你有没有blood,象麻瓜和多比,要么血太“淡”,要么干脆没血,那么就对不起了。而中国不讲天赋讲“才”,而才有用没用只取决于你的决心能否持之以恒。不过从结果上考量,东西方事实上是一样的——欲望压倒理性还是理性压倒欲望。
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为什么不自己去做。这个问题只要想清楚,不管答案是什么,都能活的一辈子无愧于心了。
看看郭美美事件中他的表演,就知道他不过是被人收买、抬上去的演员或者托儿。和那些娱乐界人士一码事儿,至于教授头衔可有可无,一个噱头而已。
看最后部分,看拉斐尔在雅典学院中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形象就可以开始看了。
人是可以在理性中交流彼此陌生的知识与经验的,然后各取所需。如果因为真相和自己预想的不一致,而拒绝相信,这就是另外一种极端。根据自己新的认识,修正自己的世界观,改变自己,适应外部的变化,这才是继续生存的基础。
事实上,夸父计划提出的时候,就很明确的提出是为了接替美国的SOHO卫星。
所以这个计划有众多的国家参加。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美国不继续进行这个观测?而让中国牵头搞这个国际合作项目?美国消减资金?一颗卫星对美国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尤其是这个可能有重大意义的前提下把。
因为里面有很多在我看来耳目一新,而且觉得很有其道理的提法。(如后面那些)。并且。。。涉猎的这些话题。。英美法系,欧陆变迁,贵族传承等等都和葡萄专精的话题有很大重叠。没想到葡萄早就注意到了。
这是作者在人人网的主页,我是在这看的连载翟文喆
作者引用的这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一下子就使我感受到了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的道理,以前一直理解不了这个问题。。
这句总结也是掷地有声。
第二部分,也就是续一给我的知识是最多的,难以引用一两句话评价,但是关于现代欧洲的民族情势,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影响,以及现代欧美人对于全世界各个种族民族远近亲疏观念的分析,是入木三分的。后面有一节还补充了关于家养小精灵“多比”暗示美国黑人的一些说法。虽然在我看来,这些分析是符合逻辑和现实的。但是作者毕竟也不是白人,所以本来还是想请教一下葡萄的意见参考参考。
第三部分(续二),开头就是这样一段:
“胆小的人不宜参加”
最终的成功者必须经过残酷的淘汰。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的行列! 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这些话,也许你们很久才能明白。
英美的大学每年要举行无数的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这种比赛花费相当惊人(远比在教室里上课费钱),但学校从来是在所不惜,就是因为是否有发达的体育教育,是一所大学是否是一流大学、是否属于培养统治者的摇篮的标志之一。学校中真正能做学生领袖的,很少是考试中的第一名,往往倒是球队的队长或者明星。到了找工作的时候,在学校的球队中当队长的经历要比拿几个A更受雇主的重视。
这一段从畜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本质区别讲到中国人和欧美人对待智育体育的不同态度,很清楚地讲出了“他们和我们不一样”这一层意思,给我比较多的启示。我个人的思考习惯容易进入以己推人的思维方式,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很好用的方法,但是这个观点从地理特征讲到文明发展,从文化历史讲到民族习惯,颇像黄仁宇的那种思考方式,很合我的胃口。
这段话从赫敏帮助罗恩不光彩地赢了选拔开始讲,从原理上我谨慎赞同,但是就现代欧美社会、甚至是所谓“上流社会”而言,这是否属于真实情况,没有实际了解,我觉得不能下定断言。
第四部分(续三)从上一节的体育教育,这一节讲到中国人为什么没法把体育教育纳入高考体系,又讲到欧美人和中国人对于努力和天赋的不同观念,最后引申到了白人根深蒂固的discrimination的问题。从这一节中可以发现,discrimination并非完全贬义,这几十年来大概渐渐开始政治不正确了,但是这种观念确实很难完全从欧美人身上消除,可以说是刻在他们的文化基因之中的。作者引用了宗教上的来源,甚至引用了游戏系统为例子,十分有说服力。
作者在飞行课的这个细节上着力很深,他主要讲了这么几点,先是“抓住扫帚的顺序,反映了不同学生的天赋”,哈利波特自然是第一个,而讲到第二个的时候,他说道:
我在十年前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马尔福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小丑的角色,后来也觉得马尔福总是小人得志。但是作者这个观察,实际才是准确的。
作者特别提到赫敏没有飞行术的天赋,并且还提到,她没有的天赋还有很多,在这段里,作者提出了:
两个很有趣的对应。
这一段是讲天赋的不平等和平等的有天赋,宗教理念,结合剧中人物的例子(纳威),又有欧美游戏的例子,很有说服力。
说人话。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顺理成章地到了这里,作者想要让读者领会的东西“图穷匕见”了。他强调:
接下来作者详细展开了一些英国贵族制度的内容,包括女王、上院等。
这场婚礼一共花费4722万英镑(折合4.7亿人民币),全由纳税人支付。英国民间的态度呢?一片欢腾,载歌载舞,视若第二国庆,(英国国庆节是女王生日)。
作者又有趣地拿出了中国的一个不甚对应的情形,但是当读者体会到了自己如何看待这类事情出现在中国的时候,就体会到了自己和纳税还欢腾的英国民间的区别了。
这也是我颇有印象的一个场景,当时哈利他们在“荣誉室”看到了自己的父亲过去就是捕球手,因为魔法石一章通篇在讲哈利对父母的怀念,所以一般就忽略了赫敏这句话所包含的这层意思。作者不无同情地说道:
这一段很是迎合了我的一些观念,听起来是很顺耳的。大概还有不少跟我差不多的人,但是我想提出的是,尽管可能有为数不少,并且阶层不低的白人是这样的想法,我认为大多数普通欧美人的想法也是要随时代变化的,白人根深蒂固的discrimination要多加注意,但是也不能总是静态的来看这个问题。
这一段我想起了葡萄说过的“份额”。。。
第五部分(续4),这一部分主要讲上部分提过的“自由选择”,以及这个概念和基督教的密切关系。
先是讲自由选择的必要性
这一段新意不大,对我来说大多数以前自己都想到过,或者在西西河看到过类似的观点,不算新的启示。作者自己也说到:
这一节的最后,作者提到了两条线,副线是赫敏通过自由选择,从进入贵族学院的一介平民女孩,成功跻身贵族社会,是赫敏的贵族训练课程;主线,则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这两个有很多类似天赋,甚至都是贵族-平民混血的主角的不同选择,哈利选择了善,而伏地魔选择了恶。
第六部分(续5)对我来说更加艰深了,作者讲了很多哲学方面的东西,我略微能理解的部分就是英美社会的“二元论”哲学。
此外,作者讲到,法学/统治术,其实是一种崭新的语言,是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解释体系,这种对客观世界的解释体系,是建立在上述物质和精神相分离的二元论哲学基础上的。而掌握了对客观世界的解释权,就是掌握了统治的关键。局限在法庭上,就是掌握了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的解释权之后,律师才能获得庭辩的胜利。(这是我的理解)。
作者说:
“摄魂咒”差不多是所有统治者的基本功,可谓无处不在:用在法学领域,就是律师在法庭上辩论求得胜诉;用在新闻和传播领域,就是媒体争取舆论控制权;用在文学领域,就是作品吸引读者;用在市场营销领域,就是让产品吸引顾客;用在教育学领域,就是教师在让学生相信自己的学说;用在科学领域,就是科学家提出各种假说对客观世界进行解释。
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大概我对法学、法律这些观念还是有了点提高的。
这一篇的后半部分作者主要讲到了人性、欲望、理性等问题,特别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也是葡萄后面引用过的一句话“奴隶是欲望压倒了理性的人”,换言之,统治者是理性压倒了欲望的人。作者举了一些挺浅显的例子,例子读明白了,不过前面的理论貌似还不是很通,继续看吧。
想看的话,可能需要注册。
http://blog.renren.com/blog/247533971/friends?gal=buh
人格的独立,你认为应该是什么概念,怎么样才算人格的独立?
根子都在于研究什么是正当性或者正义(right, recht,对的东西;西方社会通常更多使用的不是law这个英语词汇来称呼法学,而是jura这个拉丁词,其本意即为正义)。而法哲学批判才是整个关于正义学说的冠上明珠。
科层社会让人们一开始接触这类东西全部都是以分离的方式,以有意无意的方式让人们无法认识到这类问题内在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具体的成文法都是在细枝末节中纠缠,一般性的律师训练是让能够改变系统性的游戏规则的人(能够操纵关于正义解释的一批人)获得使得成文法具备一致性、不矛盾性的必要技术人才。而这些技术人才通常无须了解社会关于正义之学说的系统性格局。大部分接受法学训练的人不会比我更理解法学的本质,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