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周文化是中国历史重要的一环 -- 桥上
连坐里的坐是定罪的意思。
是否有这种可能,在某一时期,会有类似的意思?
我想起来的可能例子:
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胥童以胥克之废也,怨郤氏,而嬖于厉公。郤锜夺夷阳五田,五亦嬖于厉公。郤犨与长鱼矫争田,执而梏之,与其父母妻子同一辕。既,矫亦嬖于厉公。栾书怨郤至,以其不从己而败楚师也,欲废之。使楚-公子茷告公曰:“此战也,郤至实召寡君。以东师之未至也,与军帅之不具也,曰:‘此必败!吾因奉孙周以事君。’”公告栾书。书曰:“其有焉。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君盍尝使诸周而察之?”郤至聘于周,栾书使孙周见之。公使觇之,信。遂怨郤至。(《成十七年传》(p 0900)(08171001))
这里的“父母妻子同一辕”是否可能是某种连坐?
当然我读书不多,法律名词方面更是无知,找到有关的几条材料如下,似乎支持您的论断,不过似乎也不排除可以有另外的解释:
卫侯与元咺讼,宁武子为辅,鍼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鍼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宁子职纳橐饘焉。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僖二十八年传》(p 0472)(05280801))
王叔陈生与伯舆争政,王右伯舆。王叔陈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复之,杀史狡以说焉。不入,遂处之。晋侯使士匄平王室,王叔与伯舆讼焉。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王庭,士匄听之。王叔之宰曰:“筚门闺窦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难为上矣。”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闺窦,其能来东厎乎?且王何赖焉?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贿成,而刑放于宠。官之师旅,不胜其富,吾能无筚门闺窦乎?唯大国图之!下而无直,则何谓正矣?”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王叔氏不能举其契。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单靖公为卿士以相王室。(《襄十年传》(p 0983)(09101201))
邾人愬于晋,晋人来讨。叔孙婼如晋,晋人执之。书曰“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言使人也。晋人使与邾大夫坐,叔孙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邾又夷也。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请使当之,不敢废周制故也。”乃不果坐。(《昭二十三年传》(p 1442)(10230202))
我上面帖子里的内容是转贴自别处,也不知当时发言的具体情境,但还是请您详论解惑。
一般都把连坐中的“坐”字解为“定罪”,但何以“坐”在此被解释为“定罪”,这背后字义变化的逻辑是断裂的。如果雷先生所说为实,“坐”曾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联系就建立起来了。
《康熙字典》:“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郭一直跟着tg干,从北伐就开始了,咋叫没骨头了?
感觉证据不是很充分,难道是老虎凳?
当时也算是远古了,人们在氏族中生活,示众也是极大的羞辱了。当然这是我的臆测,雷先生到底是啥意思我也不知道,考古方面对当时状况的把握我也不知道。
我有个高中同学,上的是北大考古系。实习的时候去现场,发现了个小碗,兴冲冲的去报告导师。
导师说,继续挖,下面应该还有个骷髅才对...
往往还是身材火辣的金发美女,除了学识渊博,飞车格斗射击多国语言无所不能
他提到Hot seat这个短语,我们就想会否在古代,让犯人坐在石头上,然后在石头下加热作为一种逼供或刑罚的方式呢?又讨论到“坐”在现代也有惩罚或让人悔罪的意义,比如小孩犯错了,家长罚他坐在一边去反省,然后忏悔等等。
他去台湾,明显评价人的标准是国民党的标准,如何能套在郭老身上?完全是两回事。
1927年的时候,还冒着危险从九江跑到南昌参加起义。这个勇气不能不让人佩服。
河里估计一大半人都做不到这点。
花,正如钱穆先生说的,分封实质是周人的武装拓殖,正是周人筚路蓝缕的武装拓殖奠定了华夏文明的基础。这是历史的开端,所有的后世的地名、城市名、朝代名、姓名、家族都来自于分封及分封之后的拓展过程中。
在商周时代,贵族或平民的正常坐姿是跽坐,就是屁股坐在两腿上,只有奴隶才会蹲坐。
当众坐在石头上,应该是对平民或贵族比较严厉的惩罚,很丢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