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黑客再来 -- 晨枫
在IPv4的时代,美国哈佛大学拥有的地址资源和中国大陆差不多。这也是facebook,goolge,yahoo诞生在美国的基础。
IPv6时代,估计tg不会碰到现在一天到晚虚拟地址的窘境。在IPv6的时代,由于地址会变成按需分配并具有唯一性,现在盛行的电话诈骗,电信诈骗,网络洗钱会受到极大的约束,这些都是美国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对地址的编码权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是需要谈的。
至于得罪不得罪客户,对于唯一的垄断的资源提供者没啥实际约束能力。
每次看都爆笑不止~~
ZT:美国NSA监控项目泄密者:已不期望能再回家乡
斯诺顿: 关于在美国国内进行的监控,NSA对国会质询习惯性地说谎。我认为,当参议员罗恩·威登(Ron Wyden)和马克·乌代尔(Mark Udall)就监控的规模提问时,NSA会说他们没有工具来提供答案。但实际上我们拥有工具,我也有多张地图,能显示哪些地区的人们受到最多的监控。我们从美国国内截获的数字通信比我们从俄罗斯截获的信息更多。
问: 奥巴马政府指责中国黑客的攻击,你对此怎么看?
斯诺顿: 我们对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采取黑客行动,但我们希望让自己和其他人显得有些区别。我们存在于全球的几乎每个国家,但我们并没有与这些国家发生战争。
最大和黑客是美国自己。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3/06/10/2445570.html
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Edward+Snowden&oq=Edward+Snowden&gs_l=youtube.3...33257864.33272960.0.33273927.7.5.0.0.0.1.408.564.2j4-1.3.0...0.0...1ac.1.11.youtube.Svu-WOaQ3t8
让它回家刷人品去
zt美国NSA监控项目泄密者:已不期望能再回家乡(图)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3/06/10/2445570.html
这本来就不是悬念,只是这次有人证实了。这件事值得观察,估计现在北京和华盛顿一样头痛。香港其实不头痛:“你们说吧,叫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这个很让人郁闷。香港有个女官员不是说的很滑溜么:这个不一定是一个好的选择:(
最后,中国有监督,大家都有意见。但是至少你还有知情权。
在北美........................就直接被检了。然后还要在这方面找别国的麻烦。这算什么负责任的大国啊?
那就是别人的麻烦了。
那女官员是这样说的:
1,香港与美签了引渡协议,如果美要求刑事引渡,香港有引渡的义务.
2,如果Snowden向国际难民公署申请难民资格,香港亦有义务给他庇护。
就是说,如果Snowden愿意在香港申请庇护也是可以的,结果他却跑了,水一点也不浅呀。
看Snowden的新闻就觉得很搞,估计是事情到此为止的产物吧。Snowden在接受采访时还说是因为香港是猪油之地,所以来这里发表,想起古老头子的牢狱之灾,不知在打谁脸呢。米帝的连环计还是有板有眼的。
引渡条约只适合被控罪名在美国和香港都属于犯法的嫌疑人士。香港没有叛国罪、泄密罪这些,23条给否了。除非美国给Snowden搞一个偷税漏税或者强奸杀人之类的罪名,否则还不好要求引渡。
要是香港真那么合作,应该把Snowden控制起来,至少限制出境。所谓失踪,那是在骗鬼呢。除非Snowden在香港有关系,否则根本失不了踪。
她说希望Snowden离开,除非他去申请难民。这暗示已清楚不过,Snowden跑来香港就是来打脸的,你看他接受采访时是怎么说的。那样的小人物能起多大风浪?鬼才信“深喉”是他。
一定他自己就在干这种事,最近的例子是他指责华为,结果发现几大运营商都为他开了后门。
不过这两天似乎风向变了,他的防长又说什么各国都受到黑客威胁。
引渡法清清楚楚:只有在香港、美国都属于犯罪的才引渡,否则引渡就是违反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