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50米天桥的代价 -- 庄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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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针对性这个问题是这么看的,不能设计一个复杂的方案,因为复杂毫无疑问就等同于低效。我追求的方案类似于一个炸弹丢下去,世界就清净了。有钱的掏钱花时间,没钱的也掏钱花时间,无论在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两方面核算违法都是不划算的,这样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当然了,不人性化,不和谐是必然的。因为和谐、人性化前提下,我完全看不到这个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比如遮挡号牌,您上路就是来违章的,直接按累犯处理,扣车2000块12分行政拘留3天。
另外,还应该明示特权车辆,单独发牌,网上公开每一辆的用途。
道路上的问题本质应该是公平的问题。现在的中国就是个潜规则的社会,自己有多大能力就能获得多大的公平,因为现在已经不区分白猫黑猫了。
您是从个体的角度计算的,实际上天桥的建造者是另外一种计算方式,那就是让拥堵现象发生在外围。
实际上就是通过浪费行人的时间来控制天通苑居民进程的流量,说白了就是让人都堵在核心区的外面,而不是城内。
路人群体的整体能力其实很强,使得法律制定者不得不考虑在不合理路权分配的现实下,应该给行人破坏规则造成损失时进行适当的补偿。
也许,这是机动车全责类法律法规出台的一种背景原因。
他们都是以牺牲行人的时间和精力来换取车辆的快捷,这都是对行人平等合法权利的剥夺,而且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