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埃及的非典型民主与典型军事政变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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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人类想过好日子的心理都是相似的

阿拉伯地域几千万平方公里,人口十几亿,物产丰足,也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小玩家。

阿拉伯人谋求独立自主、繁荣富强、子孙后代都过上好日子,不奇怪。但在现行制度下,完全不可能。

那么,起来斗争,打碎这个万恶的制度体系,乃是唯一的出路。看到机会出现,不管是源于列强挑拨,还是民众自发,都不妨一搏。

能不能赢,只是技术问题,至少这一波,大家都不看好,我也不看好。

但是该不该斗争,不是技术问题,是路线问题,这方面,我是坚定的,该起来打倒上层反动派。

打倒反动派的结果是换了一波反动派?那就继续打倒。反动派冒出来就只管打,总有能彻底打倒的一天。

至于斗争输了,是这一次斗争技不如人,十几亿阿拉伯人不会消失,还是迅速增加,以后有更多本钱卷土重来,输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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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家园 明显持有武器导致头部被按在水泥地上挨撞?

先不说持有武器不大可能明显。

退一步说,真明显持有了,马丁还敢在不报警、不带枪的情况下冲上去预防犯罪?这种以卵击石的行为说明马丁的逻辑思维也属于奇葩。

家园 你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吗?

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农民可不算无产阶级哟。工人阶级才是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

旧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5%。几乎没有制造业,能有几个无产阶级产业?除了沿海地区有那么几个正经产业工人,其余地方的工人其实多数离家从事挖煤采矿的泥腿子农民--其中一个就是未来的共和国元帅彭德怀。

所以中国革命,从来不是无产阶级革命,而是叫“工农革命”(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或者民族革命(抗日战争期间)或“新民主主义革命”(解放战争期间)。

中共的确有一些出身产业工人的革命领袖。早期中共就是因为你这种思维,在共产国际要求下,大力起用“无产阶级”产业工人,结果向忠发(汉阳兵工厂徒工、水手、码头工人)成了总书记,顾顺章(南洋兄弟烟草公司钳工)爬到了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交通局局长、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之一的高位。而恰恰是这两位的叛变,使得中共中央在上海混不下去了,躲到朱毛创建的苏区。

向忠发的被捕很有意思。他身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上海住着一套大房子,还包养了一个名叫杨秀贞的妓女,每天吃喝玩乐。杨秀贞被捕经过刑讯,拒不承认向忠发是党员,可是向忠发被捕后立即承认自己是党员,并做了叛徒。周恩来说他的节操还不如一个婊子。而顾顺章更凶残,如果不是龙潭三杰,中共党中央就被一网打尽了。

其实中共后来还有另外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人:王洪文。这位先生的节操比向忠发强不到哪里去。

能够经过大浪淘沙,经受住考验的中共高层,多数出身知识分子、农民、军人。产业工人占绝对少数。这暗合了曾国藩的选兵选将之道(书生率领泥腿子去玩命,坚决不招收城市流氓痞子)。知识分子是因为理想主义加入革命,农民是为了土地、为了生存加入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中坚力量。

为什么那些被拔苗助长的工人领袖靠不住呢?大家看过夏衍的包身工吧?包身工是产业工人中最苦最底层的。然而,即便穷苦如包身工,其收入也是比农民高不少。富裕如江浙地区,农民生活就如鲁迅描写的润土,兵、匪、租、赋、税、捐、水、旱、蝗,搞得农民愁苦至极,濒临生死边缘。这就是果粉们幻想的那个“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少爷英俊,少奶贤惠”的那个民国。分给贫民几亩地,会有千万人跟着闹革命的,因为土地就是生存的希望。

所以产业工人在旧中国绝不是最底层。他们其实是有职业的阶层。他们生活水平很低,但比无立锥之地的农民强太多了。农民比他们坚决一百倍、靠谱一万倍。原因?中国人是安生本分的,在有职业人士中,愿意去革命造反的,多数是流氓痞子,且是动机不纯的流氓痞子。其代表人物就是向忠发、顾顺章之流。而农村地权过于不平均,农民丰年也要糠菜半年粮,荒年很多人就要注定饿死的。平均地权,是为了求生。

中共形成气候,是在抗战期间,千千万万青年投奔共产党,而共产党在上亿人口地区搞减租减息,建立敌后政权。这些青年绝大多数是出身中人之家以上的知识分子。中共就没有控制什么大城市,根据地人口99%为农民。所以中国革命是救国图存的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革命,中共的扩大是为了争取民族独立自由。没有这些知识青年,土共哪里有夺取并建立全国政权的庞大且高效的干部队伍?没有这些推着小车提供后勤的农民,哪里去供养数百万的大军?

必须是真正的土共才有战斗力。如果不土,象东欧那些跟着苏军屁股坐飞机来的共产党,再“无产阶级”,也是没几天可以蹦跶的。博古、李德在苏区期间,也革命得很,也极坚持无产阶级领导,为什么上海、南京的青年才俊不去投奔他们啊?为什么毛泽东远在江西,也要哭着喊着从云贵川康藏绕上两万五千里去“北上抗日”啊?毛泽东为什么不喊“坚持无产阶级革命,武装保卫苏联”啊?

少玩纯意识形态。没价值。

通宝推:王小棉她妈,平淡是真,酸酸,海纳百川,忧心,presario2200,诸法空相,唐家山,浣花岛主,土八路,小白兔albert,发了胖的罗密欧,fw,
家园 财产法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但如果只讨论正当防卫问题

很明确:小区道路不适用城堡法(“我的家是我的城堡,风可以吹进来,国王没有我的允许不能进来”)。甚至公寓楼的公用走道、电梯、大堂都不适用。

只有家里面才适用。

家园 别把王洪文和向、顾相提并论吧

其实中共后来还有另外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人:王洪文。这位先生的节操比向忠发强不到哪里去。

王洪文的节操可比向忠发强不知道哪里去了。如果你不同意,不妨举几个例子说明王洪文节操不行的例子。是出卖同志当了叛徒?还是包养妓女贪污腐化?可别提什么提枪打鸟的事。许世友同志比他厉害多了。

家园 小节和大节

向忠发小节是包二奶,大节是叛变。

王洪文小节在北京期间有点玩物丧志,打羽毛球上瘾、贪杯、打扑克、打麻将、打球、打猎、钓鱼、看西片。但这有情可原,他在北京处于被架空状态。毛泽东劝他不要当刘盆子,他连刘盆子是谁都不知道。

大节是当庭认罪,说明他不是合格的革命家或政治家,起码不如江青和张春桥。

家园 如果再审估计会是辛普森案或罗得尼案的翻版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辛普森杀前妻及前妻男友案,刑事案判无罪。然后一同被害的前妻男友的家人发动对辛普森的民事诉讼,声称辛普森要对两人被害负责。如果严格按照美国宪法,同案不审两次。这个起诉应该无效。而辛普森的律师也的确以此抗诉。但为了政治平衡,起诉照样进行。辛普森输了民事案,被罚得倾家荡产。

罗得尼案中四个警察刑事案被地方法院判无罪,结果引发洛杉矶黑人暴动。克林顿政府在镇压暴动后为了安抚黑人,在联邦法院用侵犯罗得尼民权为由起诉,绕开原来的起诉理由。结果四个警察都被判了徒刑。

所以官字两张口,就看风向如何。

家园 您真的相信公知?

如果你描述的是真的,那看来所谓司法独立都是一句空话???或者是司法是独立的,但是双方各自利用自己的权势来施加影响是合法的?看来O8犯了大错误了,将来有没有可能ZIMMERMAN或者独立检察官起诉O8?

我的老天啊,您还真的相信公知们所谓的“司法独立”?哪个国家的司法都没独立过。尼克松犯法还给后任立刻特赦了呢。

家园 现在的中国很类似拿破仑三世时代的法国

全方位的类似,

比如,巴黎的拆迁……

然后是什么,巴黎公社和刽子手梯也尔……

那个时代,也有迷途笨狼一样的人物,结果是什么,哈哈哈哈哈哈哈,翻历史书去吧。

家园 您太理想化了

Zimmerman可能没有违法,但这种行为是不能被鼓励的。如果这次是Martin夺过枪把Zimmerman干掉了,Martin一样可以讲一套完美的故事,被无罪释放。

如果这个案子是反过来,小黑人绝对会坐牢的。尤其是在南方。

家园 这话说的在理,宝推。
家园 文化的土壤,更来自于资源和环境

满族的文化,理解下来,和北欧类似,很多共通点,所以,理解萨满,理解狼图腾的,再看新教,就是完全的直接过渡,再看摩门教,更是一个模子。无他,都是一样的自然环境,一样的生存压力下,人们发展出来的文化,不共通,才有问题。

反之,汉文化则通意大利的文化,哪来形容西西里农民的东西,套在河南农民头上,十有八九,是可以的。比如,都爱吃猪下水和猪蹄猪耳朵……

阿拉伯人,信伊斯兰教的,直线性的思维方式,极端的不妥协不谈判的处事方式,是那种沙漠文明自然环境的选择压力造成的。

意大利人和汉族人很多地方很像,都有小聪明,头脑都能转几个圈,相比较一根筋,不是黑就是白的穆斯林,真的是不一样。

家园 貌似现在陪审团的人出来说她们给法律搞糊涂了

貌似现在陪审团的人出来说她们给法律搞糊涂了。本来有人要判有罪的。结果被法庭反复训话。搞到最后她们也搞不清法律规定是啥了,直接就判了无罪了。

家园 少数装13的逼着大家站队的结果是彻底的失败

最典型的例子,美国的禁酒令……

现在再提禁酒,会被人笑死的,有的错事,需要经历一遍,才会彻底的臭大街。

家园 刑事和民事案不冲突

double jeopardy仅适用于一个州的检察官不能对同一刑事案件用不同罪名告两次。但其他州和联邦政府可以其它罪名告。民事案不受刑事案限制。

这个案件受害人家属仍是可以告ZIMMERMAN的。但由于对方基本证明了“正当防卫”可能性大于50%,民事案也赢不了。

这与森普森杀妻一案完全不同。森普森检方认为该案有DNA证据,铁证如山,信心满满。但辩护律师居然能证明检方DNA证据是受沾染的,所以不能采纳。这样生生让检方的“核武器”熄了火。检方措手不及,才得以开托罪名。但偷袭只是否决了检方证据,未能证明森普森无罪的可能大于50%。所以民事案输了。后来森普森在内华达以非法持有武器及抢劫罪判33年。

罗得尼是一个保释期间酗酒超速驾驶的黑人。他拒捕,还扭屁股对女警做下流姿势。警察打不过他,用警用高压电击器打了两次,两次都爬起来了,继续活蹦乱跳。所以警察叫了几辆警车联合对付他,4个警察围着,用警棒打了56棍,才把他打老实了,但没想到被偷拍录像上网。罗得尼在加州洛杉矶县高级法院告警察过度暴力,索赔5600万美元的赔款,即1记警棍100万美元。12名陪审团观看的是完整的录像带,做出4名警官无罪的决定。2个小时之后,洛杉矶暴动就发生了,死53,伤2000。后来联邦检察官以侵犯人权起诉,联邦加州中区法院判了两名警察30月徒刑,两名无罪释放,赔款380万。1995年1月,第9联邦上诉法庭做出量刑过轻的判决,1996年6月,最高联邦法庭以9:0推翻了上诉法庭做出的加重惩罚的判决。罗得尼拿了这笔钱日子很逍遥,后来吸毒酗酒淹死在自家游泳池里。

这三个案子,不管谁赢谁输,都一个特点:黑人都干了吸毒、酗酒、斗殴之类的事。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此事和森普森案完全不同,翻不了案。黑人组织希望联邦干预,以侵犯人权名义去告。但ZIMMERMAN是私人,侵犯人权必须以公权力为背景,所以根本不成立。眼见佛州检察官吃了一团苍蝇,且共和党已在FOX上攻击奥巴马干预司法了,奥巴马早怂了,连个屁都不敢放,联邦检察院怎么敢插手?

为了平息黑人怨气,联邦总检察官HOLDER大谈佛州应修改现有的Stand Your Ground法律,改为要求正当防卫者先躲避或回避,之后才有权防卫。这很扯淡。ZIMMERMAN被压在地上痛扁,不动手过几秒可能就打昏了,还怎么回避?所以HOLDER的话和ZIMMERMAN案情完全没关系,无非在制造舆情,搪塞黑人人权组织的压力而已。

此事慢慢过去了。这是一场好看的法庭戏,成功地盖住了斯诺登事件以及埃及、叙利亚、土耳其诸多对美不利的事件。美宣部,GOOD JOB!

中宣部,好好学!

通宝推:王不留行,青岛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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