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审判信息量太大,消化不了 -- 百年
比如法官的话,那就是interference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事后的行贿其实不是重点,重点是确认利益关系存在。这利益关系是否建立在损害他人,国家利益上本来就不是法庭上应该讨论的。法庭也不是讨论是不是有别人干同样的事,却没被抓起来的地方。 公民,立法者,法律专家可以在庭外自由讨论这些。法庭只是确认证据链显示利益关系存在,利益转送违背哪项法律,法律上如何量刑的问题。
用个类似的例子, b是军械管理员, c是普通士兵, d是军官.军官发条子给c去b那拿枪. d开的条子是军事训练用, 但c拿着枪和子弹出去给别人放枪玩,还收了钱. 回头还给d分点钱. c和d就构成利益关系了. c是不是花钱买了d的条子, 刑事上这是很难判的, 但军规上,c和d全都要处理. 不然c拿着武器给别人杀人放火, d是不是也能说,这事我完全不知道. 纪委其实类似军规, 本来就不是法律程序. 中国国家机器要脱离这种类军事管理,完全靠法律,还要走很长的路.
这里全是本猫的瞎猜测:
1. 本猫感觉有一种可能,就是不厚一开始就准备大干一场。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不厚在调查阶段就开始给当局设套,只认最适合自己在法庭上翻案的罪,而检方又确实抓不到什么强有力的证据,病急乱投医,那现在主管查案的人,估计要当热锅上的蚂蚁了。换句话说,现在是当局在明处,不厚在暗处,早就准备好了,兵棋都不知道推演过多少遍了。
2. 当局的牌,说白了就一张 - 你认罪,我们给你好吃好喝养老,就像二陈一样。可如果不厚不认为当局想或者有能力兑现这个承诺呢?不想,就像当年四人帮一样,是你死我活的,否则不厚这件事根本没有必要起诉。不厚不是二陈那样的瓦罐,而是货真价实的铁罐。没有能力兑现,就像前苏联一样,国家都没了,谁来给你兑现什么待遇?不要以为不厚这个级别的人是傻瓜,连胡都承认改旗易帜是非常可能的事件。不厚当然知道推动改旗的是谁,他们有多大能量,成功性有多大。不厚现在一认罪,到时候一改旗,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些人张口闭口法治,要法治,先灭了人情再说。
只求给予对方最大打击,不求本方损失最小化。
此后,xl甚至当庭爆料,指检方在调查中,已经证明谷开来吸毒,xl认为,谷开来除了精神障碍外,还有吸毒恶习,其证词证明力显然值得怀疑。
此前,曾有传言称,官方准备让谷开来出庭作证指控xl,xl因此大怒,表示,如果谷开来出庭,将当庭宣布和她离婚,从今天的庭审xl的发言来看,这一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两人关系已经到了冰点。
这事现在左右都摆的平,而且也断了以后有人旧事重提做劫材的发挥空间。
观虎斗者胜。
有罪推论,一个眼神,就是证据。(参考李庄案,薄倒也不冤枉。)
法院讲究重证据轻口供,你要全凭口供定罪,以后法院也不存在“冤案”一说了。
口供也可以叫铁证如山,真是长见识了。
更何况在商务部的对话,关于商务部的出入证,证人的证词有明显的漏洞。证人说是在2004年8月份,凭出入证进入商业部,没有通过任何秘书预约。而辩护人查询,徐明的出入证最早是2005年1月才办理的。证言与证据不匹配。
给薄瓜瓜的机票和电动车,给谷开来的机票报销,如果有证据,可以对其起诉。
至于别墅,当然跟谷开来没有关系。八杆子打不着。
这个叫是人都要拉屎撒尿的推论
re:是人都要拉屎撒尿的推论,
换句话说“官员必然是贪污的”。你要是有这个推论,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你如果已经下了赌注,看问题就不可能再客观公正了。你要调整你自己的赌徒心态了。
是豪杰还是猪头过几天就揭晓了
刘跨越请人帮忙“捞”一个同事,被栽赃成贪污3900万。
明显是有人挖了一个坑,陷了刘跨越。
我们设想一下这样的场景:
某个官员: 我有一个朋友进了监狱,你看能不能帮我把他捞出来。
然后,检察院来了,带来了账单:3900万,属于贪污受贿。
这个3900万,有发票吗?----没有。
谁收的这个3900万?----不告诉你。
公诉方应该证明:审批有违背流程,或者违背审批标准的行为,才可以定罪。
反过来问一句公诉方:审批流程上,有这么多人签字批示,为什么单单把薄熙来拎出来?
更进一步,全国有这么多贪污腐败的案件,涉及无数的审批过程,签字批准的人,是否全部都要以贪腐治罪?
d是军官.军官发条子给c去b那拿枪。如果这个是正常的流程,D无需负责人。
比方军训实弹射击,按流程需要给C发枪。C拿到枪以后,把战友都杀了。这是C个人的犯罪,跟D这个军官没有关系。
只有当C在不应该拿枪的情况下,D违规帮C获取枪支,D才违法。
薄对深圳大连公司的批示,公诉方无法提出违规的证明。这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