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审判信息量太大,消化不了 -- 百年
肯定是真的,我心服口服的承认。
论坛吗,干嘛非要给别人和自己扣上个诛心的帽子,要这么说,感情一河的人都是在这里诛来诛去。
呵呵,也倒是 挺有趣。
牛B,能从我的帖里解读出牛B来。
你以自己举的例子并不恰当,你这相当于把薄的问题简单化了。既然你认为世家的事情不是屌丝能想象的到的,又自认屌丝,然后又用自己的情况去考虑薄的情况,这能自洽么?
不过你说的对,薄还真没尿裤子。如果因为这个佩服、赞扬他,我不持反对意见。
至于我尿不尿裤子,还真不敢说。毕竟,三十多年没有这样的经验了。
世无英雄,遂使不尿裤者成名,一叹。
你为啥反对毛主席的决策
每个人都像影帝学习
离公民社会就不远了
二人有一比。
果不其然
在中国你想找普世价值,做梦。
那不就结了?
《可恶罪》鲁迅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哪么,清党委员会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在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一九二七、九、十四(鲁迅全集、而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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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的罪名就是可恶,因为他太可恶了,所以主席台上的大人物,一定要联合大妓院,李庄,姜维平,把他抓起来,狠狠的惩罚。
所谓的贪污、腐败,不过就是一个接口而已。
另:鲁迅是个五毛,薄粉。坚决支持教育部,彻底封杀鲁迅的文章。
里面重点都被黑体字标出了
每次总抓住别人不严谨的地方攻击,但是从来不回应别人对你的攻击,也从不亮出你自己的观点
前提,你要坚守立场,不能抓别人要求公检法合署办公党领导一切口供都算数,抓自己人就要求司法独立这啊那啊。
首先自己逻辑不能自恰,还谈什么呢?
拥护薄的不就是要走文革体制,现在自己被抓却又大谈司法独立,无罪推定,这不是错乱是什么?
你要为薄辩护,那就得推翻薄的路线,两者不可兼得
这样才有讨论氛围
毛主席不是神,他的观点不一定完全正确。他如果他完全正确,文革怎么会失败呢?
我们要做的,就是坚持他的路线,改正他的错误。如果公检法合一错了,我们就改。如果毛主席活着,他也会认错。
不管怎样,毛主席主张的群众路线是绝对没有错的,因为群众人多。
薄不支持司法公正吗?如果薄是黑打,把证据公布一下立刻就能激起民愤,何苦罗织贪污的罪名呢。
论,能叫群众路线吗?
就是说,“我们”可以推翻毛主席的主张,就是说“我们”的权力是最高权力,“我们”通过选举代表机关来行使权利。
重庆抓了很多网上发帖的,重庆实行公检法合一办案,李壮案重庆说眼神就是证据,还扣押证人。
公布了一些吧,重庆民兵基地你不知道?王丽君的秘书遭遇你没听说?
哪里罗织了?应该说,还少了呢。打到他老婆账上的钱,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