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这个论坛的发言,一片的政治经济话题,突然就李天一了,李天一还不要紧,突然就好像屁股换了个个。
让人不联想都不行。
还是老e一贯的好。
在被告人不承认有罪的情况下却主动做有罪辩护。
这件事情说明什么?在中国,检察官,律师要做各种猫腻还是很容易的。
一、自受害人的衣物上没有检出李某的DNA。
辩护律师实在低智,居然就此说李某没有发生性关系。发生了性关系而检不出DNA的原因很多啊:李某没射精、戴套了、没奸入、DNA自然灭失等等各种可能。
二、李某翻供了。
因为公诉方提供不了DNA证据,所以翻供内容比较高明:没有发生性关系,醉了,睡了....。按强奸罪的构成,即使李某没有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只要有殴打、挟持、胁迫等行为助成了其他人的强奸行为,李某的强奸罪一样成立。
所以,李某说,醉了、睡了.....(反正是什么都没干);所以梦鸽对其他被告人供诉李某曾殴打受害人很上火。
三、翻供意味着警方有诱供、逼供嫌疑。
李某的辩护方并没能提供诱供、逼供证据,甚至还有李某是狱警开心果的报道。
四、其他四被告认罪了,李某成了最终的囚徒。
在囚徒困境中,谁先招供谁就有可能因立功被轻判。这是要做无罪辩护的梦鸽最大的漏算,自己儿子被别人踩着走了。
太要低智哪里挣的到梦鸽的钱啊,前面一个律师不是走了么。这2位,挣钱要紧。
作为局外人,所有信息来源于媒体,与此事并无直接牵涉,E大这种论调让人不可接受。
此事蹊跷得很:
一方面说保护未成年人,可李某可是未成年人,一不是官员,二不是公众人物(他的职业是学生,不是靠媒体曝光率来过活的)可关于他的信息满天飞,而警方居然没有任何作为,这是不是很不正常?
另一方面,一个在酒吧陪酒并和人外出的女人,虽然说,不一定都是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员,但嫌疑总是洗不脱的。当事一方要求核实难道不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件事虽说算不上什么政治上的大事件,但其实对每个年轻人都有一定相关性,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不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的,虽然会有一定的节制,但谁也讲不准那天会放荡一下,但这个放荡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果某女真是清清白白的,她也不能由于自己的偶尔放荡而要别人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如果是某女是从业人员,那这个事情的性质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当然了,有人要说,半夜三更,一个女人随陌生男人从酒吧里出去宵夜和开房,不是放荡,我也无话可说。
花这句
这种低级的人身攻击谣言,仅仅因为你的个人立场就固执到了偏执的程度。你要是不反省你这种偏执的问题,早晚要栽大跟头。
你是法官?可以給这个或者那个定诽谤罪?
难道没有家教?难道不会道歉?难道不是在论坛的女性就可以随意侮辱?
人在做,天在看,还有旁边人在看。别以为造谣过去就能过去,想的美。
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