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住在香港的所见所闻 -- mela
你要说商业利益慈善我就和你说商业利益慈善,扯了半天你和我说贫富悬殊几尼系数?慈善捐款与犯罪率之间的关系?神逻辑啊。“废话”2字原封不动还给你——你就直说吧,港人这么多年“商业利益慈善”的商业利益在哪里?
慈善组织,壹基金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看李连杰认可自己是红会人员么!
此外,没有组织你就不慈善了?
----没人扶你,你马路不过了?
红会不算个标准的慈善组织,完全可视为半官方的一个部门,不管有几个什么美美----你能因为薄某某说重庆就是个犯罪组织?
共党是大恶,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罪行磬竹难书!与共党合作者统统没有好下场,剩下的都是奸人坏蛋!
结果...唉!
上网不识百谷搜,便称英雄也枉然
如此简单明了的事实居然需要别人贴在你鼻子底下?现在说的是慈善组织的问题?现在说的是港人慈善是否只为利益驱动的问题。您老太极拳打得好,东一拳来西一脚,只是完全与主题无关。
1983年10月,霍英东用爱国侨商们筹集来的这1200万港元,共买了300辆日产五十铃客货两用车(俗称“一房一厅”)运抵番禺,洛溪大桥的第一笔海外捐赠落到了实处。而此时,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也正式同意了洛溪大桥的立项建设。万事俱备,在众多爱国同胞不遗余力地的慷慨解囊和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洛溪大桥在这一年年底终于开建。
80年代初,为建洛溪桥,霍英东无偿捐款1700万元。据悉,霍英东的这笔捐款还由于事后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资本运作,增值到7000万。按当时洛溪桥的工程预算,这笔款项即使不够建桥,也差不了多少。然而快二十年后,人们忽然发现了大问题,番禺区政府一直在向过往的车量收“买路钱”--过桥费。而且番禺区政府此事再也不提霍英东建桥捐款一事。
凭什么我无偿捐款建桥,你却来收买路钱?
为商业开发珠三角,港人投资建桥,并表示无须还款,结果地方政府以还贷为名收取过桥费长达13年——商业利益何在?在香港?在大陆?
附2001年羊城晚报连接(金羊网)
我记得95年的时候香港人口是630万,到了现在是713万,这增加的83万主要是外来人口么?
这个数据指有正式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口,不知是否可信。从数字上看真不多,很多内地地级市都比这个数字多。
送花成功。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但还是要先多了解一下国家才真的好,靠外国人来了解国家是很危险的,也许可以说是不负责任。中国大陆以外的华人也许让人羡慕,但焉知不是被外国人当成诱鸟在利用呢?近代的中国很不容易,你不喜欢也不奇怪,我知道我们付出了代价,这值不值,我们必须自己来判断,归根到底,真正必须要关心中国的,还是我们这些人,如果你不认真了解中国,却鄙视中国贫穷,以为中国人卑贱,那是无法让人欢迎的。
看看壹基金的官网,看看新闻,别自以为是了。
等等,王石是哪里人?好像不是港人吧?
非红会操盘而何?
“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及“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已清算注销,其项目、资金及工作人员已由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承接。
2011年1月11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深圳壹基金正式成立,此举标志着壹基金成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募资格的基金会。据悉,这是国家民政部门积极推进社会慈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美美事件后赶紧撇清,名义上独立,实际上仍以深圳民政部为后台,谈何“民间”?再回到本贴主题上,此时的壹基金非但与香港人无关,更与李连杰都不沾边,生意做得再大,与“香港人为商业利益而行的慈善”何关?拿壹基金为例指港人慈善只为商业利益,这神马逻辑?
真是败给你了。绕了半天,香港人在大陆实施慈善行为的商业利益,究竟在哪里?
慈善的都是性变态?
很多港人曾给新加坡NKF全国肾脏基金会捐款,新加坡自家人捐的更多,结果呢,巨额善款收入用于病人的不到一成!
这个组织的头目是李光耀亲信,百万年薪的基金会ceo,厕所用金水龙头……
红十字的人可以收百万年薪么?
红十字的人可以贪污挪用浪费----曝光入罪判刑,私人的慈善组织吃掉善款你管得着?
证明了香港人为商业利益搞慈善?还是证明了受款人滥用爱心挥霍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