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嫖客 -- laska
自从胡春华去了以后,广东基本就是每星期一个副局级以上被调查的节奏。
估计这回东莞牵连太广,所以让央视出来先定一个调子。
今天听央广的经济之声,说东莞的性都主要是经济转型的造成的,这是准备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吧。
有收有放,不是一味猛打,还算是不错吧。
这个时候扫黄只能说是中央巡视组来广东几个月了,要开始交作业了。
不可能的。6000警察忙活了一夜,总共查了1900家,只有十几家有问题。你信吗?抓到的肯定都是最没有关系的,消息最不灵通的夜总会。67个人里面也许有个把老板,但主要肯定都只是下面的小鱼小虾,还有一些运气不佳的客人。
最终只是一次行业洗牌而已,没有关系的靠边站,有关系的在这阵风声过去之后更加做大做强。
楼上这个逻辑太强大了。我快要无语了。
按这样的逻辑,钱也可以算作麻药的话,那任何商品和服务的买卖都可以算是“用钱当麻药”的偷窃,抢劫或者诈骗。
用这样的逻辑,“我花5块钱在楼下小店买了一盒酸奶”也可以表述成“我拿了5块钱当麻药,迷倒了小店老板,违背对方主管意愿,趁机偷/拿/抢/骗走了一盒原本属于小店老板的酸奶”。所以花钱买东西和灌醉偷东西/打晕抢东西是一个性质?
守序中立的人物而言,秩序和组织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认同强大、井然有序的统治阶层,不管这个统治阶层是专制的暴君,还是安和乐利的民主政府,这些人都不在乎,世界上必须有法律,而法律则必须被遵守。对他们而言,绝对的秩序比什么道德良知来的重要。只要是规定,不管结果是好是坏,都必须遵行无误。绝对公正的法官,和绝对服从命令的士兵,都是此阵营的最佳典范。
“我对法律有异议”这条不符合。
中立善良的人物相信力量平衡是十分重要的事,单方面地强调秩序或混乱,是无法达到至善的。因为整个宇宙中充满了朝着各式各样的目标而努力的生物,所以若要追求至善,便不能破坏这种平衡,甚至的设法维持这种平衡,如果说支持社会秩序可以带来至善,便得以为之。若推翻既有的社会秩序就可以达到至善,那也必须为之。社会结构对他们来说,没什么重大意义。
但是守序中立阵营的人不会因此违反法律或推翻法律,而是谋求在法律框架内提高社会秩序。简单来说,守序中立阵营严格遵守游戏规则,但是如果守序中立阵营质疑游戏规则,一定会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游戏规则,而混乱阵营的人如果质疑游戏规则,会倾向于违反游戏规则或者彻底推翻原本的游戏规则。
PS:熟识我的人一定会知道,在善恶这个维度上,我绝对是中立的,因为我严重缺乏interpersonal sensitivity,所以善恶观念非常薄弱,杀生之类很多人反感的事情对我来说没啥感觉。
民法允许撤销显失公平的交易,如果一方恶意买卖,当然可以构成犯罪。比如你用5块钱买人一价值千万的罐子,这种要么算诈骗,要么算强迫交易。
所以无非是对性服务定价的问题,如果你觉得性服务可以明码标价,你自然认为交易可能公平。但是我认为性服务不应该被标价,就好象国家一级文物是不可以标价的——你可以找一个正常家庭问问,老公会给老婆标价多少,父亲会给女儿标价多少。
话说,就算嫖娼不能入刑,嫖宿未成年人应该入刑,14以下肯定按强奸罪加重情节处理,但是嫖15~18也应该定罪,就算妓女恶意向嫖客隐瞒未成年也应该同罪,这就是嫖娼应该承担的法律风险。
现在之所以卖淫泛滥,就是因为嫖娼的成本太低,法律应该提高嫖客的成本。
动了狗的骨头,人家不咬也要叫啊……看看薛蛮子,需求多旺盛
PS:扫黄就不该扫小姐,她们是被压榨的弱势群体,扫嫖客才是正道!
网易、腾讯都在广东。
去年南方系不是也闹过一次新年献词事件吗?想把负责宣传的搞下台,这充分说明了广东官场自成体系泼水不进。
广东有南方系、网易、腾讯等媒体滋生的土壤,有他们的保护伞和金主。扫黄不是单纯的扫黄,肯定是打掉一批公安换上听话的新人。
这只是破局,以后应该还有后手。
其实认真的扫黄行动(做做样子的除外)公安是不愿意抓小姐的。打不得骂不得,又是自愿出来卖的,教育过之后还接着卖,抓了有啥用?正经是打掉卖淫的场所她们就没地方去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做街头暗娼的。她们出来卖,无非是因为收益高而风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