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以拉面的名义爆头,要尊重吗? -- 马前卒
我是转进兄,你是发散兄嘛。
依照上文提到的发展的主路径,不管其他支路或用时,只要这种改变存在那么首先冲击到的就是西方的法律体系。所以,前时的美国黑人被杀事件的频繁被爆出就不是一种偶然。而黑人,警察和政府三者间的关系变化是事件的重点,这个重点的背后就是法律。
随着主线的在世界的展开,我们中国迟早也要遇到类似美国这个问题。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壮大和瓦解,党,司法,群众三者的关系也会发生深刻变化。这是去年我对依法治国和先贤制度的关系同存的认识。
幸运的是中国现状正处于世界转变的节点期,前面会出现很多鲜活的反例,所以我们中国未来在歧路滑的不会太深。
法国和部分YSL国家其实是处于未结束的战争状态,是真枪实弹飞机大炮的真实战争。法国人轰炸完了利比亚把利比亚人抛入地狱,仍然兴致不减要武装干涉叙利亚,现在脸一抹拌无辜?没这么恶心的~
定向攻击敌方的宣传人员,并且不杀平民,这也是在表明这是在进行一场战争,以与以前的恐怖袭击区分开来。就这个特点来说,很有ISIS的味道。
最恶心的是吃人血馒头的西方政客,上街一起游行,以给自己添分。但我估计西方的民众没那么好糊弄,迟早会让这些政客把自己拉的再吃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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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冒犯跟故意挑衅是两码事。别人骂你一句SB你可以一笑置之,但是如果追着你不依不饶辱及父母,还要叫嚣“有种你打我啊”,那就很可能造成流血事件了。言论自由应当有个限度,污辱和谩骂不应在言论自由范围之内。巴黎这个漫画明显是有污辱的成分。所谓贱人就是矫情,双方都不是好东西。当然我们心里这么想可以,说出来就是犯傻了。
人都有钻牛角尖出不来的时候,谁敢说这辈子没极端过那么一两回,什么事做过份了都会有一些问题。比如钻钱眼里了,为了钱做黑心奶黑心粉什么的,但个人极端对人群的伤害还是有限的,相对可控的,但是极端份子形成组织,则会有很大的问题,不管什么性质,为钱,为名,为宗教的极端组织都是一样。不过人们通常对钻钱眼里,或为名利而产生的极端组织很宽松纵容,而对钻宗教特别是YSL教的极端组织很热心。为何?
媒体不是盖的!的确很牛!
当然,有人又会问何为极端组织!这又是谁定义的!
用冲锋枪来管制媒体显然不行,但是不代表说媒体就不需要被管。
媒体借言论自由的名义伤害他人实在不在少数。
理论上来说任何感觉被查理周刊冒犯的人都可以画漫画反击,是平等的。
不过周刊拥有专业的画师,编辑,发行渠道等等保证他们的作品能广为人知。大多数人没有这些资源,这就是事实上的不平等。
用个不好的例子比喻,泼妇骂街可以半小时不重样的,你受不了给她一嘴巴子,打人是不对的,但不能因为打人不对说骂街就是合理的。
了。
给她一巴掌是小错,给她一枪是大错特错。
问题是错也不能说明骂街就是正确的。
我无意为枪手辩护,他们死有余辜。但是我觉得不能因为媒体吃了枪子就天然正当了。
在无神论者占主体的中国,只能靠无神论来消灭一切邪教及前邪教。
搅浑水不是办法。搅浑水是一种自由竞争态势,必然导致马太效应,强者更强。在现在已经有几大邪教垄断市场的前提下搅浑水,只会减少无神论者的数量,降低无神论的地位,对几大邪教的削弱作用也许没那么强。
另外,这个搅浑水的做派,其潜台词就是鼓励宗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宗教都鼓励,这对不信仰宗教的人来说是个打击,其结果依然是减少了无神论者的数量,降低了其地位。要知道现在在中国当一个无神论者,已经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力和鄙视了,呵呵,作为无神论者,我们不能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啊。
我的一个朋友帮她快30的儿子在某相亲网站上注册,注册时要选择宗教信仰,但里面没有无神论这个选项,只有“没有信仰”选项。我朋友问我是不是应该随便选个宗教,以便让自己儿子看着“高大上”一点,让我给臭骂了一顿。但这个“没有信仰”选项,确实让人很不爽。后来她儿子在网上相亲时,发现这些女的,大多选择有宗教信仰,交谈中发现,这些女性其实对她们选择的宗教几乎一无所知。
无神论者应该宣扬一点:无神论并不是没有信仰,而是信仰这个世界没有神也不需要神。说无神论者没有信仰,并把信仰宗教视为高大上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给我们这个无神论的中国施压。这些施压者试图创造一种新的政治正确,即信仰宗教是对的,不信仰宗教的人是低级的。
如果按照楼主的做法,无疑会强化这样的“政治正确”,因而不仅会打击无神论,也会让国内的邪教更加不可收拾。
其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不需要阴谋,只需阳谋,即,要求国内尊重最大群体的信仰要求,这个最大的群体就是无神论者,我们的信仰要求就是任何宗教都不得冒犯无神论者!至少在公共场合不得冒犯。
我就奇怪了,中国一向是个无神论的世俗国家,限制在公共场合出现宗教标志、限制在公共场合穿戴宗教服侍、限制在公共场合宣传宗教就那么难吗?就那么难以启齿吗?
每个宗教都试图将自己打扮的尽量完美,如何的劝人向善,试图证明只要信了教就变成了道德完人,这除了扯淡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几乎每一个宗教的教义都在恐吓非自己人,没有一点普世价值。
必须把宗教降低为一种个人行为,才能真正强化道德的地位。否则不过是被宗教分子们挂羊头卖狗肉了。
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是不是问题?是的,能不能彻底解决?如果在以前,我会说可以,但现在我的答案是比较难,至少在可见的时间里不能彻底解决。
那么怎么办呢?办法还是有的,这个办法有短期和长期的效果,短期效果就是转移宗教和民族压力,使之不成为社会隐患;长期看,这个办法不仅可以减缓宗教和民族矛盾,甚至可能彻底解决宗教和民族矛盾。
这个办法就是阶级斗争!
只要不是世界大同,只要这个世界还有差别还有不公,不管这个不公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都会制造矛盾,而矛盾被引向哪里,则是看“背后的那只手”是谁。
如果背后那只手把这个矛盾解读成宗教矛盾,则宗教纷争甚至宗教战争就出现了;如果背后那只手把这个矛盾解读成民族矛盾,则民族纷争甚至民族战争就出现了;如果背后那只手把这个矛盾解读成性别矛盾,则性别纷争出现了。。。
矛盾总归会有的,这个必须承认,在矛盾消除前,如何解释矛盾产生的原因,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解释不好,至少民族和宗教矛盾就不可避免。
如果把这些矛盾这些不公解释为阶级社会的现象,并用阶级斗争方式去解决它,则宗教矛盾、民族矛盾都化为阶级矛盾了,宗教和民族矛盾也就不存在了,或者至少大大缓解了,看看毛泽东时代就知道了。所以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是口号,是事实。
可惜,阶级斗争的妙方不是谁都够胆用的,某些人宁可受着民族、宗教双刃剑的苦,也不敢用阶级斗争法宝,无他,屁股使尔。
说到底,我觉得马兄是受西方的极端主义影响太深:言论可以无限自由,一个公式能解释宇宙,一个制度可以是历史的终结等等诸如此类都是同样极端思想的衍生。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言论没有边界。如果有人侮及先人,大部分中国人也要动手。言论自由当然是有边界的,以言论自由行侮辱之实是不对的。
这种比喻不恰当,当然任何比喻都是不恰当的,但是这种脱离具体现实抽象空谈的比喻尤其不恰当。侮辱上帝,撕毁圣经书,现在也被视为是侮辱行为吧,要是几十年前估计也可能被爆头。脱离现实的比喻没法说服人。
这次巴黎事件凶手并没有故意伤及无辜。就事论事我觉得这是“傲慢的极端对宗教的极端”,兄弟两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