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未来中国怎么办? -- 种植园土
第一条要求公布全文,就表示这个条例有没有还两说呢。
接下来就根据网上谣言,要求澄清?这不是胡搅蛮缠嘛。
还有,少提“宪政”两个字,很恶心。
哪里有?请圈出来。
给你普法:不要问“符合哪条法律”,而是”违背哪条法律“。
”韩红看了想打人“,符合哪条法律?广告法第二条好不好?
但愿中国永远不走上这条道路
最高法院大法官,这完全是中世纪的主教制度,神权立于国家之上。
一个小小的巡回法庭就能阻止总统命令,总统只能说”法庭见“,这不就是中世纪的宗教裁判制度么?
什么时候美国的大法官学会向政法委报告了,这才叫进步。
兄台的帖子显然含有建设性,很好。
信息技术可以为民主建设作出很大的贡献,也仅能作为辅助之用。要知道,很多人不上网、不会上网、不善表达。而民权却是人人都应有的吧。
批评包子就等于赞美大美利坚是伟光正?
这就是你等自干奴的水平?
包子也是可怜,奴才都收不到好的,怪不得啥事都干不好。
http://m.guancha.cn/Neighbors/2017_09_11_426601.shtml
单从条文来看,这个规定挺正常的。从网上的舆论看,明显可以看到有人误导/扭曲,意图引导舆论。
百发百中,例不虚发
【伟大的合肥,继合肥航空新城清真寺之后,又一次有效地维护民族团结,[鼓掌][鼓掌][鼓掌]】
大标题:庐城镇联合多部门妥善化解回民拉面店经营纠纷-----来源庐城镇法制办
1、原因:(1)宛某老鸡面点影响回民马某清真拉面店的生意;(2)马某认为隔壁老鸡面经营生猪食品是对回民信仰的亵渎;(3)马某多次邀请回族、维族人员来庐示威,并扬言报复宛某。
2、打斗发生后,处置:(1)县委县政府,在秉公执法的基础上,对汉族宛某进行行政拘留;(2)县有关部门,通过上升到民族高度,处置了回族老板为了个人利益,企图将矛盾上升伤害民族情感的民族矛盾;(3)请清真寺出面。
3、结果:(1)庐城镇联合多部门成功处置了较为罕见的拉面事件;(2)有效避免,回族可能聚众闹事,稍有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再次引发恶性冲突;(3)最大程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深远影响:伟大的合肥,继合肥航
牺牲十几亿汉族人的利益,转让给某少数民族是大旗党政府的拿手好戏。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涉密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按这个规矩,河里的各位都已经违规了,铁手如果在国内的话,随时有可能去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