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六年非升即走,要滚蛋了(我就想吐吐槽减减压) -- 饭粥天下
二话没说就给了,不卡你卡谁?
现实很ugly,但今天有一份纯真的心也是难得。君不见多少炙手可热的人物在秦城养老,多少学霸一夜翻船。我就是闲人一个,也不后悔。不过泛粥mm学会保护自己也是很重要的,也不枉大伙儿的一番热心。
因为进校的时候解决户口。另一类雇用制度是人事代理制,不解决户口。
但是学校早几年人事改革,编制内的也都是要签聘用合同的了,我的同事们十几二十年的“老人”也都是一轮一轮地走过场一样签合同。这样的话,上头不计较的时候,这些“聘用合同”啊“六年非升即走”啊就都是摆设;上头要计较的时候,就有尚方宝剑可以用了。所以一切都是薛定谔的猫。“编制”也不是铁饭碗,要看领导的。
你说的你那个当教授和博导的朋友的例子,确实厉害。母校的人脉是会有一定帮助的,可惜我本硕博到现在工作都是不同的大学(甚至专业都换了),所以这样的人脉关系一丝儿也没有。至于后面两点的种种,我佩服他这样的心性和谋略,但是我绝对做不到。另外一个,那样的生活也不是我追求的。
我来吐槽抱怨的,是制度的不公平,也就是在我的理解当中,义务和权利、压力和待遇应该是对等的,而由于不公平的制度,人治而不是法治的实行,使得这种对等缺失。到目前为止,恕我眼拙,我没有在这个事件中看到办公室政治的因素。我也不想轻易地把离职这件事归因于我不会抱领导大腿、不会混社会,这可能会让抱怨仅仅停留在表面,并且误导我以后的工作风格。
“六年非升即走”说法本身没有错,执行政策本身没有错,但是一个大学急功近利学国外的tenure track只学个皮毛,还对自己的官僚作风毫无察觉、毫无反省,那就很有问题了。
没事的时候,上头不计较的时候,这个签合同就是个走过场。计较起来的时候,这个合同就是法律武器了!一刀戳你个透心凉!
当时的学校地处偏远,土霸王是也,胳膊拧不过大腿。他是嫌我给得不够爽快,要给我一点颜色看看。第二年才让过。另外有老师嘴贱,得罪了他,报了四年都不让过。
自问做不到我朋友那种分寸感和心态,所以,在中国这种竞争极端惨烈的社会现实面前,我比较能豁达地看待这些制度的“不公不义”。对我是不公不义,对另一些人,可能就是机遇。这另一些人也不全是公公之类的小人,很多是既有才干又有情商,还有良心的人,他们是全面发展的“人才”,竞争力的确超级强。
这个官,泛指一切有组织的团体。不仅包括领皇粮的,也包括企业,社团。
所以,资本主义的欧美有保护雇员的立法,而社会主义的中国却有保护雇主的立法。
体制内的普通人受封建官僚式的半人身依附和资本剥削的双重压迫。
看看世界发展史,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现今处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你念啥经都是没用,无非是物质生活比封建社会好多了,精神上一个样。人与人相互拆台、搏杀,没有相互帮助的。
信佛、新嫉妒、天主、YSL,无非是自我麻醉,还不如自我了断。
比如领导第一作者你第二作者,还是干脆不放你的名字?
我当年的硕士论文,后来发现我的阿三老板改了改拿去发表了,给我了一个第三作者。要不是google scholar给我邮件,我都不知道这事....
但我当时学校的政策是只认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基本等同于零。而我在评职称的关键期。你硕士论文好歹阿三导师也指导了一下,我的论文他只是事后假装提了一两条改进意见。
也许是人生的危机,也许是人生的转机。人挪活,树挪死,虽然是被动的,但是换个环境、换个平台,说不定人生更出彩。
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祝你好运
不是内行,只是从普通人的角度说几点看法。
首先,既然XX让你走人,那他们就要给你做好离职手续,退不退补贴跟你离不离职没有必然关系。他们可以认为你必须退他们9万6,但他们不能卡着你的离职手续不办,不离职那就得继续付你工资奖金及各项待遇。当然,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只有基本工资拿了。(这种情况下佩服鱼雷管MM一把,她跟单位闹翻了,结果在单位外教法语的收入远超过了单位里其他同事的收入。)
其次,他们要这9万6,那把教育部相关政策拿出来。当初他们发放这笔钱给你一定是有政策依据的,那这个政策有涉及到收回补贴的条文么?如果没有,那他们凭什么收回?按情理来说,现在是他们让你走人而不是你自己要走,不该要回这笔钱。
再次,我估计如果走劳动仲裁的话仅从补贴协议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说不会有什么漏洞。如果要走劳动仲裁,首先要学校提供发放这笔钱给你的政策依据,没有的话就不能仅凭一开始的劳动合同来仲裁。还有就是要求学校发放你平时超时工作的工资,这个你不好拿出证据,但是一定要提。
最后再重复一遍,我认为,返还补贴款跟你离职走人没有必然联系。
我老板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是系里另外一个教授,我保证他根本都不知道我论文里面说了什么
主要这个论文不干我的什么利益,随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