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问问自己的良心(瑞典旅店事件的看法) -- Diver
其实骨子里就是想做高等华人而不得,想想也是,被白皮歧视惯了,心理平衡总得找补回来,这些不懂“国际惯例”的土包子自然是很好的嘲笑对象,一是炫耀老子穿国过洲知识满满,二是你们土包子损害我作为高等华人在洋人眼里的形象,不把你们丫区别出去,万一洋人从暗歧视变成明歧视如何得了,好笑的是,他们跳得再高,人洋人也不识汉字呀,白瞎了一腔奴才的热情。
人曾姓旅客是真金白银定了房间的,是有合同权利在大堂等待履行合约的也愿意为滞留付费,这不光是酒店行业的行规,酒店赶人合法性我看是存疑的。至于脑补的加人不加钱,人酒店都没有以这个为理由,他们着什么急?还有往下三路去的说法,我的意思是这些人的下意识反应而已,熟能生巧嘛。
这件事曾姓旅客没错,酒店混账,警察滥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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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加两句,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国外旅行都有不了解当地法律的情况,白人种族主义并不是书本上的抽象的东西,有过国外经历的人如果没有具体认识,我看是不多的。回到曾姓旅客事件,这里面没有种族因素,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同意,酒店赶客?跟法律咬文嚼字?无论对错,酒店业都会极力避免此类公关危机的,对中国人就不是,原因么,如果不是太迟钝,就可以理解。警察暴力执法,是要有依据的,还要合乎程序,而且执法的力度也要有合理性,在了解对方是老人,而且有病已服药后,采用拖拽,摔打的手法,是很野蛮的,如果找当地律师,不是不可以追究的,大使馆要怼,还是要找当地专业人士来。曾姓旅客的假摔,虽然不高大上,在目睹父母被拖拽,暴力对待的时候,请问有几人自问做的更好?当地法律有时真不一定声张了正义,尤其是对旅行在外的中国人,这时就要有政治的介入,国家的保护,当国家保护不力时,我想起了有个俄罗斯人手刃瑞士空中管制员为空难去世亲人报仇的事情,当他刑满回国时,举国欢迎被视作英雄,所以看问题,屁股真的很重要。
也让人把问题看清了,其他再说都多余了。剩下的就是这是不是一出有人导演的还是偶发事件,但对结论影响已经不大了。
结果人家说的是,五年空置,谁占了就是谁的。大概这个意思,不知道具体啥条件
俺也是做过服务业,平时遇上客户业务以外咨询,是否帮忙处理,要看下面条件:
1,自己忙否,2,事情难办否,3,自己心情如何,4,客户态度如何。
以上条件满足了,就帮忙,不满足就拒绝。
帮忙是人情,不帮是道理。
帮忙是人情,不帮是道理。
帮忙是人情,不帮是道理。
重要的话说三遍,至于遇上态度恶劣的客户,呵呵,不说了。
1,大堂经理可不一定是老板,大堂的使用与否,酌情与否,咱外人不清楚,或许他可以允许使用,这是人情,至于拒绝也是道理,后面的报警也合法合理。
2,警方到来,协调处置是人情,拘人走是道理。
3,警方送人到其他旅店是人情,现在最大的争议是送到坟场是合法与否。按理说,出警把闹事者带离现场,后面是关进局里还是教育后在安全地方释放,警方可以自己选择吧。坟场也是个安全地方吧,合法处置嘛。谁叫你皮了,就是给软钉子你吃又怎了。
我也在上面,不少海外定居者只不过强调物权法和规则的遵守,当然他们可能遭遇或目睹过很多同胞在外的不良言行。有甚者就冷嘲热讽,破口大骂也有。也有不少ID在上面力挺曾先生的一些热心行为和闪光点。
由於加州法规认定屋主须定期维护自己名下的物业,若物业遭人入侵霸住多年屋主也置之不理,法律上可判定为屋主有意抛弃个人的财产。且一旦房屋遭人入侵霸住,屋主不但要到法院提告,且须提出许多文件来证明物产的合法权,且须经过长达数月与数次的庭审程序,才可能合法驱逐霸住者。许多遭到霸住的屋主,最终都是给霸住者一笔搬迁费,花钱消灾让霸住者尽快搬走。
adverse possession 逆权侵占法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存在。只要占有人能证明自己是善意占有,比如交土地税,就可以以此法律成为合法新业主。香港也有类似法律,诉讼时效是12年。美国各州都有这个法律,诉讼时效从5年到30年不等。加州最短,就5年。
这个法律的本意是减少长期空置,增加住房的有效使用,也有点劫贫济富的意思。
还有瑞典书商事件,不过这些都是脑补了。
如果我看到自己的父亲被人倒拖着双脚像死猪一样拖出来,而且因为有心脏方面的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我不知道自己能做出什么来。
哪一次瑞典公民,触犯了中国法律被拘留,还没审讯呢,瑞典不是出来 “敦促” 中国方面 “立刻释放” ?
我看不出瑞典方面有任何法治观念,事实还没厘清,中国的派出所民警还没搞明白,你瑞典就隔着千山万水出来 “无罪宣判” 了?
瑞典知道这个世界上别的国家也有法律吗? 还是瑞典的法治观念,就是用自己的 “法” 来 “治” 别人?
说老实话吧,这班家伙就是海盗,所谓的 “民主法治” 就是调节自家海盗窝的秩序,跟黑帮的刑堂类似。海盗们还活在 “领事裁判权” 的梦里,没醒呢。
在爱坛上看到diver兄文字。过来也加把火。
本来应该有时间的时候继续写杜甫他爷爷的一生的。但是爱坛争论的这个话题实在是让我有些无法平静。正好往日所崇敬的前辈又充满忧愤的发出了“我们正在成为我们所不齿的那种人?”的呐喊,这实在是让我不得不出来说点什么。
当初到爱坛来,完全是作为一个西西河的老潜水员因为中年娶妻生子而封笔十年后,发现西西河已经开始浑浊如斯,潜水已无意义。于是又发现了当年西西河诸神和一些神交已久的朋友已经先来了爱坛。也逐步的就爱上了这里清新调侃的气氛,在戾气越来越重的网络之中宛若世外桃源。
但是这次事件的风波让我颇为不平,也同时认识到了一些理念上的问题。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这理念上的问题只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辩证的来看就是一套完整的多元化社会理论而已。但是随着争论的升级,我越来越感觉到了一些奇怪的味道。逐步的嗅出了一些隐藏在法制、文明和民主之后的冷漠。终于在被质疑可能成为“自己所不齿的人”之后,还又品咂出了掺杂了蓝色海洋文明的自豪感之中对于黄土文明的鄙夷。
于是我又翻开了鲁迅先生的书,因为那里似乎有着对付这一切的精神力量和答案……
好吧,我们来看看90多年前先生的寓言吧。
聪明人、傻子和奴才
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只要这样,也只能这样。有一日,他遇到一个聪明人。 “先生!”他悲哀地说,眼泪联成一线,就从眼角上直流下来。“你知道的。我所过的简直不是人的生活。吃的是一天未必有一餐,这一餐又不过是高粱皮,连猪狗都不要吃的,尚且只有一小碗……” “这实在令人同情。”聪明人也惨然说。 “可不是么!”他高兴了。“可是做工是昼夜无休息:清早担水晚烧饭,上午跑街夜磨面,晴洗衣裳雨张伞,冬烧汽炉夏打扇。半夜要煨银耳,侍候主人耍钱;头钱从来没分,有时还挨皮鞭……。” “唉唉……”聪明人叹息着,眼圈有些发红,似乎要下泪。 “先生!我这样是敷衍不下去的。我总得另外想法子。可是什么法子呢?……” “我想,你总会好起来……” “是么?但愿如此。可是我对先生诉了冤苦,又得你的同情和慰安,已经舒坦得不少了。可见天理没有灭绝……” 但是,不几日,他又不平起来了,仍然寻人去诉苦。 “先生!”他流着眼泪说,“你知道的。我住的简直比猪窝还不如。主人并不将我当人;他对他的叭儿狗还要好到几万倍……” “混帐!”那人大叫起来,使他吃惊了。那人是一个傻子。 “先生,我住的只是一间破小屋,又湿,又阴,满是臭虫,睡下去就咬得真可以。秽气冲着鼻子,四面又没有一个窗子……” “你不会要你的主人开一个窗的么?” “这怎么行?……” “那么,你带我去看去!” 傻子跟奴才到他屋外,动手就砸那泥墙。 “先生!你干什么?”他大惊地说。 “我给你打开一个窗洞来。” “这不行!主人要骂的!” “管他呢!”他仍然砸。 “人来呀!强盗在毁咱们的屋子了!快来呀!迟一点可要打出窟窿来了!……”他哭嚷着,在地上团团地打滚。 一群奴才都出来,将傻子赶走。 听到了喊声,慢慢地最后出来的是主人。 “有强盗要来毁咱们的屋子,我首先叫喊起来,大家一同把他赶走了。”他恭敬而得胜地说。 “你不错。”主人这样夸奖他。 这一天就来了许多慰问的人,聪明人也在内。 “先生。这回因为我有功,主人夸奖了我了。你先前说我总会好起来,实在是有先见之明……。”他大有希望似的高兴地说。 “可不是么……”聪明人也代为高兴似的回答他。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这篇文字收在《野草》之中。我从初中的时候便大爱这本在鲁迅全集之中显得薄薄的册子。那个时候还有些叛逆的我甚至还曾经在年级的诗朗诵比赛上主动请缨的表演过野草的题辞:
當我沈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
過去的生命已經死亡。我對于這死亡有大歡喜,因為我借此知道它曾經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經朽腐。我對于這朽腐有大歡喜,因為我借此知道它還非空虛。
生命的泥委棄在地面上,不生喬木,只生野草,這是我的罪過。
野草,根本不深,花葉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陳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奪取它的生存。當生存時,還是將遭踐踏,將遭刪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
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將燒盡一切野草,以及喬木,于是並且無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天地有如此靜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靜穆,我或者也將不能。我以這一叢野草,在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之際,獻于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之前作證。
為我自己,為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我希望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來。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這實在比死亡與朽腐更其不幸。
去罷,野草,連著我的題辭!
那时还只是少年心性得我,其实是拿着叛逆的情绪去读的。结果效果却出人意料的好。甚至超越了校团委主导的歌颂诗朗诵。但是当我现在再来看这题词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没懂。不过,《聪明人、傻子和奴才》的那篇文章我懂了。
再把话题说回来吧。野草其实是一本书的大实话。鲁迅先生自己都承认:
后来,我不再作这样的东西了。日在变化的时代,已不许这样的文章,甚而至于这样的感想存在。我想,这也许倒是好的罢。
那么这个当年看起来更像是实话实说的《聪明人、傻子和奴才》又是否能“先生文章正此时”呢。看起来,似乎还是。
奴才呢还是不少。哪怕就算是有人类历史上最具有平等意味的马克思主义也不过让傻子多了一些。反而呢,越来越多的聪明人成为了主导话语权的所在,甚至有一些聪明人还意外的获得了和主人讨论规则甚至小小调整的机会。而傻子却更显得傻而偏执。奴才呢一面在聪明人的导引下学习规则,一方面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是聪明人。聪明人甚至还找来了一些看起来很像傻子的恶汉和无赖,给奴才们建立起来了反面的榜样。并且时不时的提醒奴才们: 你们不能成为你们所不齿的人啊。
于是呢,当主人们不好意思再用当年的坚船利炮来宣讲真理的时候,却发现了聪明人的作用。聪明人的作用其实鲁迅先生也早就在《华盖集续编》的《一点比喻》中写过:
在我的故乡不大通行吃羊肉,阖城里,每天大约不过杀几匹山羊。北京真是人海,情形可大不相同了,单是羊肉铺就触目皆是。雪白的群羊也常常满街走,但都是胡羊,在我们那里称绵羊的。山羊很少见;听说这在北京却颇名贵了,因为比胡羊聪明,能够率领羊群,悉依它的进止,所以畜牧家虽然偶而养几匹,却只用作胡羊们的领导,并不杀掉它。 这样的山羊我只见过一回,确是走在一群胡羊的前面,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铎,作为智识阶级的徽章。通常,领的赶的却多是牧人,胡羊们便成了一长串,挨挨挤挤,浩浩荡荡,凝着柔顺有余的眼色,跟定他匆匆地竞奔它们的前程。我看见这种认真的忙迫的情形时,心里总想开口向它们发一句愚不可及的疑问——
“往那里去?!”
而毕竟是九十多年之后了。这中华大地总算是靠着些“拼命硬干的人”有了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样子。于是呢,聪明人拿着这些本钱也可以在主人的世界里以聪明人自居。甚至还可以点评一下主人的愚蠢政策。而一旦回到了奴才和傻子的世界就会觉得诚然有进步,但是还是肯做奴才的少,傻子倒是越来越多。
甚至,傻子和奴才们也可以出来了。也可以到主人的世界里做游客了。奴才们因为不动主人的规矩受了教训,而傻子却觉得主人的规则不合理,也提了意见;因为主人来玩的时候,傻子和奴才们都是有“有朋自远方来”的古训的。但是主人却冷面以对,祭出从来如此的招牌冷笑。
于是聪明人便跳出来了。 一面对奴才说:你们这是巨婴。就是那些反面典型。 一面对主人说:这样的奴才我们在国内就直接打死吃掉了。 一面对正在义愤的傻子说:你们正在成为你们自己所不齿的人。
那么,聪明人会得到什么呢?或者说想得到什么呢?
成为主人,聪明人从来不这么天真,最多是让自己的后代具备融入主人世界的能力。
引领奴才和傻子过好日子?别傻了,奴才和傻子怎么能过好日子;我们早就跳船了。要不怎么说我们聪明呢。
那么这两样都不是目的的话,聪明人们到底想要什么呢?也许只是头羊挂着的一个小铃铎吧。只有这样,主人才会区分的出来,这些是聪明人,不是傻子也不是奴才。
继续拿我当年纪念鲁迅先生的七律作为结尾吧。
丙申,鲁迅先生诞辰135周年 七言律詩 押支韻 海晏河清全盛日,犹思掩卷诵君诗。 襟怀天地轩辕荐,放眼世间醒者痴。 笔底狂人惊过客,纸头阿贵赛公知。 当年魍魉今仍在,夫子文章正此时。
这样的黑人也不是没有:《飘》里面的奶娘,《姜戈》里的管家就是这类高等“黑人”。
但请记住:汤姆叔叔再怎样温良恭让,其下场也是骨肉分离,被当成狗一样卖往他乡。
拉丁客绿教客要是遵守米国的法律,那还怎么会偷渡呢?结果呢,他们在米国在欧洲活得比你正儿八经归化或拿绿卡的更自由更嚣张更受保护。
鬼也怕恶人。
老毛说得好:<body style="color:red;">美帝国主义只要能不讲道理的时候就一定会不讲道理的, 美帝国主义讲道理的时候那一定是被逼的没办法了”。</div>
美帝国主义是如此,其它白皮一样如此。
相信中国大使馆这次抗议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瑞典的恶警们会收敛一些,也会更规范一些。——这不就是效果吗?
这个楼是讲摸良心。
要是讲政治,人家做初一,咱做十五没问题
但楼主是在讲摸良心
至于为啥扔到这个地铁站,不知道。我猜,疏解的目的就是要离开市中心吧,毕竟我们帝都早年让去挖沙子的也是沙河不可能在市中心。
保证大赚。——那些人还不得撅着屁股上门求漂白啊。
有句老话是:帮你是情理,不帮你是道理。
人不帮你就大喊大闹,有个屁的道理啊
不然医闹,警闹都是极有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