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震惊,孙杨被禁赛8年 -- 大胖子
随便找一个人,冒充护士,就不担心孙杨用假的小鸡鸡撒尿,规避检测?
就不怕他和被孙杨收买,合谋串通逃避检测?
孙杨就不怕他偷藏摄影设备,回家亵玩或者传播牟利?
孙杨就不担心这个假护士其实是开锁高手?
规则规定是护士,是用专业身份来限定作假的空间,增大作弊成本,规则之所以是规则,就是保护参与各方的利益,执行人员任意改变规则,本身就是非法的。
竞技体育本身是娱乐业,执行药检的公司同时还是发放运动员禁药豁免的机构,难道就没有孙杨的手下败将来贿赂药检公司,故意设置陷阱来构陷孙杨,从而不战而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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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这不是个有利于中国的战场,还是不要深究了。
孙杨砸血样这个行为,真的是奇葩。
主检官都把血样留给孙杨了,按你的想法等采样小组走了孙杨找人开锁不就得了?何必要砸开血样?
事实上,采样容器为一次性且有专属编码和专属一次性钥匙无法调包。钥匙只在检测机构手里且仅能使用一次。用一次性钥匙打开容器即破坏容器完整性,不可能再原样恢复的。
所有采样,从器材拆开到采样,封装都是在运动员监督过程中进行的。尿检更是由运动员自己动手采样封装。尿检官只是负责查看运动员操作而已。孙杨坚持以所谓尿检官资质问题拒绝自己动手尿检取样本身就令人怀疑动机。
至于为什么血检需要护士,原因很简单。抽血本身是一项大多数运动员自身不具备的技能,因此需要掌握该技能的护士来替不会抽血的运动员采样。
因此提供护士证本身就代表其掌握抽血技能的最直接证明。
不管是采样小组想和孙杨串通还是要报复孙杨,都不可能绕过运动员孙杨的亲自监督而自行达到目的。
这也是孙杨解释不了非要砸毁血样包装使其失去可测试性的原因。
可不可以违背规则。
第二,利益冲突的主体应该不应该有执法权。
用理工科的人脑子想,你们国际组织,弄一个民工来冒充护士,搞出这些幺蛾子,就是想弄死我的,编码可以算出来,钥匙可以自己想办法嘛,X光一照,什么都有了。
我是孙杨,也要把事情闹大,去你妈的,什么玩意儿,如果你们存心弄死我,血样尿样被做手脚,身名扫地,等死, 不如闹一下。
退一步讲,你说得这么有道理,为什么国际泳联支持孙杨?为什么一审赢了?
道理不会几个月内变化吧。
检测检尿这个工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在运动员身边看着,等人家把热乎的密封好的样品交给自己就好。所以只要性别男视力正常,都可以完成,不需要也没法培训。
英文原文是assistant,国内翻译搞出来个验尿官,不知道是否有意误导。
血检官是正经的护士,向孙杨出示了护士执照。只有负责监督孙杨自己提取尿样的尿检官才是建筑工。而孙杨到最后以尿检工无资质为由,到最后也没有提取尿样。
讨论问题之前,基本情况要先搞清楚啊。
至于采样小组为什么无法背着运动员给采样做手脚上面说得很清楚,一厢情愿不可取。
中国是国际泳联大金主,孙杨是国际泳联明星,这是国际泳联保护孙杨的动机,也是国际泳联和孙杨被一起告上仲裁庭的原因。本案是国际泳联和孙杨两被告一起败诉。。。。
最近两年不知道。2017年WADA的数据,被抓包的1804起兴奋剂案件中最多的是意大利171起,其后是法国美国巴西俄罗斯,之后才是中国62起。
历来,美国的重灾区是田径,中国的重灾区是游泳和举重。
“有人要害朕”的思维应适可而止,“朕要做的最好”才是关键。像国际足联、NBA、NHL、NFL根本就不鸟WADA,要么我退出奥委会,要么我根本就不加入,你能查我啥?
尤其重要的是,即使孙杨是混蛋,也是我们的混蛋,现在被王八蛋整了,我们要支持他,大力支持,对这个狗屁的判决坚决怼回去,尤其是没有资质作帮凶的那些所谓中国人,建议立即马上现在开除他们的国籍,让他们去跪舔得更加名正言顺、欢欣鼓舞。
说实话以前没太关注他。孙杨被罚一点不冤,而且恐怕这个人人品有问题。
题外话,小时候没感觉,现在回头看姚明真的是德才兼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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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听证会三个人全部都不出庭,存心不给孙杨方质疑的机会。采样小组可以做手脚的地方多了,让我去,肯定玩出花来。
国际泳联不过是平台方,比赛反正有胜利者,孙杨不能比赛,有其他人能拿冠军,它有什么损失?
本案的关键是一个私营机构,垄断了执法权,垄断了豁免权,涉嫌非法经营,涉嫌勾结作弊,完全是白皮的丑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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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你对基本事实都尚未了解。
尿检官本身只是监督运动员自己取样封存过程中不作弊,本身是不参与取样封存过程的。因此只要是男性即可,并不需要护士身份。尿检官从头到尾也未声称自己是护士。
血检官负责抽血才需要护士,已经出示给孙杨。
就本案来说:
1,孙杨禁赛的核心问题是—在主检官已经同意不带走血样,提议交给第三方或孙杨自行保存,由符合孙杨要求的机构人员日后取走的情况下,孙杨为什么执意破坏血样?
孙杨解释不了这一点就没有胜诉可能。
2,在孙杨亲自监督团队全程录像情况下,采样小组如何能违规操作而不被孙杨发现?如果血样采集操作违规证据确凿,那么采样自然失效,根本不用和小组纠缠资质问题了。
3,血液样品中人体代谢药物成分分布与外部添加化学物分布根本不同,血液样品一旦被外物污染立刻会被区分出来使采样失效。
污染血液样品的唯一方法是使用受检人本身服用违禁药物后的血液。且不说本身主检官在孙杨团队检视下无法替换采样,就算主检官能够替换血样,又从哪里获得孙杨服用违禁药物后的血液呢?
因此,所谓采样小组可能添加污染物栽赃的想法实际上无法实现。
4,孙杨对于采样小组资质质疑的基础来自于ISTI血样采集指南这一建议性指南而非强制性规定ISTI。连孙杨指定的仲裁员都质问孙杨方有没有在行动前思考过哪怕一秒,自己对于规则的主观理解可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