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同治年间陕西回汉仇杀资料 -- wolfstein
上中学时,常和回民中学的人打架.可以想象,清末时的景象.
如果在国内,收集这方面资料当不为难,如果在国外,收集这些资料干什么?学习孔已己?
而且处于汉民敌对包围的汪洋大海中。更恐惧。同时也比汉民更彪悍。身体更好。文献记载中当时看起来不抽鸦片,身体精壮。骑大马大骡的十有八九是回民。汉民则腐化堕落的人很多。心散。
“干吗去挑拨招惹好闹事的回民呀”?你这个判断哪里来的?你不是不了解要资料吗?既然不了解那你哪里得出回民爱闹事!!
俺家就在西安,不是不相信您,俺确实没听说过现在陕西还有什么回汉冲突。回坊俺差不多每个月至少去一次,就为喝那的肉丸糊辣汤。还没看见过谁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呢。
并不完全是民众之间的纷争
严树森为了对付太平军,在陕西境内招募了600回勇。结果途中哗变,其中数十人在华州附近因为购买竹竿和当地村民发生冲突。被当地团练打死二人。地方官“偏袒”汉民。冲突因此爆发。
个人认为,如果孤立起来分析,地方官的处置不算错误。兵勇哗变逃散,买竹竿何用?可以说希望处治杀人凶手的要求并不算合理――本来就是逃兵,没有全部治罪就不错了。
可是回民被压抑的太久,再加上局势混乱,结果。。。本来还算公正的判决,就演变成了一场回民大起义。
俺爹四十年代初出生在甘肃,找的是回族的奶妈,真正的高鼻深目,不象有的回族外表看不出来。她待俺爹可好,后来认了干妈和他们一家的关系很好。当时同治年间出生的人六七十岁吧,没听说汉回关系不好呀,不好还能找回族的奶妈?俺家就是民族团结的例子,可能受回族影响俺爹爱吃牛羊肉,俺也是,不爱吃鱼腥,爱吃羊膻。
混淆视听才是目的。
GOOGLE上能搜到的相关资料就一大把,收集资料何不用GOOGLE先查查,反而要到河里来问。不过是起个话头,假不明真相人之口往自己想说的意思上引罢了。
我一回民朋友考上大学时,家里的亲戚们都劝不要上啦,上大学会找不对象的.
1 关于“原因是杀回民的大都是地主团练,可回民全民武装之后,团练就杀不着了,变成回军杀无辜汉民泄愤”
地主团练是什么?是几个地主和家丁组成的团练吗?显然不是。地主团练是专业的民办武装,负责到处打仗的吗?显然也不是。地主团练的成员,基本上都是本地人,其责任是“保卫桑梓”,说白了,就是维护本地治安的稽察自卫队。所以地主团练跟“无辜汉民”并不是毫无关系的,地主团练的成员都是来自当地“无辜汉民”的家庭,在团练普遍、势力较大的地区,“团练”和“民众”甚至是混为一体的,这种情况下,“团练”得到官府的支持,或者将民众全部迁往团练堡垒,实施半军事化管理,或者直接以村庄为单位作为团练的据点,“团勇”或“练勇”的成员平时跟其他民众混杂在一起,而他们也就是这些民众的一部份。有人读晚清史料,说某地“民被杀”多少人,就以为是“无辜民众”,其实不是的,这个数字常常是包括团练死亡数量的,在“民、团”一体的情况下,这个数量有时甚至就等于团练的死亡数量。比如很多地方史料都记载了被“贼”杀的“民”每家可以得到多少抚恤,光是不幸被“贼”所杀就能得到一笔对小民来说数量不菲的抚恤金么?当然不是,地主们可没这么慈悲,随便就拿出一笔可能比一家人一年交的租还多的钱来当“抚恤”。只因为被杀的“民”是“民团”成员,或者被杀者全家都跟随“民团”活动(多见于坚壁清野的情况),所以才有资格接受抚恤。大量史料中记载“民被杀”的数量时不区分民团与非民团民众的被杀数量,恰恰证明在这些地区“民”与“团”至少就形式来说是一体的。(至于“民”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暂且不论)
据记载,当时陕、甘两地的团练人数达数十万甚至百万以上,如陕西渭南团总冯元佐招募团众“万余人”,风翔一地“汉民村庄皆练团募勇,团众不下数十万”,甘肃团练“宁那一城而言,众逾十万”;狄道团练 “数日间,得众万余人”:陇西团总李耀荣,“纠众万余人,称之为海团”。。。。。。从数字看,起义所及的地区,平均每户都有一人以上参与团练。正是这些团练在地方政府的指使下搞所谓的“秦不留回”政策,激起了西北回民的全面报复----我们不可能要求那个时代的回民有“虽然这些人的家人支持他们家的青壮参加团练,但是这些青壮想把我们回人灭绝了只是出于官府调拨,和他们家人无关更和别的汉人无关”的认识。不仅如此,清朝政府一直在竭力调拨这种矛盾,譬如陕西巡抚就公然张贴告示说“回系匪,宜剿灭,汉系团,宜协同官兵剿回”,这道告示的意思就是说,“所有回人都是匪,都要灭绝,所有汉人都是民团一边的,都要帮官府把回人灭绝了”,试想回人看到这样的告示会怎么想?会想“这是统治者的挑拨离间”吗?显然不是。多数人恐怕会更进一步把汉人和民团划上等号----当然这也跟西北回民中没有出现杜文秀那样极具号召力又远见卓识的起义领袖有关。所以对西北回人来说,并不是“民团”要灭他们,而是“汉人”要灭他们,“民团”不过是“出手的人”罢了。他们不杀绝汉人,难道等着这些人“协同官兵剿回”吗?他们杀妇女儿童的理由不外两种,第一,这些人的家人杀了他们的妻儿,所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第二,汉人要灭绝了他们,不杀汉族的妇女、小孩,难道等着这些妇女继续生孩子,等着这些孩子长大了再来杀他们的孩子吗?----这正是“民族矛盾”和一般社会矛盾的区别,也正是“民族仇恨”的可怕之处,在这种仇恨持有者的眼里,没有“无辜者”的存在。(事实上也不只是民族矛盾,直到十九世纪,在所谓“文明”的“大英帝国”也仍然保留着“报复法”,规定如果英国公民遭到残害而不能法办凶手,则英国可以对相关国家或群体实施无差别报复。即使到了今天,美国对所谓的“恐怖主义份子”不也是这样报复的吗?)
当然,不管谁先谁后,不管汉人,回人,英国还是美国,有意屠杀一般平民都没有正义可言,我说上面的话,并不是为了将回人的滥杀行为正义化,而是指出在这个问题上,那些滥杀汉人的回人不是因为要杀的人杀不着才找无辜者泄愤,而是因为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无辜者”存在,而这种认知是长期受到歧视、压制、欺侮、挑拨造成的。
强调一下,西北回民起义的一部份队伍是单纯的民族起义,另一部份队伍则带有明显的阶级斗争色彩,换言之,同时也具有农民起义的性质,而激化民族矛盾,掩饰、转移阶级矛盾,也是清统治者的贯用手法之一。
2 诚然,当时回人杀了很多汉人,可是汉人也一样没少杀汉人,当时西北的矛盾既有回汉矛盾,也有满汉矛盾,更有阶级矛盾,这些复杂的矛盾都造成了杀戮。更重要的是,无数历史证明,在长年、持续的大规模内战中,因为杀戮而直接死亡的人口往往只是人口损失量的很小一部份,甚至只是零头,而由于战争引发的疾病、灾荒,饥饿,才是人口损失的主体。这些,在赛昆仑兄的资料里也大量提到了。所以,光从西北汉人人口的减少数量,是无法推出回人杀了多少汉人的吧!
到处都杀红了眼,西安的回回没有被杀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就是回民先杀汉民的证据.因为城里的回民没动手,所以汉民也没动手.如果是汉民先杀的,那西安的回民就已经不在了.而且我在西北的经历告诉我,回民是很霸道的.说他们不讲理是很客气的表达.我前段时间在宁夏住了一年多.
无辜或者不无辜的死者们RIP吧。
你也别再挖了。
"那些滥杀汉人的回人不是因为要杀的人杀不着才找无辜者泄愤,而是因为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无辜者”存在,而这种认知是长期受到歧视、压制、欺侮、挑拨造成的。"不明白妇女儿童也怎么能够长期歧视、压制、欺侮回民,好象很明显的是长期歧视、压制、欺侮回民的是清朝官员吧,再说歧视、压制、欺侮回民真不好说,因为所谓事例换成汉人也是被官员歧视、压制、欺侮."回人杀了很多汉人,可是汉人也一样没少杀汉人"这句话不厚道(不想说得太难听)之极,就跟说"日本人杀很多中国人,可是中国人也一样没少杀中国人."一样,回人还杀了回人呢,能说清军没杀回人吗?
祖先杀人不对,现在抵赖祖先杀人更不对,不能视其他民族如尘沙。要能吸取教训,有大气量.正是有这点民族思辩精神,汉族才能海纳百川,形成今天局面,靠弯刀是做不到的,五千年的历史无不印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