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 id10tts
在中国,“日本不曾侵略”是非非非主流历史观点。某个人持有这类观点并不稀奇,某个纯粹的人表达这种论点,也不是问题。但有些人是有身份的。比如政府官员,特别是外交人员,在公开场合只能表达政府观点,不能表达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也会被认同为政府立场)。
同样,梁某是教职人员。在私下场合表达自己的异类观点没人会管她,甚至异类的观点以学术的形式发表也问题不大。而在微博上宣扬观点,是公开的形式却又不是学术的形式,这显然不合适作教师。因为这种形式表明此人不忠于祖国,任教师、军职、公务员都不合适,做个工人、农民、工程师、医生或别的什么都可以。
客观的说,以《……教师……十准则》来作为依据处罚梁某是有瑕疵的,这个准则是2018年才出台的,梁某的很多言论都在之前。这也是梁某这些年没被处罚的原因。
以对祖国不忠诚、不适合做教师来处罚,足够了。
比如你说方方在造谣,那么你就必须有方方确实知道不存在“遍地手机”而说存在遍地手机的证据,你才能说她在造谣。
否则你就可能在误伤一个人。
难道你对你自己发表的言论没有一个负责的态度,误伤一个人也无所谓?
勿以恶小而为之。
吃瓜群众让她把照片给出来,她不愿意(或者是不能)给出来啊。
当真相缺席的时候,就会有各种议论.....
她拿不出照片来是不是可以也说她造谣呢?
我希望你不要双标。
转发确实有几种,有批驳,有认同,不加评论的转发就是认同。这问题还不大?
你的意思是别人说的,和她没关系?
轻信某人和造谣是两码事 。
就像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量刑存在巨大差别。
你可以提醒对方注意核实,不能说她就是在造谣。
提醒一下,言论是会杀人的,特别是全国几百万几千万人一致的言论(即错误的道德审判)对于一个心理脆弱者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是直接导致对方死亡。
文革期间为啥有人被贴了大字报就自杀了?
口上留德吧
如果你真是道士,应该知道承负的概念,说了不该说的话会承负的。
说武汉市政府、湖北省政府,乃至国家舆论宣传喉舌在造谣了?
好逻辑啊好逻辑
认可存在完全认可,部分认可,高度认可,大部分不认可但是有部分借鉴意义等区别。
如果她转发的时候加了一句“骂的好”,那么她的责任跑不了,她仅仅是转发,说明不了啥,奇文共欣赏,转发一下,不行?
你不能随意猜测她转发的用意是吧?
真是好逻辑
方方造谣可以不承担后果,我们随便在河里说两句就不行
罗老师您这么爱护方方主席啊?
那方方主席承付什么了?
方方日记迅速海外出版,吃着武汉人民的人血馒头,不知道汪主席承付了什么??
汪主席见到批评者就批驳为极左,那被批评的人心理健康被影响了怎么办?
要知道笔会杀人的....这是您的高论
方方轻信了某人发布了错误言论,也会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
人不可能总是发表正确言论,毛泽东长征还不知道陕北根据地的时候也说要背靠苏联取得苏联武器呢。
错误言论肯定会产生负面影响,但这是这个社会为了认识真相而付出的代价。
爱因斯坦对于量子力学也发表过不少错误言论,他要负责,他是在造谣吗?
中国的舆论环境还不够宽松???美国哪是自由的灯塔,湖北大学才是!!!
如果你是个做汽车配件的,声称世界上大多数汽车品牌都用你家的产品。
有人听了问一句说能不能举出几个品牌来,您说我就是说说我的想法,逗人玩是吧?
问题是我是卖茶叶蛋的!我说汽车大多数都有四个轱辘,看,我家人汽车就是四个轱辘,不行吗。
TG 处理党内的违纪人员,而且没有取消任何待遇。你竟然能扯上普鲁士、王岐山这么老大一堆,王岐山他老人家有没有说过不准处理党内的精日分子?不愧是双标之王!
可以提前退休,养老金照拿,还省了交党费,简直是人生赢家,不要爽歪歪!
懒得再说了,有些人是说不通的。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是人家给我们提的要求。至于人家对另外一方是不是也是这样要求,就不好说了。
我们是“造谣”,人家只是“轻信”而已嘛。
一旦采用双标,讲理是没有用的。
因为没有道理可讲了嘛!
人能不讲立场么?方方在国内宣布战疫阶段性胜利之后说什么“没有胜利,只有结束”,立场在哪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一个所谓的作家,享受着国家给的待遇,认识还比不上我们普通群众,还有人不辞劳苦为她辩护,我也就只有呵呵了。
我以后不会再回复此人的消息。也建议老弟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