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革命、战争、治理的法理基础不同-义和团评价想到的 -- 南宫长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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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革命、战争、治理的法理基础不同-义和团评价想到的

偶尔看到一贴,讨论义和团杀了“无辜”儿童,从而否定义和团的正义性。联想到了伍豪杀了顾顺章全家。这些事情是类似的。来和大家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任何法理基础的基础,都应该是保护好人,惩治坏人。

其次,不同状态下,法理基础是不同的。比如现在国内判案,一个广泛的隐含前提是,坏人很弱小。你判了杀人犯死刑,不会担心他儿子拉了几个人血洗了公安局法院,甚至屠了村。那么我们就可以用很多的努力,保证判决在最大的精度。杀人犯的孩子,只要不参与犯罪,和其他孩子应该有一样的权力,当然包括生存权。但是,在战争和革命的情况下,敌我力量均等,甚至逆转。义和团的例子,你不杀这些孩子,饶了他们几条命,他们回头去指证,就意味着几十几百几千几万条好人的命会被牺牲。这时候,我们不能只盯着这几个孩子,还要看背后的大量其他人。因此在战争和革命的情况下,法理基础变了,大家决策也会变。打仗的时候,你面对的穿敌国军装的士兵,可能是个善良的科学家,他内心反战,从小做善事,现在虽然拿着枪但是早就下定决心一定不杀人。花几个月深入调查就可以确认这都是真的。可是你能不开枪杀他吗?你没有几个月去调查,你只有半秒钟,判断错了不开枪,你就是死。

最后,国际法律界在战争上是有共识的,不把杀死战场上的敌对士兵认为是犯罪,甚至不会去调查,区别被杀死的哪个人是自愿上战场的军国主义分子,哪些是被裹挟的。但是对革命却不这么宽容,为啥呢。很简单,法律界是为成功者服务的。成功的革命者一定会成为统治者,而他们肯定不打算被革命者推翻(毛主动文革算是例外)。所以不要指望法律界去保护革命者。但是论坛讨论大家屁股要坐正,不能说传教士一条孩子的命就比几十个种田的农民的命贵。

通宝推:大爆炸,学菩提,甘丹,布隆施泰因,审度,
家园 到位
家园 这跟龙大妈的大江大河一样

圆圆的软埋也是同一种手法,用一个小局部来解构历史大事件,进而全盘否定革命。

家园 暴发于武汉的新冠

在古代是立马封杀,封是为杀,在当时这是正确而残忍的大义灭亲。

而今天西方以保护人权为由攻击中国武汉封城,被事实证明它们犯的才是残忍的杀人罪。

所有的历史事件研判必须要从具体历史时间,环境,客观条件出发才能公正做出答案

家园 的确,以偏概全,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搅混水。

尤其赞对这种人的评论:“用一个小局部来解构历史大事件,进而全盘否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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