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这个帖子总该拿到100+的花了吧 -- 121gdi
这个帖子总该拿到100+的花了吧,
虽然是些大家用不上的东西。
。
之前有河友
@ziotean
问了我一些关于法院和检察院的问题,
我觉得这是个通过跟大家简单普及一些
你在生活中根本用不上的知识点
来骗一大波花宝
的
好机会。
。
河友们露出了破绽,
121GDI冲上去发动了“均富卡”,
获得100花20通宝。
铁手坐不住了,
宝特勤震惊了,
GWA惊呼了,
方平震动了,
懒厨开红酒了。
。
-------------我是讨论的传送门,请向对待初恋一样猛击我-----------
。
-------------以下非正文,可跳过--------------
来自群星的天使,前检察院工作人员,西西河知名水友,键政局唯一在编正式员工,头顶光环脚踏祥云的蜡个蓝仁听到了你的呼叫,并对你心怀感激献上的贡品(我的通宝呢?)感到满意,于是赐下了福音:
。
---------我是胡说八道的分割线(线上部分为开玩笑,正文从这里开始)------------
让我们一条一条来讲:
1、公诉案子除了举报报案,检察院自己是怎么发现这个事并决定需要公诉呢?
祝福术:法院案件很多,尤其大多是民事经济纠纷。在法院超负荷运作的今天,检察院对一般的民事案件一般都没空搞什么监督(根本忙不过来,无论是检查还是法院)。
毕竟检察院有自己的一摊事。所以在民事这一块,除非有民愤或是影响恶劣(比如“徽州宴”,讲道理讲法律,人家就是口角纠纷。可是事情闹大了,检查税务工商就出动了。)
这不是“选择执法”,而是确实忙不过来(比如工商局,整个工商局才多少人,而辖区的企业个体户有多少?不可能管得过来的,只能抓大放小)。。。
只不过从构架来看,检察院是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提出意见的。
但用不用,就牵扯到案情是否复杂、是否典型、影响是否恶劣土鳖扛铁牛。
。
2、其实我要问的是,有没有什么规定检察院必须要去“找“的触发条件?
我是土鳖:硬要说的话,没有。
因为“被动”接收的案件就已经忙不过来了,就更别提“主动”找案件了。
举个例子:前几年在中国,醉驾是入刑的。
意思是你如果醉驾被交警叔叔和辅警兄弟抓了,那不好意思,你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XX数值,达到了“醉驾”标准,那么你的案情和报告就会提交到检察院。
好,整个检察院当时的情况就是:
光是处理醉驾案件,每年就数千起(一个区检查院)。。。
此外检察院还要参与各种刑事案件(致伤、致残、致死);
此外检察院还要参与各种公职案件(立案侦查贪污和受贿);
此外检察院还要参与各种本职案件(双规、验伤,不过现在没验伤了好像);
此外检察院还要参与各种民事案件(当事人觉得法院或公安的审判和侦查有问题,于是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要求抗诉什么的);
在此基础上,检察院真的没有“找”案子的必要。
因为忙不过来,而且也没那个权力(除非是立案审查官员的贪腐,这个算是“找”事做)。
如果法院把每个案子的卷宗无论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都COPY一份给当地检察院,说“兄弟你监督下我这些案子有没有不合适的地方”,那当地检察院别的事儿都别干了,一整年就读卷宗吧。
没错我对自己当书记员的那段时光还是有很大怨念的。
头一次觉得“员”这个字听多余的。
累了,不想了。
。
3、如果他就是来个民不举官不究,这个职责的界限在哪?
我是铁牛:我前面基本解答了,但是为了骗花,我再小结下:除了官员(公务员)的贪污、受贿,检察院一般没有“立案侦查”的权力。
检察院的对公安和法院系统,也是分工合作原则下行使的监督权。
即公安找事做(立案侦查,像不像农民工)
法院审事做(审判执行,像不像监理)
检查院看前两者做事(监督前者,像不像甲方爸爸)
。
4、如果说抖音上有线索,但是没人打110,他要去主动调查吗?不调查算失职吗?说”我没注意到“可以吗?
我是水泊梁山总扛把子及时雨宋公明,听说铁牛兄弟来了,我就简单讲两句:
这个比较困难。
首先,我们假设一下:
A君在抖音上说,我爸爸是处长,一年受贿18个亿
并且晒出自己的豪宅豪车香烟美酒
以及别人行贿时的录像(我们假设有这种脑残)。
朝阳区群众知道后,跟检察院打电话:歪,检察院吗,我发现一个受贿分子。
那么这个时候,检察院能挺身而出吗?
答案:不能。
原因:1、你不能确定那个脑残说的是不是真的(即人家有没有真的受贿);
2、你不能确定那货的爹是朝阳区的领导干部(比如那货的爸爸是云南的,显然不归朝阳区官);
3、你不能确定那货是谁(没有证据无法立案,你总不可能让检察院的同志给抖音打电话说:我在5分钟之内,要这个抖音博主的身份证信息——这属于《霸道总裁》)。
4、你不能要求抖音在没有获得任何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比如协助调查或立案证明或其他侦查资料),就把客户的私人信息交出来(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其权力受法律保护)。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
“歪,XX都市报吗,我举报有人贪污受贿!”
或者是:
“歪,XX电视台XXX节目组吗,我举报有人贪污受贿!”
或者是:
“歪,兄贷,我发现条大鱼,被偷了不敢报案的那种,晚上干票儿大的?”(这属于有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意识的梁上君子了)
。
。
。
。
另外:同一座城市的中级法院和初级法院,并非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互相监督审判(判罚监督);
而同一座城市的市检察院和区检察院,是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的关系。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码字不易,配电箱滞销,有需要配电箱的请联系我!我是中建系统的供应商,信誉有保证,河友给的单子我打9.5折优惠还包运费,真的!】
少了职务犯罪侦查权力后,检察院也在找自己的定位,出现了许多公益诉讼和提起再审申请的案子。是否往公益方面靠,这个也正在思索中。
现在确实工作职能弱化了,估计往公益方面靠拢是大趋势,但职能设置也是个问题。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而是对法院起到监督作用?
公安局主要是调查刑侦,然后把结果给检察院还是普通人也可以去要结果?
----------以下例行废话,可跳过-----------
朕...
打错了。
我觉得铁掌门理解的非常透彻,
讲的也十分明白,
我就补充两句。
。
------------以下正文,可能有错漏------------
1、受害者报案——公安立案侦查——侦查结果和过程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抓人——法院宣判;
2、公安已经抓到人(比如醉驾)——侦查——结果和过程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拘留/保释等等——到期开庭审判。
。
大致就是这么个流程。
说说我比较熟悉的醉驾:
警察叔叔抓到你之后(吹气完成后),并不会立刻把你带回局子里(除非你当场跑路或直接跟警察打起来,那性质就不一样了),而是让你先去警车里待着。
这样的原因有二:
1、他们还没有轮班,免得多跑几趟;
2、让你清醒清醒(这个对酒驾者有好处,毕竟很多人只是喝了一点酒,并没有到醉的程度,这时就能帮你降低酒精量,也算是人性化了);
3、如果你有关系,赶紧打电话联系准备保你出来(方法很多,比如推迟血检,检察院法院是以此为是否醉驾的标准,而非“吹气”)。不然等你进了派出所,那可是进门就要登记的。一旦登记,就算你爹是局长想捞你也很麻烦(不是不行,是很麻烦,会有“后遗症”)。
。
---------以下补充说明---------
不过对于第三点,国内现在强多了。
1、因为酒驾醉驾的人太多了,说实话除了公安交警能捞点好处,检察院和法院对此烦不胜烦(工作量大还没啥油水);
2、因为酒驾醉驾的人太多了,说实话除了家里的老婆,需要喝酒应酬的老公们对此烦不胜烦,因为交警的突击查酒驾太积极了(代驾很贵的,我有一个朋友,一年代驾花费6万);
所以醉驾现在渐渐就不入刑了。
即便在醉驾入刑的那段时间,即便你是个没啥背景没啥关系的小老百姓,只要没有严重后果,态度端正,超出醉驾的值又不太多,一般你说几句好话,警察叔叔也会给你方便,让你在派出所多待几小时再去血检。
这时,一般酒精度就下来了,也不会留下刑事案底,而是民事处理。
。
法不外乎人情。
。。
。
。
。
--------------因此---------------
1、检察院还负责批捕,所以也可以说“管”公安。
或者用一句流行词来说:检察院“管”公安,但又没完全“管”。
公、检、法是分工不同,不是上下级。
2、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不对外的。
除了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可以了解到部分外,
对调查进度、证据准备、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参与程度等等资料,并不对普通人开放。
3、最近几年检察院职责多有调整,图片仅供参考。。。额不对,我说的只供参考。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做配电箱,我是专业的,欢迎有需求的河友私聊!】
1、在公诉层面,属于诉讼两方之一,由法院进行裁判,严格意义从流程来说,法院有最终决定权,在此,法院权限相对大于检察院。
2、在批捕层面,流程是案件还未移送检察院时,检察院对公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是否符合资格进行批准,类似于许可,在这个环节里面,检察院有最终话语权,因此,检察院说了算,权限大于公安。
3、至于抗诉,不属于完全的监督权限,就是针对民事、行政已经判决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的部分监督权,但只能提起程序,最终是否重新审理由法院收了算。所以属于不完全监督权。
4、在权力互相制约的角度来看,真正意义的监督权是可以完全推翻被监督者的决定并追究责任的,目前来说监察委才有这样完整的权限。
5、如果从英美法系的角度来说,那就是另一个玩法了,需要的时候再叙述。
立案后案件进展公安应该告知报案的受害者吧
什么情况下会不出具立案通知书绕开直接上报?
公安立案不需要通知家属。
这是有过教训的,
而且很多,
很深。
。
想一想,
公安有天跟家属/父母/子女/配偶打电话,
“喂,我们立案开始侦查了。”
。
这不是通风报信么。。。
亲情和法律,亲属一般选择亲情,
这是人之常情。
何必呢。
。
所以,立案是否通知家属,并没有强制规定。
说不说,说多少,看实际情况。
比如酒驾,斗殴,
没有引发严重后果,
干嘛要通知家属呢。
。
同理,为了便于案件侦破,一般都是事后再跟受害者/报案人说。
比如案件侦查结束,提交检察并批捕了。
拿下,上烤,老实交代!
。
。
。
另,立案通知书的问题。
首先,立案通知书一般是给报案人,而不是嫌疑人或嫌疑人家属的;
其次,立案不一定非要下立案通知书。
这不是“绕开”,是规定。
。
网上有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查。
除非这两年有变化,不然我这个印象是准确的。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我当年差点就去当公安了(辅警。。。),听说很累所以怂了。以至于我没赶上醉驾入刑的好时光】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
笨狼你给我花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