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的监察离职总结汇报2022NOV -- 夜如何其
我也不是不知变通之人😁。但是监察不能有水军马甲之事,涉及监察制度的根本,我还是要坚持我的观点。
记得以前有监察提到判罚原则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结果最近有河反映即使有三个监察认为不违规,有一个监察认为违规重罚,最后还是判了重罚。我自己跑去看处理结果也发现这样的情况,两个监察认为不违规,一个认为轻罚,一个认为重罚,最后还是重罚。也许天意认为宁枉勿纵才好,可是两个监察认为不违规也抵不过一个监察的意见,这不是违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吗?本来大多数人认为没有问题,只要一个监察私心作祟,就把人给封了,这很难说是公平。
确实再没用过😜
=
这两个近似案例都与那位河友的反映的3比1不符,是不是那位河友看漏了?
掌握生杀大权的。我唯二被封的帖子只有三个监察就判决了。你只截图现在的判决并不能证明之前没有发生过,不过现在的处理记录只到麦喀士那个,之前的已经看不到了,所以我也没办法证明是自己记错了还是怎么样。
不过虽然记不清是谁说的这话了,现在想想可能就是麦喀士?他说的是三个难以判断加一个轻罚一个重罚,最后结果是重罚。不会截图,想看的尽快,等有了新的处理结果那就又看不到了。
这个说明判罚AI确实偏严,而不是简单平均(个人认为偏严好,适合前段时间河里的气氛)。
真正的问题是3比1那个,如果确有1个“重罚”大于3个“不违规”的结果出现,那真的会被坏人利用。
我说的那个三比一呢,也是看别人说的,本来也没有去查证过。只是差不多一个月了,究竟是他说错了还是我记错了,实在已不可考,只能厚着脸皮说句"莫须有"了。
至于说判罚是AI加成,而不是简单多数什么的,那就不是小民所能置喙的了,所谓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是也。
也借河友的帖子,聊一下自己本来不想多嘴的话题。
因为我个人感到这个一直有“争议”的话题,实际上是有关“自觉性”的关键问题。
不提倡和坚持这个“自觉性”,问题就一定会没完没了的!
我们来到西西河,看到了许多不同的朋友,听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学习到许多不同的东西。
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大家都能“自由”地登陆西西河吗?
如果任何河友的话题或者表述的方式(其实和选择的词汇有关的,并不是什么程度的问题,而只是简单的实际的影响的问题),会让相当一部分河友(例如国内的)被迫失去了上河的机会,那么我们大家是应该“欢迎”他,还是应该“婉拒”、制止(甚至是暂时地“隔离”)他?
我认为应该是后者!
因为保护这样的个体的“自由”,实际上就是破坏、或者损伤了“群体”的“自由”!
此风决不可长,这样的行为(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也都不能惯! 否则,就是放任“有辜”去伤及“无辜”了!
请大家平心静气地细品一下这个例证:这里面好像没有脏话,也好像没有具体地指着鼻子骂街,但是却在实际效果上,会给西西河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和后果?
这个“重罚”一点也没有错啊!
你不顾及他人,凭什么要让大家让着你啊?
我不怕因为这样的表态,被任何砖头砸得头破血流。
说得明白点吧:
选择个半夜三更,诚心地到朋友家里去发酒疯,非闹得四邻不安,非要把警车给招来,否则就不休不止……。
这是什么品性?这是什么行为?
不应反省吗?不该关几天?
要不监察又缺人了
懒的话当个吉祥物也行啊,你自己说的噢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觉得你们这届监察做得好,表现非常棒,非常时期遏制住了河里骂人的风气,功劳大大的
应该御赐黄马褂,双眼花翎
第一步,判罚vs判不违规,票数多的胜出,同样票数就是难以判断。
第二步,判罚的里面求均值,向重取整。
我这个情况,如果再有一个判不违规,结论不变。再有两个判不违规,结果就是难以判断。
极端情况,如果十个监察判难以判断,一个判加重封,那么结论就是加重封。
这是我观察的推断,大家可以从后续判罚里验证一下。
如果判“难以判断”,意味着监察弃权。那么其余监察的意见就有决定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