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 方平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这句话永远不过时。
真以为现在就不出冤假错案了?
真是奇特。我在想现实中什么人会这样看问题。
人民需要的不是随意批斗干部的权力,而是保护自身权利不被干部任意侵害。
文革的时候,很多人可以任意伤害他人,但没有办法保护自己。不仅仅是干部如此,普通百姓也是如此。
赞扬文革,多半是因为搞不清这两者的区别。
迫害了?比如计生的牺牲品,下岗职工,农村的打工仔,没有受害者?
那就比比嘛。就你家那些老邻居,是胡温时代贪得多,还是新时代贪得多?看你给的那些材料,好像是越贪越多啊。
你是不是要说,因为他们有任期制啊。
那我可得快跑。
也许普通人没有资格受迫害,但有资格被穿小鞋
再说了,不普通的人就应该被随意折腾?跟社会这么大仇恨?
领导长期执政的,有好结果的吗?
现在在环节上确实杀了很多。
那时代收你钱还要藐视你,现在好一些了,当然还不够。
还是高级人,为何对领导批斗那么在意啊?我是很不理解。
再说,你的意思我也有点没看懂,你的意思是领导被批斗之后给职工穿小鞋吗?还是别的什么意思啊,说清楚点啊?
对了,你这么害怕领导被批斗是啥意思,啥意图,你确认批斗领导耽误生产吗?呵呵呵呵,你这么体贴,是什么心理啊?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够批斗领导我心情舒畅不是好事吗?
我就不说陈永贵上领导层,党代会、人大我们是多数,等等好处了,这有什么问题?
好领导支持群众拥有权力,不好的领导反对呗,有啥问题吗?你这个意思是你甘愿没有权力呗??!!
当年站薄,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现在开始,我居然开始站习了。老习知道了,肯定瑟瑟发抖。
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69年10月,冉桂英作为农民代表参加了北京国庆观礼,并当选为中共10大代表和中共11届中央候补委员。
马金花
人物履历
1958年至1960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马莲大队妇女生产队队长。
1960年09月至1963年10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马莲大队妇联主任、副大队长、大队长。
1963年10月至1968年08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马莲大队党支部书记。
1968年08月至1971年0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马莲大队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1971年01月至1977年07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马莲大队党支部书记(其间:1973年1月至1983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副主任,1973年7月至1977年7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委常委。)
1977年07月至1980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党委书记兼马莲大队党支部书记。
1980年12月至1993年0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
曾任职务
固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七林旺丹
1952年12月起为云南省中甸县东旺区办事处通信员。
1957年8月起为中甸县东旺区工作队队员。
1959年2月起在中甸县东旺区办事处务农。
1961年9月起为云南民族学院学员。
1962年1月起任中甸县东旺公社武装部部长,新联大队党支部书记。
1968年起任云南省革委会委员、中甸县东旺公社革委会主任。
1971年6月起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兼中甸县委书记,中共云南省丽江地委第一书记。
1973年8月起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兼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第一书记。
1978年1月被免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职务。
1980年2月起任云南省民委副主任。
1985年2月至1996年2月任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
毛信贤
文革前为大队党支部书记,文革中任云南省委副书记,9、10、11届中央候补委员,后降级为副厅。1966年12月至1978年8月为上海第二十七织布厂挡车工。其间: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8年8月至1981年12月任上海第二十七织布厂党支部副书记。1978年10月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982年1月至1983年9月任上海第十二帆布厂副厂长。1983年9月至1985年11月在上海棉纺沪西职工大学学习。1985年12月至1992年11月任上海第六帆布厂副厂长。
丁可则
人物生平
1948年为中国机械实验铁厂翻砂工。1950年3月入团。1951年为南京某部后勤部铁2厂工人。1953年为江苏省无锡机床厂工人。1966年任无锡机床厂铸工车间党支部副书记。1969年任无锡机床厂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任无锡机床厂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1972年任无锡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1977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任。
1983年9月至1992年,任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副主任)。
1992年至1994年,任江苏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2017年1月29日19时13分,丁可则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南京逝世,享年85岁。[1]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
文香兰
人物经历
1934年出生于贫苦农家。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积极组织农民办农业生产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的道路,先后多次被评为县、省和全国农业劳动模范。1959年曾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73年后,历任中共鲁山县张良公社党委副书记、鲁山县委副书记、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妇女联合会主任、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长葛县委书记,许昌专员公署副专员、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曾当选中共第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和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
卜古香
人物履历
1956年3月至7月为湖南湘潭江南机器厂四车间工人。
1956年7月至1957年12月为二二八技校学员。
1957年12月至1970年1月为湘潭江南机器厂四车间工人。
1970年1月至1975年2月任湘潭江南机器厂革委会副主任。
1970年2月至1985年6月任湖南省革委会常委、中共湖南省委委员。
1975年2月至1984年9月任湘潭江南机器厂党委副书记。
1984年9月至1993年2月任湘潭江南机器厂纪委书记。
1993年2月至1997年10月退居二线(保留副厂级待遇)。
中共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物事迹
卜谷香是湖南省益阳县人,1937年8月3日出生在益阳邓石桥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因家庭贫穷,常遭地方恶霸、官绅的欺凌,从小嫉恶如仇,性格十分倔强,富有反抗精神。1956年,进湖南二八二厂(湖南江南机器厂)工作,历任班长、党小组长,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2月任湖南二八二厂革委会副主任,4月当选为湖南省革委会常委,12月当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文化大革命”中,他坚持抓生产,深入生产第一线,处处身先士卒,深受群众拥护和组织信赖,连年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1973年和1977年,先后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第十、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他是湖南省委第三、四届省委常委。作为工厂基层涌现出来的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他尽职尽责地工作,积极反映工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职责。
1975年至1984年任湖南二八二厂党委副书记,真抓实干,为改善工厂职工的生活条件、提高厂子校的教学质量尽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后任湖南江南机器厂纪委书记、高级政工师。1997年主动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仍时刻关心着自己奋斗了40余年的二八二厂,为企业的需要和发展贡献余热。
他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入二八二厂不久,就提升为班长,带领全班争任务,抢重活脏活,搞技术革新,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1968年据工厂估算,他所在班组的生产能力可相当一个分厂。1969年,为抗议苏联军队悍然入侵中国领土珍宝岛,他主动请缨,承担了“新四0”火箭筒的生产任务,带领工人拼命工作,争时间,抢速度,把满腔义愤化为生产火箭筒的力量。所生产的火箭筒用于珍宝岛战斗,在前线打出了国威,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作出了贡献。卡谷香班组因此闻名遐逐,被工厂评为先进班组,他被工厂评为标兵,并被湖南省推荐参加建国20周年观礼,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的亲切接见。
他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十分注重学习,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1970年被广州军区评为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974年和1978年先后两次参加中央党校高级班的培训。
1976年10月以后,他根据自己的认识,积极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清除“四人帮”的影响,促进工作重心的转移,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上来。他在《人民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当时对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起了有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