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军事长官和政委最后决定权的改变怕不是那么简单 -- jsj97
萨苏和皇家骑警总监等老大说五一扫荡中冀中八分区司令员,政委之死最后造成了中央改变部队中政委最后决定权的规定,“在战争中的军事行动,统一由部队军事首长最后决定。”
我的看法是这个事件恐怕是压倒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而已。在红军时期,由于政委最后决定权而导致部队重大损失的可不是一件两件,张国焘,夏曦,使用最后决定权导致部队无功而返或是重大损失的例子不难找到。就是还算得上懂军事的陈昌浩在西路军中做出的重返倪家营子的灾难性决定,从组织上来看,政委的最后决定权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各级军事指挥员在红军时期对政委的最后决定权这个规定恐怕早就是牢骚满腹了,但迟迟得不到改变的主要原因,我看来主要是来自党内政治势力的斗争的需要。这条规定实际上是28个半在组织上保证其对军队拥有控制权的主要王牌。
而到了42年,28个半的政治势力在党内已经失势,毛泽东的地位已经稳固,做出改变最后决定权的决定只是顺水行舟而已。
就是为什么政委一定要找那些不懂或者少懂军事的人来做呢?
像林彪那样,有一段时间又是主官又是政委的是不是很少见?
感觉有点像明代的太监监军,那是皇帝对将领的极端不信任,而
手头又只有太监这样的半人的结果。可是当年的中共一是所处的环境不允许,其次手头也不缺能带兵又值得信任的干部。
无非是让另一个监督而已嘛,类似核按钮都要两把钥匙,这个可以理解。
最后,其他国家的军队,没有这种政委制的军队,有没有多兵变多投敌呢?
现在的解放军中,军事主官有指挥权,正常情况下,政委不参与指挥;但政委有弹劾权,只有在军事主官的决定有违最高统帅部的意图或国家、民族利益的时候才能使用。这有点像美国的总统和国会,总统太不象话时,国会可以弹劾他。美军中,这一职责有副长担任。在电影“Crimson Tide”里,就有这样的描述。副长一旦动用这一权力,不管对错,最后都要军事法庭来认证,不能随便乱用的。
关于政委制度,曾经写过一篇短文,再次贴上,请指教。
解放军的原则是党指挥枪, 这也是血得教训得来的。政委肯定不是一定找不懂行的才能担任, 只不过不懂再瞎指挥就要命了。政委的基本作用大概一是监督, 二是协调吧, 比较典型的如罗荣桓, 做得就相当好。反面典型很多,比如项英,整的叶挺很憋气, 直至皖南事变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