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在以中国公民四死六伤,凶手到底是谁? -- 一双草鞋
美国国会,欧洲议会,绝大多数都是支持疆独的。而支持哈马斯的基本没有。
以色列本身就是造谣新疆的。
至于西方国家的群众,那是一犬吠影,十犬吠声,他们在地图上既找不到新疆,也找不到以色列。这是西方愚民教育(又名自由民主/批判性思维)的伟大成果。
以色列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纳粹政权,纳粹政权没有生存权。
犹太人去欧洲建国,德国波兰乌克兰,自己选呗。两千年来屠杀迫害犹太人的是欧洲,谁欠的谁还。
对了,纳粹大联盟现在仨成员,美国乌克兰以色列,所以 911 是普天同庆,俄国打乌是人心所向,哈马斯炸犹是天降正义。
没有任何推导过程证明你的比喻成立。
至于骂街这个本事,也不是什么稀缺的资源,你可以展示,但不会给你带来太多。
有的人希望国家保护自己;有的人希望国家威武,让自己心情愉悦。如果这些人不重要,那电影里战狼救的几个人为什么又重要了?
以色列全民皆兵,这是以色列驻中国大使馆公开说的
我没听说过,你的信息来源在哪里?如果你指全民的义务兵役制,即每个人都有当兵的义务,那中国也是。如果大比例国民有当兵经历,台湾、韩国都是。但是【全民皆有义务当兵】,【全民皆当过兵】,和【全民皆兵】,三者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如果是提供证据,最好引用当事人原文,免得被有意无意的翻译差错误导。
按联合国公约,那些所谓以色列定居点是巴基斯坦土地。
这个我听说过,你这里说的是错的。联合国官方网站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指出的以色列国领土包括这次发生袭击的雷姆及其附近地区。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支持以1967年战前边界巴勒斯坦人建立自己的国家。而按当时边界,雷姆及其附近地区毫无争议属于以色列。所以无论是中国,还是联合国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发生恐怖主义袭击的地点是以色列领土。
至于恐怖组织认定,【世维会】也没有被联合国或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定义为恐怖组织。但是这不妨碍我把它看成恐怖组织,我也支持国家把它列为恐怖组织。因为他们参与策划、组织和实施了七五屠杀,有中国籍的汉维回等群众被他们杀死杀伤。中国严格的公交安检,起码部分就是它的影响。
类似的,如果这次这些中国人是哈马斯杀死杀伤的,将其列为恐怖组织是中国政府的职责。
你前贴提到的【杜照宇烈士】相关事件,发生在2006年。据联合国方看法,以色列轰炸造成一名中国人和奥地利、芬兰、加拿大各一观察员死亡。以色列方当时表示不确定谁炸的,美国赞同以色列的看法。事后以色列调查结果说是因为错误地图误炸(flawed military maps meant the post was wrongly targeted)。如果要态度,当年
事件发生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及安理会谴责以色列暴行。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指示中国有关部门谴责这一袭击维和人员的行径
以上信息来源于维基百科:
International incidents during the 2006 Lebanon War
那次事件过去很久了,本来和这次的事情没什么直接关联。你如果非要联系,那就是为什么现在的中国领导人做不到当时领导人能做到的,对凶手做出谴责?难道四条人命加六受伤二失踪,还不如当初一条人命值钱?我们中国人的命价是怎么计算的?杜照宇,是因为他是军官,还是因为加入了联合国行动,一条命才比今天的好几条命都更重要?又或是当时中国有联合国撑腰,才有胆为自己的国民发声?否则不管对单独面对哈马斯还是以色列,我们国家都弱小到了需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另: @半点儿正经 , @凤兮凤兮 , 你们似乎也提到过【杜照宇事件】,一并来看看吧。杜照宇一方面很不幸,被以色列反动政权杀害了。另一方面他也很幸福,生活在一个国家保护公民的中国。当时的中国领导人还有一点勇气,敢于谴责凶手。
1、恐怖主义是穷人、弱者的核武器
2、针对“我”的就是恐怖主义,针对“我”的敌人的就是反压迫、反侵略……
3、“敌人”是相对的,只有利益才是绝对的
4、利益又分长期和短期
5、人多短视
我在【原创】拿什么相信你,我国新闻?这个贴里,就提出了这个新闻转载和引用规范的问题。很多人根本不看信息源,只要对自己观点有利就相信。就你提到这个例子,他们明明是知乎看到的,非要说啥KAN来的,
我本没有料到你们是听得懂希伯来语广播的。
讽刺得好。不要说希伯来语这种冷门的,这些人就是NPR的英语广播也肯定听不懂。甚至逻辑稍微拐弯的汉语,他们能看懂也难。
我发现,支持战狼的,支持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支持哈马斯的,认为新冠死亡率很高或者有严重后遗症的,认为中国人出国以后生活变差的,在简体中文互联网,基本上是同一个群体。就和前面那个帖子支持哈马斯是假,支持疆独是真说的西方群众支持哈马斯和支持疆独的是一个群体一样。
那时以色列也不穷。美国犹太人出钱呢!!!哈哈哈。
不是恐怖主义都是穷人。
又一个逻辑混乱还倒打一耙的,乌粉以粉怎么都这个德行?马甲吧。
第一、”知乎看到的,非要说啥KAN来的“——你也是想把“知乎贴出的Kan广播采访录音和X截屏”偷换成“把知乎当成Kan”吗?除了生硬扣帽子栽赃,你就不会其他了?
第二、信息当然可以质疑,但重点是”一双草鞋“靠把【以色列国家广播公司kan】打成【美国国家广播公司】来质疑,
靠自己没搜到” Kan这个 “其他的国家广播公司”来质疑(为啥我一搜就能搜到?),
靠自己没搜到就“不存在Aryeh Golan这个主持人,更不存在Haboker Hazeh这个节目“来质疑——这是质疑还是搞笑来着的?
对了,”一双草鞋“自称是“用了多国语言去搜”——你真厉害,中学生都能搜到kan是以色列国家广播公司,搜(Yasmin Porat)的新闻也是一搜就能看到,你这个”用了多国语言的“居然搜不到。
第三、怜悯你一下,搜Yasmin Porat+bbc试一下,很难吗?
西西河啥时混进了这么个素质低下的?
补:”一双草鞋“再用辩论不过就屏蔽让你发不出来大法,本贴需多花才能发出。
有混淆宣传和实际操作的想法,只能说你确实不太适合谈国际政治。
如果要谈的话,也行。最后只不过是谈的越多就越不舒服。毕竟国际政治是以现实而不是意愿为基础。越不符现实的意愿,最后会破碎的越狠。就如同你认为以色列控制着局面一样。
我这里可以重复一遍:
在巴以冲突中遇害的中国公民,凶手就是以色列。
这话只要我说,就会有人赞同,而且还很多。你想要树立一个反过来的论述,只怕不容易。
只不过能够跟那个草鞋共情且观点惊人的一致,倒是说明了一些问题。
——或者,找个中学生教教你怎么搜索。
一、人质 亚斯明·波拉特 (Yasmin Porat)接受以色列国家广播公司( Kan) Aryeh Golan 主持的广播节目Haboker Hazeh (“今晨”)的采访,称以军向哈马斯及人质不分青红皂白地开枪(该处10余名人质只活下来2个),不是什么小众新闻。虽然以色列和西方有所审查,但互联网并不难搜到——你连这个(初中生都应具备的)求证能力都没有,还上网辩什么论啊。真可怜。
二、人怎样才能做到理性?怀疑,对正反观点怀疑——查证,找正反资料——再怀疑再查证....,理性的不二法门。
你是屁股坐到了以色列方,见到对以色列不利的就反感,少了怀疑,加之没有起码的求证能力,于是OUT了。
三、”一双草鞋“辩论不过就屏蔽让你发不出来,本贴需多花才能发出。
“一双草鞋”屏蔽了我还@我,你是贱呢还是蠢呢?以为屏蔽了我回你贴需多花发不出?
第一、关于【杜照宇事件】,“TyphoonDoksuri”质疑了【杜照宇事件】的真实性,称“没有出处”——被我打脸,然后你立即替“TyphoonDoksuri”帮腔——现在你又自引【杜照宇事件】,认可真实——你这是同时打“TyphoonDoksuri”和你自己的脸吗?
第二、层帖很好辩驳:
1、美国人被以色列杀的不止一个,甚至有些在美国引起过轩然大波——按照你的逻辑,“将其(以色列)列为恐怖组织是美国政府的职责。”
2、以色列人杀了杜照宇(且涉嫌故意)——按照你的逻辑,“将其(以色列)列为恐怖组织是中国政府的职责。”
——什么样的弱智也能在西西河乱蹦!
”一双草鞋“辩论不过就屏蔽让你发不出来,本贴需5花才能发出。
就算进入他国领土,非法越界,这种行为是否死罪?
翼德 将犹太人入侵巴勒斯坦,定性为“非法越界”。
——那问题来了,”非法越界“的犹太人何时滚出?
几十年不滚蛋 ,那还叫“非法越界”?
第二,不能拿八路的高标要求其他人。
就算是八路,通化也没能做到不杀俘,包括日军女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