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镇反将领平反录 -- 西塞罗
需要转到争议,或是直接进入回收站了!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因目标的高尚而不择手段的结论,或是因政治的需要可以把同样的行为打上不同政治定义的标签。
btw,别人用了这样的逻辑,难道我们也就必须跟着要用同样的逻辑?
政权的祭品感到光荣?
政府, 是因为他们有能力, 有动机反抗. 对不对?
旁观者发表议论不可以吗!更何况是正面的议论。玩儿横的在这里更没有意思。对想找错了。
我发表看法!合理合法!有道理你就说,装腔作势,走开,走开。现实生活中你敢这样吗!
你有本事去揪着党和政府的耳朵喊对不对吗!我没有义务在论坛上安抚你的情绪。。。,
简历:
尹作干,字子固,1905年生,山东日照人。早年毕业于日照县立中学,1924年入南昌军士教导队学习,毕业后在江西军队与五省联军中历任差遣员、排长、连长、掌旗官、作战参谋。1929年后在第四十七师任连长、团副、营长。1932年加入国民党,历任军团、师党部执行委员,并兼任第十八军军事教导大队第六队队长。1933年和1934年两年的夏天,分别参加庐山训练班和陆军大十三期学习,补黄埔六期学籍。1937年先后任十八军情报科科长和该军六十二团少校团长。1938年,先后任二十一旅上校副旅长和十一师三十一旅少将旅长,同时兼任徽州戒严司令。1941年任第九师参谋长。1944年,任六十五师副师长兼十五军干训班教育长,曾去印度蓝姆伽美国陆军战术学校受训,1945年秋任十八军十一师参谋长,后因战事失利免职。抗战胜利后人陆军总司令部高参,1946年任整编第十五师参谋长,并参加陆军大学将官班学习。1948年任第九师师长,9月授衔陆军少将,10月任第二军副军长兼宜昌警备司令。
1949年8月长沙起义后尹作干逃往香港,11月返回长沙参加陈明仁起义,任兵团高参,入中南军政大学学习。1952年被中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逮捕,并先后押送山东、河南审理。1954年4月8日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87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给其平反,恢复起义投诚人员名誉。
简评:
山东汉子尹作干自随五省联军变为国民革命军后,剿共、抗日、戡乱,无役不与,算是一员勇将。中共地下党曾对他做了长久的争取工作,在其为第二军副军长时多次策反,但尹作干与军长陈克非交情不浅,犹豫而不忍背去,最后只身逃去香港。在香港后,尹作干没了“负义”之疚,算是对朋友有了交代,于是从港只身回湘参加起义,但不幸也埋下了以后被杀的种子。
因公事时间紧张,简评不写了,见谅
第八号:起义将领甘清池
甘清池,1900年10月出生于广东信宜。少时毕业于广东省第九中学,任廉江县科员。1921年到广州孙中山大本营任辎重营书记,1922年在粤军第二旅机关枪营任书记,1923年任廉江县安铺区区长,曾因反对军的邓本殷而被捕。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次年参加本国回民党。毕业后被委任为黄埔军校教导团第九连排长、连长、第一师参谋等职。1936年参加北伐战争,历任东路军第十路指挥部参谋主任、浙江省防军参谋长、第一师四团团长兼温州戒严司令。1930年,任浙江省平阳县县长,1931年赴南京,参与筹办陆军步兵专门学校。该校成立后,他任教导总队队长兼战争史教官。1935年后历任第九十二师参谋长、第六十师参谋长。
抗战爆发后,于1938年任第十二集出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兼任军事总队队长,参加了抗战中的粤北第一、二次会战。1941年任第九十四军参谋长,参加鄂西各次会战。后任第九十九军副军长,参加湘赣诸战役。抗战胜利后,任整编第六十九师副师长。1947年任广东省第七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49年春任广东省阳江县县长。1949年11月5日率县保安队、自卫队在信宜宣布起义。
1950年,被任命为信宜县电力厂厂长。1951年3月被捕,12月被处决。1982年8月信宜县人民法院宣布对其平反,恢复起义人员名誉。
第九号:投诚将领叶干武
叶干武,1901年出生,广东梅县人。梅县紫黄堡高等小学、东山中学毕业。曾任蕉岭城北高等小学校及梅县明德国民学校教员,后往汕头市裕顺安行任副财库。在汕头认识了叶剑英,1924年4月由叶剑英介绍投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后在建国粤军第一军任见习排长。1925年任国抿革命军第二军政治部宣传科员,参加了东征和南征。1927年起任第二军第四师排长、副连长、第十八师连长、营附等职。1930年在龙冈战斗中被红军俘获后释放,回家乡梅县任畬江中学校长、省商学校军事教官等职。
抗战爆发后任军委回训练总监部上校监察官,1945年冬任青年军编练总监部军法处少将副处长。1946年7月退役,任顺德糖厂厂长,并被选为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候补监察委员。1947年应李铁军聘任为甘肃省河西警备总司令部少将高参、监察官。1949年冬兰州战役中向解放军投诚,后自愿返回原乡梅县畬江务农。
1950年秋在镇反中被处决。1980年获平反,恢复起义投诚人员名誉。
第十号:起义将领曾宪成
曾宪成,原籍四川成都,1911年生于湖北钟祥。1928年考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炮科学习,1930年毕业后在国民革命军第九师任排、连长。1931年后回到钟祥,先后任钟祥县大队中队长、保安团营长、团长、钟祥县县长、湖北省参议会参议等职。抗战爆发后于1938年任京、钟、应三县军政指挥官,1939年升任第五战区第三挺进纵队司令,与日伪军与新四军作战。
抗战胜利后,补为国防部少将附员。1946年任湖北省保安第一旅旅长,1948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9年初任第三兵团暂编第八军副军长。同年12月27日在四川新都率部起义气,后入西南军区军政学校学习。
1952年自愿回乡定居,同年10月在镇反中处决。八十年代获平反。
西兄可有这人的资料?
沈荃,别号德余,1906年生,湖南凤凰人,沈从文胞弟。早年在湘西巡防军第三支队当兵,后曾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教导团排长,第十四军特务团连长。1928年起任第十九师军官讲习所队长、教务长,新三十四师参谋主任,第五团副团长,师工兵营长等职,并至中央军校军官研究班学习。1936年任第一二八师三八二旅七六四团团长。抗战爆发后,先后任第一二八师志愿兵团团长,暂编第五师四团团长,1942年3月任第一二八师补充第二旅副旅长。1943年在美军驻印兰姆伽军校学习毕业后,任军委会驻滇干训团上校战术教官。1945年5月任军训部步兵监部监员。1948年4月任国防部少将监察员。1949年家乡凤凰县和平解放时,任凤凰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军事组副组长。
1951年秋在镇反中被处决。1983年平反,恢复起义投诚人员名誉。
看不少仁兄都在引用蒋委员长的这句名言,我就借用一下版主的人气,求证一下蒋委员长在什么场合讲了这句话,有没有相应的上下文环境。我相信蒋委员长是个能下手的人,为了维护他的江山,再多杀几千人也不在乎。但是中国的大人物(其实何止中国人)想来都讲究说话的负面影响,知道
什么事做得说不得,什么事说得做不得。无论袁大总统汪主席,他们说出来的写在纸张上的,都是冠冕堂皇的东西。甚至日本鬼子,他们也说来中国是为了达到军阀,解放人民。哪怕他们心里想着杀人,口里还要念佛,真正喊打喊杀的事情让下面的小兵去做,他们还要做好人,这就是潜规则。
所以,蒋委员长这样叫嚣宁可错杀,也实在太不合情理了。莫非这句著名的口号,又像加蒋委员长给那位引狼入室的千古功臣的不抵抗命令,或者那些“华人和狗不得进入”的牌子那样,经过了加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