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你可不要总给我送花了。
小心给F送花送宝的ID们中间几个。
有些ID不发言,专门盯人的😄。
完美诠释匹夫一怒血溅三尺老话
虽然王佳佳错误不大,但是她们的系统的操作错误,导致了党氏的反弹,也是获得应有的结果呀。
你这是向着王佳佳了。
这事众说纷纭,关键还是公开。
公开判决书,公开庭审录音或者录像(如果有),公开这个人的医院诊断结果。
在官方声明中有一句话:
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这句明显有问题:交警无权认定伤势,被告更无权认定。
医院的诊断证明才是合法依据。
仅从这个细节来看,判决就不是无懈可击。
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这个司法原则还是要坚持
近年来司法公开颇有倒退的趋势。
事实证明:就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包括对他人,也包括对自己。从各方已达成的1万2赔偿,硬生生砍到9千。三千块钱,两条人命。根本的原因就是四个字:群众观念。
记得方平曾写过其父一件事,也是交通事故。大意是一辆载客赶路的出租车,撞了其父的座驾,事发时,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方平说自己当年年轻气盛,认为既然是对方全责,预与出租司机理论,被其父厉声呵止:“不要动。你不想想现在的老百姓,对共产党干部是个什么心态?再说我这是公车,有保险。对方为生活奔波,耽误一天,就得影响生计”。其父下车后,给出租车司机写了个条子,上面写了赔付金额,让他到一个地址去取款。
出租车司机将信将疑,拿着那个铅笔写的条子,到地方一看,居然是某省公安厅车管所。工作人员规规矩矩的按条子所写,全额陪付。
那大概是90年代中期。这么多年过去了,共产党官员的群众观念,只能说是江河日下。
经历过文革的官员,与没有经历过的,在“群众观念”上,确乎天壤之别。
当然了,也包括方父的为人原则、为官信念。
不重生。
这是写在二十大报告的
但是,从这件事来看, 法院的人才队伍以及最高法院的应对执行程序,加之与商业公司搞战略合作的荒唐行为,说明这道防线不可靠了.
法院, 你是暴力机关啊, 你是国家机器啊, 你代表国家意志啊, 你想代表统治阶级要啥,你判决啊, 你司法解释啊, 你搞个球的合作, 掉价!
天理国法人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法律只能法后果不能法原因,依法办案要基于证据,在具体的裁决中有没有人情,肯定有,但是也可以不讲人情,只讲国法,这个案件更多地依法基于证据判案,对人情方面照顾不够。
现在很多人把情绪化当成是自己有理或者是应该得到某些东西,前几年家里有亲人跟别人喝酒中争执,结果对方起身拿凳子本来是想着吓唬一下,结果真是擦着了脑门上,司法鉴定轻伤,如果和解,对方肯定是愿意多出一部分费用,如果坚持依法判刑,对方少出一些费用,基本上就是这样的结果。
基于这个案子,大致情况也是如此,如果不走诉讼,保险公司相对来说节省了程序上的麻烦,走诉讼肯定是要讲有效证据,原来调解中很多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只要是双方都认可,这部分费用双方认可就可以计入,到了法庭上,没有证据,那举证的一方肯定就会吃亏。党姓老汉大概属于这种情况,诉讼前律师也会给他说清楚最好的情况是你证据充分能拿到1.8万,最坏的情况是按照提供证据的有效性裁决,有可能会比1.2万多,但也有可能会比1.2万少。不排除有些律师为了费用忽悠党说,对方已经同意赔1.2万,如果走诉讼,如果法官支持你的请求,就有可能判1.8万还多呢。
案子还没判呢,最高法就来美化女法官,这是明目张胆,给下级法院施压,妨害司法公正。
这种情况下,党某显然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最高法已经钦定了。他哪怕上诉,哪怕上诉到最高法,也无公正可言。
建议此案归全国人大审理,或者政法委,或者三堂会审。除非政法委整顿,司法界大清洗,否则最高法信不过。
方河友的文字,所选取所记叙的一些真人真事,往往蕴含着朴素乃至亘古的道理 -- 从做人,到立世,乃至忧国。
譬如您复述的这则故事,短短一段话:
“你不想想现在的老百姓,对共产党干部是个什么心态?再说我这是公车,有保险。对方为生活奔波,耽误一天,就得影响生计”。
对比30年后王法官的所为乃至自身悲剧(包括两个破碎的家庭),实则蕴含着四层含义:
对底层百姓不知敬畏
对手中权力不懂节制
对自身生命不负责任
对政权安危不虑长远
身为体制内人,如果真正能参透主席发动文革的本意,就会明白在前两点上的肆意恣睢,必然导致后两点的不可避免。
一个王法官的偶然死亡,固然可以解释为以身“说”法;而体制内千千万万个王法官们,有几个曾真正忧虑过:保障自己及家人“人上人”生活乃至“阶层固化”的这个体制、改开以来执政根基日益扭曲的这个政权、邓及之后日益丧失“人民性”的这台国家暴力机器,还能经受得住多少个老民工“民不畏死”的冲击?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这就是贾谊早就总结过的:
故夫民者,至贱而不可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故自古至於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
当然了,从贾谊到主席,从大道理到真文革,都改变不了将底层人民当SB鱼肉乃至玩弄、以王法官为代表的当权者们的“狂”与“惑”(知善而弗行谓之狂,知恶而不改谓之惑),乃至必将重蹈周期律的注定结局。
谨以此文,为邓公诞辰120周年祭。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对大唐体制内往上爬的人来说,他们看到的开元天宝的大唐是 缓歌慢舞,霓裳羽衣,仙乐风飘,玉楼宴罢。 对他们来说,他们真的觉得大唐真的是满地春风阿,怎么你们这些刁民居然为了几千块钱就敢和官吏血溅五步那,他们真的不懂,或者不想懂。毕竟高处的圣人站的太高,看不到地面蚍蜉的哀鸣。
而对被打压心有不满的河北士族一类,他们看到的就不一样了。既然关中那帮老爷不肯给我们喝汤,体制内都是巴结杨家人的饭桶,民间的不满也在积聚。那么我们就推着安禄山去把大唐的桌子掀了。我们去吃肉,岂不美哉。
而对最下层的龙波们来说,体制既然不让我活,那我杀一个算一个。匹夫之怒,布衣之怨。如果是贞观那样时候,太宗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有魏征,马周这样直言敢谏的重臣,那么这种压力应该能被舒缓释放,避免压力被压在高压锅里造成爆炸。但如果圣人刚愎自用,不愿意听这些说难听话的人讲话,那么渔阳鼙鼓动地来,就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了。
大唐也许太远,但从巴列维到齐奥塞斯库,再到刚刚剧变的孟加拉。有些老爷或者幻想能当上老爷包衣的人以为后膛时代无革命。实际扯淡,时代越进步,技术越先进,实际动摇一个朝廷统治的门槛实际是不断降低的。大唐的河北士族哪怕有大唐最强的一半边军,在关中平原面对代表西北关陇利益的另一半边军也很难打。而到了飞机大炮时代,大家只是从巴列维这拿份工资而已,哪怕这份工资挺高。但是让我去拿着飞机大炮去炸霍梅尼的教士们,打个工而已,真拼命就算了。说不定霍梅尼上来还发一样工资那。
一个国家内部,只要有一小撮利益集团真的被逼到墙角,不惜性命在内部进行反抗。那么其他大部分人都只会是观众而已。如果反抗的集团能给各大利益板块利益承诺,那么一般情况下,飞机大炮都只是摆设。8.19的时候,苏军坦克是开到叶利钦前边了,但是,从现场指挥官到坦克上的小兵,没人敢真的对着自己内部说不清什么地位的人开炮的。我今天开炮了,明天说我开错了,那被枪毙的是我。不开炮,顶多是犯个错误,一般顶天关几天禁闭的事。风险无限高,收益又极小,坐观成败才是最优选择。
伴随这位哭泣的苏联士兵,红色帝国落幕。
后膛枪时代,当出现需要军队上街的时候,往往一切就到了结束的时候了。这个时代,实际关键是不能让压力积累到出现国会山抗议的烈度,只要到了国会山抗议那种烈度,实际就开始危险了,因为各种节度使们到了这种时候,就有了拿捏朝廷的可能了。而避免出现阿拉伯之春那种,关键是平时有办法疏导宣泄民众的压力,对各种势力板块进行平衡。
蟹帝时代,百家讲坛和央视一度成为了大清台。然后闫老师去南京卖书的时候,被人扇了一巴掌。在书店打人,这似乎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我记忆没错,首先打人的人应该是基本没处理,基本就轻轻放下了。然后央视和百家讲坛从大清台很快变回了正常台。被打的遗老遗少似乎是受害者,然而当时的朝廷看懂了这一个巴掌后边代表的民意怒火,事实借这一巴掌,对遗老遗少的文化膨胀进行了一次刹车。2008年的南京,朝廷事实对被扇巴掌的一派进行了强力压制。16年后的今天,一位布衣为了3千块钱,和一位法官血溅五步。是的,书店打人不对,杀人肯定更不对。我们这些百姓在吃瓜,但同样的,新的青年版安禄山,新的河北士族们,可能也在吃瓜。
整件事可以归纳为:
底层大叔遭遇车祸为了维权相信法律对簿公堂,却遭无良法官算计,怒而手刃法官;
小资记者为悼念小资法官撰写一篇小资情调文章,引众多网友质问:屁股坐哪?
但是同情弱者是起码的。
这钱对你我不多,对当事人可能不算少。
对保险公司也不算少,毕竟不止一家。
但是法院应该考虑当事人合理性,当事人的要求并不过分。
就算判全款都合理。王佳佳不讲究了,对保险公司太忠诚了。
老头都让到12000了?那已经很不错了,法院不讲究。
社会风气江河日下,“圣母婊”、“绿茶婊”、“心机婊”等盛行,当然,男性也没好到哪儿去。扭转不良风气难度很大。在不管黑猫白猫那位的时代都能产生两少一宽的胡乱邦,遗毒至今尚未慢慢消除,赶走一只蟑螂尚需10年时间,更不用说消除甲鱼系余毒。“女权”的幺蛾子当朝肯定根除不了,不知道下一位能否顶住?
给你讲了天理国法人情,国法在前,讲天理讲国法,讲人情,但是人情不是法,不是天理,在法院的裁决中,可以讲可以不讲。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在不违背天理的情况下,其他都不能比法还大。即使一些法律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只能是说制定法律时不妥当,只要有明确的法律在,没有废除,就只能按照法律来执行。如果要坚持依法治国,那人情就得往后靠。如果认为法律跟橡皮筋一样随自己的意愿拉长或者是缩短,那也就不要讲什么依法治国。我说了,现在社会很扭曲,人性也很扭曲。这个事众人的反应,说明我们这个社会里的众多人,心理上都是扭曲的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