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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孔子生平百衲 -- 桥上
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蓋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
似乎鲁国也有以秦为“氏”的。
《孔子世家》:
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防山在鲁东,由是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郰人輓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
《礼记·檀弓上第三》: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于五父之衢。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其慎也,盖殡也。问于郰曼父之母,然后得合葬于防。
钱穆《孔子传》:
孔子母死,亦不知其年。或云:孔子二十四岁母卒,不可信。《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母卒在孔子十七岁前,当是。
桥:
孔子母亲去世时也就三十出头。
《论语》记孔子之语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此当与其母去世有关。其母去世后,孔子脱离颜氏族回到其兄孟皮为家长的自家家族。虽然“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但郑重其事“志于学”当就在此公元前537年(鲁昭公五年)前后。
孔子料理其母丧事,又将母亲与父合葬,必然会与其兄孟皮打交道,其后也难以再居住于颜氏族中,这也是孔子之后回归族中依兄而居的契机与理由吧。
《礼记·檀弓上第三》:
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
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应。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
钱穆《孔子传》:
父母之丧满一年为小祥,满两年为大祥,皆有祭。此当指母卒大祥之祭。时孔子尚在少年,然已礼乐斯须不去身。此见孔子十五志学后精神。
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应。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
“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
“吾闻之:古不修墓。”
这两句似乎有点矛盾,古时候到底修不修墓?还是前一个墓其实是动词,埋葬的意思,后一句里的墓是名词,是说古时候埋葬了但不修坟头?
这句是说孔子后悔给父母葬处封土了是吗?还是要说孔子很孝,很久之后有了门人后还惦记着自己父母坟墓的事情?
“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
是说孔子遵守礼法,5天的时候即使弹琴也不奏出声音;10天的时候才恢复,接着奏乐接着舞?
不会是说孔子学古琴演奏学得快,5天还没学明白呢,10天已经大成了吧?
有空帮解下惑,见笑见笑🤔
我理解,墓而不坟是说不突出于地面,坟是鼓起来的意思。
古不修墓我理解是不会进一步修墓,所以老先生落泪了。
门人似不是学生,就是他们家,他父亲那边的家臣。
弹琴不成声我理解试探背上了,还没缓过来,所以钱先生说礼乐斯须不离身,即使悲痛仍要捡起来,我的理解。
问完查了一下,敢情檀弓全文都是讲葬礼相关的,那我的后一问就多余了
你这么解释门人我就理解了,我原以为是子路他们呢
《孔子世家》:
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史,(注:索隐有本作“委吏”。按:赵岐曰“委吏,主委积仓库之吏”。)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已而去鲁,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闲,于是反鲁。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鲁复善待,由是反鲁。
桥:《论语》中云:“三年学,不志于谷,不易得也。”,孔子大概在母亲死后第三年、十七岁时成为季氏家臣,《孔子世家》“孔子年十七”云云,或即指此事。钱穆先生亦认为孔子作过季家家臣。于是孔夫子自云“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第九》)。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国学导航:
孔子先见景公,自不必为家臣以求通,《史》说矛盾固矣。然梁氏既疑鲁昭二十年景公未尝入鲁,又引此以驳孔子为家臣,则亦进退失据。崔述亦疑孔子无为家臣事。然孔子弟子为家臣者多矣,孔子不之禁,则孔子不耻为家臣也。且委吏乘田,独非家臣乎?此等俱难详考,不得輙以‘孔子而如是乎’之说为定。
桥:孔子是由于哥哥还在,无法成为公臣,只好去作季氏家臣。而孔子之“志于学”,让他在所从事的工作中都能脱颖而出,却无法改变他卑微的身份,这也是他后来决心要自立以授徒为生的动因之一吧。孔子这也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啊。
桥:孔子夫人为并官氏,或有称为幵官氏、亓官氏、乃至上官氏者,应都是讹误。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摘钞卷三·孔氏祖庭广记》读秀学术搜索:
予尝据汉、宋、元诸石刻,证圣妃(孔子夫人)当为并官氏,今检《东家杂记》及此书,并官氏屡见,无有作“幵”字者,乃知宋、元刻本之可宝。自明人刻《家语》,妄改为“幵”,沿讹三百余载,良可喟也!
陈直《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04,第103页:
直按:丌官氏当为并官氏之误字。漢韓勑修孔廟禮器碑,及“并官武”印(見小滄浪筆談),皆作并官氏可证。
下面是《礼器碑》碑阳拓片,图片出自中国智慧工程研究院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汉隶名碑《礼器碑》简介及高清图片》:
下面是《礼器碑》拓片局部,图片出自《礼器碑》》读秀学术搜索:
桥:依《孔子家语》,孔子娶并官氏在公元前533年(鲁昭公九年)。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珍藏本)》的原文摘录豆瓣读书-全年犯困:
旧说定孔子始仕年二十者,由《索隐》引《家语》孔子年十九娶於宋之上官氏,一岁而生伯鱼。
桥:又《路史》云“(并官氏)宋微子之后”,这说明孔子与夫人并官氏出自同一个祖先,当然也同属“子”这个“姓”族,也就是说,孔子的婚姻违背了当时“同姓不婚”的习俗。不过对于孔子所属“子”这个“姓”族而言,他们早先并没有这个习俗,但后来占统治地位的“姬”那个“姓”族大力提倡这个习俗,于是成为中原地区大家都得遵守的规则。《论语》中就有孔老先生忽略了“同姓不婚”规则的记载:
《论语·述而第七》: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昭九年经》:冬,筑郎囿。(10090005)
《昭九年传》:
冬,筑郎囿(yòu)。书,时也。季平子欲其速成也,叔孙昭子曰:“《诗》曰:‘经始勿亟(jí),庶民子来。’焉用速成,其以剿(jiǎo)民也?无囿犹可;无民,其可乎?”(10090701)
桥:以上《春秋经》和《左传》记录的此年“筑郎囿”,孔子作为“民”可能也参加了,应在婚后。
《孔子家语》:
至十九,娶于宋之亓官氏,一岁而生伯鱼,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曰鲤,而字伯鱼,鱼年五十,先孔子卒。
桥:
亦依《孔子家语》,孔子夫人并官氏生孔鲤在公元前532年(鲁昭公十年)。
又据杨朝明先生《孔子“出妻”说及相关问题》齐鲁学刊2009(02),p 010指出:
考察前人关于孔子“出妻”之说的叙述,其实都是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记载。其中说: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对此,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的解释是:“时伯鱼母出,父在,为出母亦应十三月祥,十五月禫。言期而犹哭,则是祥后。祥外无哭,于时伯鱼在外哭,故夫子怪之,恨其甚也。”此是从伯鱼为母亲服丧的时间,确定伯鱼母被出,即肯定孔子曾经休妻。
孔颖达这里所谓“伯鱼母出”应该就是孔子“出妻”的最早出处了。期,是古代丧服名称,指一年时间。这里的“期而犹哭”,是说伯鱼在为母亲服丧一年之后还没有除去丧服。
但是,孔颖达所说是有严重问题的。《仪礼·丧服》中说:“……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这里说的是“期”的三种情况:第一,母死,父在,为母期;第二,妻子死,丈夫为妻子期;第三,出妻之子为母期。《礼记·檀弓上》说“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显然是违背了第一种情况的丧制规定:母死,父在,为母期,过期则当除服。出母,期可无哭。伯鱼丧母,期而犹哭,忘却其父孔子仍然健在。故孔子责之,伯鱼遂及时改正。孔颖达显然是由此就联想到了“出妻之子为母期”,而忽略了“父在为母”的第一种情况。
那么,为什么不是第三种情况?为什么不是伯鱼以“出妻之子”的身份为母亲服丧?因为《仪礼·丧服》在上述引文之后,接着还有“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的记载。所谓“出妻”,即被休之妻;所谓“出母”,乃是生身之母。如果被休的妻子去世,他们共同的儿子如果是丈夫的继承人,即使生身母亲去世,儿子也不能为之服丧一年。孔子只有伯鱼这一个儿子,伯鱼是孔子的继承人,他作为孔子之“后”没有任何问题。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如果伯鱼母亲被“出”,伯鱼之母去世时,他是不能为母亲服丧的。这就是说,《仪礼·丧服》的规定证明,伯鱼在母亲死后“期而犹哭”的事实,不仅不能说明伯鱼之母曾经被“出”,反而应当是孔子未曾“出妻”的强有力证据。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珍藏本)》的原文摘录豆瓣读书-全年犯困:
伯鱼之生,鲁昭公以鲤鱼赐。始仕通贽,君赐及之,故疑在是年。若以非此则不能自通于国君为说,而赐鱼之说非虚,则崔意与旧说,其可信之程度正相类耳。《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时孔子年二十七。孔子仕定在此前,则似可信。
桥:鲁昭之赐或是赐与孔子之家族甚至是遍赐各家的“民”,不必为孔子,亦不必仅为一家。
《论语·阳货第十七》: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昭十年经》: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10100003)
《昭十年传》:
秋七月,平子伐莒(jǔ),取郠(gěng)。献俘,始用人于亳(bó)社。臧(zāng)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其不饗鲁祭乎!周公饗义,鲁无义。·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佻(tiāo)。’佻之谓甚矣,而壹用之,将谁福哉?”(10100301)
《昭十一年经》:大蒐于比蒲。(10110006)
《昭十一年传》:
五月,齊归薨,大蒐于比蒲,非礼也。(10110301)
桥:以上《春秋经》和《左传》记录的“伐莒”及“大蒐于比蒲”,孔子也许就在军中。
《昭十二年经》:冬十月,公子慭出奔齐。(10120008)
《昭十二年传》: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10121001)
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谓平子曰:“三命踰父兄,非礼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及郊,闻费叛,遂奔齐。(10121002)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000000)之《比》(000010)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10121003)
下面是《坤》之《比》示意图:
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qǐ)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yǐ)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10121004)
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10121005)
《昭十三年经》: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10130001)
《昭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10130101)
《昭十四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10140201)
桥:如上面《春秋经》和《左传》所载,鲁国这两年发生了南蒯的叛乱(之前鲁昭公、公子慭曾与南蒯共同密谋政变,公子慭地位且高于南蒯,但他早早就逃走,至叛乱时实际指挥者是南蒯。),这是家臣对家主的反叛,却有维护公室的背景。但孔子经过思考还是赞成了“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的观点,选择要维护旧有家族政治的框架。
《昭十四年传》: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10140701)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10140702)
桥:上面最后两条《左传》说的就是本年的事,而其中孔子的话很有点教师的味儿,不知是不是此时说的。
《论语·八佾第三》: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钱穆《孔子传》:
此事不知在何年?然亦必已出仕,故得入太庙充助祭之役。见称曰“鄹人之子”者,其时尚年少,当必在三十前。然其时孔子已以知礼知名,故或人讥之。“是礼也”,应为反问辞。孔子听或人之言,反问说:“即此便是礼吗?(桥:似应译为“这就是礼啊”,杨伯峻先生即是这样译的。)”盖其时鲁太庙中多种种不合礼之礼。如三家之以雍彻,孔子曰:“雍之歌,何取于三家之堂?”(三)此乃明斥其非礼。但在孔子初入太庙时,年尚少,位尚卑,明知太庙中种种非礼,不便明斥,遂只装像不知一般,问此陈何器?此歌何诗?其意欲人因此反省,知此器不宜在此陈列,此诗不宜在此歌颂。特其辞若缓;而其意则峻。若仅是知得许多器物歌诗,习得许多礼乐仪式,徒以供当时贵族奢僭失礼之役使,此乃孔子所谓仅志于谷之小人儒。必当明得礼意,求能矫正当时贵族之种种奢僭非礼者,乃始得为君子儒。孔子十五志学,至其始出仕,已能有此情意,达此境界,此远与当时一般人所想像之所谓知礼不同,则宜乎招来或人之讥矣。
《论语·公冶长第五》: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
《孔子家语·三恕》:
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夫子问于守庙者,曰:“此谓何器?”对曰:“此盖为宥坐之器。”
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明君以为至诫,故常置之于坐侧。”顾谓弟子曰:“试注水焉!”乃注之。水中则正,满则覆。夫子喟然叹曰:“呜呼!夫物恶有满而不覆哉?”
下面是欹器示意图,出自影cec429《欹器的最早记载》百度知道:
桥:由于孔子这种“每事问”、“好学”的态度,使他在三十岁前就初步有了博学的名声。
钱穆《孔子传》:
《左传》昭公十七年秋,郯子来朝,昭子问少皞氏官名云云,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是岁孔子年二十七,其时必已出仕,故能见异国之君。故知孔子出仕当在此前。
《昭十七年传》: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10170301)
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犹信。”(10170302)
下面是战国《人物龙凤图》摹本,出自阿山的诗和远方《动态知识接力赛第二期##十一月周周记》上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p 0:
下面是大汶口文化大口尊,2018泰安市宁阳县于庄东南遗址出土。口径 32、高 62 厘米。一侧口沿下部有组合式刻划符号(或称为“图像文字”),与安徽蒙城尉迟寺尊上的刻划符号一般无二。这组符号由三部分组成:上边是一轮“太阳”,下边是一座高“山”,中间为一展翅翱翔、奔向太阳的飞鸟,将其认定为“日鸟山”文字合体。图片及解释文字出自杨阳-郭俊峰《文物中的东夷文化符号—济南市考古研究所藏鸟形纹饰欣赏》收藏家杂志:
桥:愚以为孔子见郯子学古官事应是因其有了博学的名声、使郯子愿与其交流、而以私人身份进行的,不必仕于鲁公。此时大国之君的排场亦仅为“二执戈者前”(《昭元年传》(10010103)),郯子小国之君,不必不与“民”有交道。且从《左传》的叙述看,郯子同样是对相关学问感兴趣的人,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而孔子这博学的名声,也是他两年后就能开办私学的前提吧。
桥:此年孔子独子伯鱼(孔鲤)八岁。
《论语》: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季氏第十六》)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第十七》)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阳货第十七》)
《孔子家语》:
孔子谓伯鱼曰:“鲤乎,吾闻可以与人终日不倦者,其唯学焉。其容体不足观也,其勇力不足惮也,其先祖不足称也,其族姓不足道也。终而有大名,以显闻四方,流声后裔者,岂非学之效也。故君子不可以不学。其容不可以不饬,不饬无类,无类失亲,失亲不忠,不忠失礼,礼以忠信为本失礼不立。非礼则无以立夫远而有光者,饬也;近而愈明者,学也。譬之污池,水潦注焉,萑苇生焉,虽或以观之,孰知其源乎。”
桥:
孔鲤自身没什么建树,但他生了个好儿子,也是独子,叫孔伋,字子思。儒家经典《中庸》就出自子思。
下面是书法家孙晓云所书《中庸》之第一页,图片出自《著名书法家孙晓云书国学经典《中庸》》书法品品:
另外,《诗》在当时社会生活中有相当大的文化意义与实用意义,孔子非常重视,可见下面几条《论语》: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为政第二》)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第三》)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第八》)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