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新奥尔良事件”的一点看法 -- 副将
小灌木下课!口黑。
中国的领导责任确实难负。分管领域出现重大事故,属下的责任自己也有督导不力的份。冤吗?有些真是够冤,可谁让你在那个位置上。追查到哪一级,谁要负责受处分,死亡人数那是硬性标准的。呵呵,为什么会有隐瞒死伤人数的事情发生?也是因为这个数目挂钩。
重大利润面前,铤而走险不计后果者多,真是枪顶着腰眼那另说。烟台海难,领导没重视?还是缺少严格管制机制作用,这非得出了大事,拨人拨款拨物后,条件才能改善,事才能不出。可要不出事呐?需要用钱用人的地方海了去了,现有条件之下你去要钱要人,难了。这些官员也不都是不知道现状,只是希望自己任期内不要出事罢了。海难、河南的事情,也是积重难返。不然,每个省长都得背上大处分了。前年SARS肆虐,卫生部部长、北京市市长拿来祭刀。说他们没有冤处?那个时期,必须承担责任呐。
背上大的处分,仕途一般就可以止步了。印象中只有丁关根改作党务工作,后面才东山再起。黄镇东两届部长届满,年龄合适,以期交通部门长期经验调到山城,还是合适的——他也就是正部到头了。韩寓群其实是个能干务实的干部,也是能力突出,得以一番起落之后扶正为省长,幸甚。
再说一下李克强,“到哪哪儿出事”,还是积重难返的缘故,倒不是说他是个扫帚星。虽然我也认为,他在河南似乎是有些政绩不彰。
那次海难还有一个小人物受了处分----山东电视台新闻部主任,原因是在中央台之前播出了这则新闻----山东新闻是6:30分,中央台新闻联播是7:00。省委宣传部长跑去把新闻部臭骂一顿----山东官场之保守,可见一斑。
"正例"更多吧? "反例"又有多少呢?
再说了,这些个"反例"能和我说的那两个例子相提并论么?
要是那次沉船事故死了几千人,上万人(象新奥尔良一样),老黄还能再当书记? 我们不能为辩而辩啊...
爆炸本身那是不可抗力,中国也不会有人下台或者坐牢的。东突好像在北京炸过公交车吧,中国谁下台坐牢了?说白了不可抗的因素往往是免责的。
至于新奥尔良这事情还在发展中,有没有人会吃瓜落,多少人会下台还是未知,不要瞎说没人会丢官。
再说了,老美的官员下台不下台是选举说了算,白宫能处罚一个州长么?能撤一个州长的职么?这个,稍懂美国政治运作的人都知道,人家的政治和中国的运作模式不同。
我也可以说,新市的市长,以及州长,下届想连选连任必然是不可能的,会下台的。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老美的法制问题是会导致放过有罪的人,中国的法制问题是会导致冤枉无罪的人。至于哪种更好一点,看各人爱好吧。
我等孤陋寡闻,不知您根据什么断言中国在出现这样的政治惨剧后不会有官员下台?您即便是政治局总书记加人大委员长,恐怕也在没有经过会议的情况下这样下结论吧。您似乎有点轻薄了。
至于美国人如何对待布什和州长市长,咱们拭目以待。
您对中美法制的归纳诚然精炼,但请提供论据。冒昧的提醒您,您说的是法制,不是执行问题。如果您能够指出两国法律精神和体制的问题,我等恭听指教,谢谢!
我把你的话改改,送给副将先生正合适了。
“
我等孤陋寡闻,不知副将先生根据什么断言美国在出现这样的政治惨剧后不会有官员下台?您即便是小布什加老布什,恐怕也在没有经过会议的情况下这样下结论吧。副将先生似乎有点轻薄了。
”
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灾害当然是免责的!但若事前预警不及时事后抗灾不力一样要有人顶罪下台。SARS其间的北京市副市长,卫生部部长不一样下台么!
布什现在还亲自调查救灾不力,找人背锅呢。
http://news.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ews&MsgID=58952
还有美国司法制度一样会冤枉无罪的人,而中国司法制度同样会放过有罪的人!两者比例大小差异吧了!
副将先生云“没有任何政府官员会因此丢官”,
又云“要是这次新奥尔良事件是发生在福建省厦门市”,
再云“厦门市的市长,书记肯定会被中央撤职。”
副将先生能下次断言,闲云先生你说他是不是一个“中美政治学大家”啊?
也许我们要等到副将先生的政治学比较大作问世才能得出其的观点是否有依据?是否乱说?
副将先生云“没有任何政府官员会因此丢官”,
又是你自己说的:美国政府不能罢免任何州长或市长!
又云“要是这次新奥尔良事件是发生在福建省厦门市”,
再云“厦门市的市长,书记肯定会被中央撤职。”
看看SARS其间的北京副市长,卫生部部长,不都被撤了么?前几天广西水灾,几个水利局的局长不都撤了么?!
狡猾
幽默
蔫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