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殷商舰队玛雅征服史 -- 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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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十三章 交涉人

当舌头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就用牙齿

-《孙子兵法·伐交篇》

共和历前二零六年一月一日元旦,殷商兵团的营地来了一位玛雅人,宣称自己是代表泛玛雅城邦联盟的神圣使节,然后他死了。

一些对东方文明怀有偏见的南美历史学家说:这说明殷商是一个野蛮落后的未开化民族,狡黠、邪恶,缺乏对国际法最起码的尊重。他们对于玛雅文明的侵袭,就如同蒙古对南宋、匈奴人对拜占庭、科西嘉人对奥地利一样,是下等民族对高度文明国家的蹂躏。

而事实上,这起事件只是文化冲突(The Culture Clash)所造成的一个早期悲剧案例。

玛雅人的观点和世界大部分文明一样,认为使节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审美观却如同玛雅文一样,呈现出一种非线性混沌状态。即使是在玛雅文化圈内的每一个城邦,他们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观,与邻近城邦迥异。

研究者对这种奇异的文化现象作出长达数年的深入探讨,最后一位生物学家发现:玛雅人这一特点源自于类似卵生动物的习惯,他们会将第一眼看到的东西视为最完美,并近乎病态地加以膜拜。比如一个玛雅城邦以牛皮癣为美,那么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穿山甲;另外一个玛雅城邦以鼓腮帮子为美,那是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青蛙;还有一个玛雅城邦名字叫哈马祖尔,毫无疑问,他们的祖先看到的肯定是白蚁女王。

事实上,统一玛雅城邦的审美观比统一玛雅城邦本身还困难,后者至少在理论上还存在可能。

因此,在玛雅使节出发之前,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代表一致认为要把他打扮的漂亮点,才不会丢脸,但什么才算漂亮,却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大争论。按照习俗,玛雅使节需要纹身以表明自己的身份,于是所有的代表都坚持要求刺青要体现出健康向上的审美观;结果纹身图案改来改去,始终无法定型。

不幸的是,玛雅人没有作草图的习惯,他们直接把草稿纹在使节身上,然后再讨论哪里需要修改。数名使节候选人在这种讨论中痛苦地死去,他们死的时候全身皮肤没有一块是空白的,画满了半成品的图形、红叉和代表们标在旁边的评语。

争论越是激烈,使节候选人所承受的痛苦更多。因为狂热的代表们往往会放弃说服对方,直接在皮肤上刺满骂对方的话,最后找不到可下刀地方的人算输。

就这样,在付了十几名使节候选人的生命后,纹身才算最终定案。代表们心满意足地拍打自己的脸颊,来表示上议院一致通过这个成果。而顺利活下来的那一位使节局促地站在中央,全身满是花纹。

有几个城邦因为皮肤地方不够,就把花纹刺到了他的舌头和眼皮上,为了体现城邦之间完全平等的精神,使节不得不一直伸出舌头,闭着眼睛。另外还有两个城邦共享了他的生殖器,可以根据器官的不同状态来体现出不同风格——本来可以三个城邦共享,但这位使节在这方面显然不如他牺牲的前任大。

最后一道工序是装饰。玛雅人把大量的鹦鹉羽毛粘在了他身上,在纹身周围很艺术地点缀一圈。远远望去,这位使节就象是一只五彩斑斓的类鹦鹉生物。除了这些羽毛,他身上一丝不挂,这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展现出纹身造型。

议长将一个椰子和一个石制的斧子交到他手里,让他交给殷商军团的指挥官。这是一个玛雅式的隐喻:“要么我们一起和平地吃椰子,要么我们打上一仗。”

但由于玛雅文欠缺精密,所以也有人理解为“要么用椰子砸我的头,要么用石斧砸我的头”;还有一个版本认为是:“这里是石斧,自己去砸椰子吧,不要再来烦我。”前者出自意大利军方,后者出自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客户求助热线。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交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性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的康庄大道。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他身披着精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标准,他也算是狼狈不堪了。

他猛然发现前面有人,一抬头正好看见玛雅使节,不由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拜倒在地,不住亲吻使节的脚背。

使节很惊讶,缓缓把手里的椰子放下,被这个古怪家伙的古怪行动弄迷糊了。这时那个家伙抽泣起来,抱住使节的腿,用带着强烈金刚鹦鹉口音的玛雅文说道:“您一定就是真正的鹦鹉王了!”

显然,这个人正是奥乌部落曾经的祭司、国王,现在的流亡政府。他自从被首相发动的政变赶下政治舞台以后,就一直在密林中流窜,不敢回到村子里去。他找不到帮他复国的国外敌对势力,就想起了神使伊口关的一句话。伊口关的鹦鹉说:“奥乌兴,祭司王。”那么若想光复奥乌,就必然要找到真正的鹦鹉王。

他怀着这个信念在丛林中游荡,奥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变动他全然不知,只是一门心思想要找到传说中的鹦鹉王。他拼命模仿鹦鹉的动作、鹦鹉的叫声、鹦鹉的生活习性,殚精竭虑地冥想鹦鹉的心理,到最后这位不幸的奥乌流亡政府全体成员已经精神恍惚,分不清现实与想象的区别。

于是他最终变成了一位诗人。

玛雅文本身就很奇妙,再加上鹦鹉王本身的精神状态,使得他在诗歌方面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就。他创造性地开创了用载体材质表达意境的手法。

为了表达自己在丛林中的孤独感和对往日峥嵘岁月的忧郁,他把这些诗刻在美洲大蜗牛的壳上,所以这些诗歌文本显得粘滞而迟缓;而另外一些作品则显得空灵跳脱,完全摆脱了想象力与逻辑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们被刻在了七星瓢虫与跳蚤身上。还有一些诗是对奥乌人恶毒的诅咒,写在剧毒的金色箭蛙皮上显然最合适不过。

唯一遗憾的是他找不到美洲豹皮来表达自己尊贵的王者地位。他敢于对付蜗牛、瓢虫与青蛙,但是美洲豹则是另外一个数量级的对手,绝不是一个诗人所能对付的,无论是鹦鹉王还是普希金,他们的战斗力都很差。

事实上,鹦鹉王是第一个退位后才迸发出耀眼火花的诗人,第二个则是李煜。丛林里没有文艺读者也没有评论家,他完全不在乎,只是自说自话,就象个真正的诗人一样,也象只真正的鹦鹉。

他今天原本是来寻找负鼠,这种猥琐的小东西正适合刻上嘲讽首相的诗句。而现在,一位缀满了羽毛的人形鹦鹉就站在他的面前,这造型再明显不过了。这一定就是伊口关所说的真正的鹦鹉之王!!而且他全身还刻着文字,说明真正的鹦鹉王本身就是诗歌载体。

面对这个奇妙的不速之客,使节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伸出舌头,闭上眼睛,将全身所有的纹身都展现出来,双手不时高举作飞翔状,因为一些城邦的纹身画在了胳肢窝,象极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金刚鹦鹉。

这套动作的用意是表明自己的身份,代表着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二百多名代表。但鹦鹉王原本只是个偏僻村庄的小祭司,没见过什么世面,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他看到对方学鹦鹉拍打翅膀,他更坚信自己找到的就是传说中真正的鹦鹉王。他扑到使节怀里,哭诉自己被暴民推翻的悲惨遭遇。

“奥乌?”使节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对,对,奥乌!”鹦鹉王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还尖着嗓子叫道,“奥乌兴,祭祀王!”

使节仔细回想了一下,不记得城邦联盟里有这么一号成员。换句话说,这个奥乌只是一个连金字塔都没有的下等部落,态度立刻变的很恶劣。

“你是想让我帮你复国?”使节冷淡地问道。

“不,不,我只是希望您能帮我出一本诗集。”鹦鹉王从怀里捧出一大堆蜗牛、青蛙皮与瓢虫,满怀希望地望着使节。为了这一时刻,他甚至蓄了长发。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使节回绝了这个请求,这是不可能的。出书在玛雅是件大事,玛雅人的出版业是把文字刻在金字塔上;而诗歌是分行的,多少行诗就得修建多少层金字塔;以玛雅的技术能力,最多只能修到十四层——换句话说,十四行诗已经是玛雅文明的极限。

一些文学史研究者据此作出了评论:“玛雅人会欣赏莎士比亚、松尾芭蕉、惠特曼以及只写绝句的杜甫,而但丁、斯宾塞和马雅可夫斯基在玛雅文艺界则注定没有出头之日。”

“为什么?!我们不都是鹦鹉的子民吗?”鹦鹉王失望地叫道。

“今天我不工作。”

“那明天呢?明天可以吗?”

“明天我也休息。”

使节说的是实话,他习惯每工作五天就要休息两天。基督教的神学家说上帝花了六天创造天地,在第七天休息;而在工会势力比较强大的玛雅传说里,上帝花了五天工作,在第六和第七天休息。

“你这披着鹦鹉皮的猴子!亵渎艺术的负鼠!”

失望至极的鹦鹉王愤怒地骂道,使节耸耸肩,转身打算离去。忽然他想到,既然鹦鹉王来自奥乌,那么奥乌距离这里应该不会太远。在奥乌至少可以补给一下食物,顺便问一下路。

想到这里,使节回过头来,用傲慢的语气对鹦鹉王说:“带我回奥乌,我帮助你王政复古,到时候你想修多少层的金字塔来刻你的诗集都可以。”

这个保证很不可靠,但鹦鹉王急于出版,满口应允下来。随后鹦鹉王找来一些羽毛,按照使节的样子把自己也装扮了一下,接着两个人各怀心思朝着奥乌走去。

一路上鹦鹉王不停地对着使节炫耀自己的诗歌,并把蜗牛拿给他看。使节一言不发地把蜗牛肉吃掉,再把刻满文字的蜗牛壳还回去,看都不看一眼。如果说鹦鹉王是一位真正的诗人,那使节就是一位真正的诗歌评论家。

当他们接近奥乌部落的边缘时,看到部落中涌动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许多面从来没有见过的旗帜高高飘扬,古怪的金属撞击声与人声此起彼伏。远远可以看到一些穿着特异的生物走来走去,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玛雅文明的痕迹。

“难道他们就是我一直寻找的侵略者?”

使节蹲在部落旁边的一棵杉树上,疑惑地想。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些家伙都具备侵略性,而且十分可怕。鹦鹉王表示以前在部落中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生物,除了伊口关以外。

好吧,这值得一试。

想到这里,使节站起身来,伸出舌头,闭上眼睛,一边甩动满是羽毛的手臂和生殖器,一边大声发出咕呀咕呀的叫声,这在玛雅文中是“要和平,不要战争”的意思。

不明就里的鹦鹉王以为他向这些霸占了奥乌的侵略者宣战,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在树枝上跳起来。

在一分钟以后,只听“噗噗”两声,两只飞箭准确地射中了这两个家伙的脑袋。他们摇摆了一下,从树上跌落到了土地上。

使节和鹦鹉王在这世界上听到的最后声音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甲骨文,可惜他们听不懂。

“好大的两只鹦鹉,叫的很好听呢。”

“不,他们是猴子。”

攸侯喜指挥官放下弓箭,认真地与齐争辩起来。

家园 似乎是沙发

拜一下祥瑞亲王殿下

家园 又晚了一步……不对,按照肥肥烤猪统计法是25步!
家园 晚不晚的,重要的在于掺和,呵呵:)
家园 问题

当舌头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就用牙齿

-《孙子兵法·伐交篇

马哥是不是指“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

家园 欢迎马王爷 重回恶搞路线。
家园 没想明白.

有几个城邦因为皮肤地方不够,就把花纹刺到了他的舌头和眼皮上,为了体现城邦之间完全平等的精神,使节不得不一直伸出舌头,闭着眼睛。另外还有两个城邦共享了他的生殖器,可以根据器官的不同状态来体现出不同风格——本来可以三个城邦共享,但这位使节在这方面显然不如他牺牲的前任大。

两种状态我明白,这三种状态都是啥呢?

家园 专利费……

不要趁着俺不在家就盗用

家园 俺也想做个诗歌评论家,真正的。
家园 不错不错,这样才是文学
家园 玛雅文字体限制,不能无限缩小

在零和壹之间还有个.5的状态... 如果三个城邦一起刻的话,长度有限,无法全部刻上去... 两个城邦正好...

家园 拱一拱~

好久没见更新咯~

家园 第十四章 史上最长实验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格林童话》

许多盎格鲁-撒克逊学者对于殷商军团是否真的踏足美洲大陆存有疑问,他们认为一个初级文明跨越几千公里海洋来到美洲,并毁灭另外一个文明,这听起来难以置信。假如那个时代商朝有政府发言人的话,他也会赞同这一观点:“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殷商与玛雅之间并不存在战争。”

怀疑论者表示,根据奥本海国际法,理论上这场战争确实不存在。第一,殷商那个时候已经灭亡,取而代之的周朝政府显然不该为流亡者攸侯喜指挥官负责,这是一个政治因素。第二,玛雅文明圈并不是国家,它只是一大群由同一文明衍生出来、因为恐惧而凑到一起的松散邦联,这是一个文化因素。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双方都未经宣战。玛雅人装作殷商人不存在,殷商人则根本没把玛雅人当成灵长类来看,这是一个生物分类学因素。

对这种观点持否定态度的学者在1982年4月号的《考古》发表了慷慨激昂的驳斥,作者写道:“乘坐武装船只来到美洲,并占领了当地的土地,这明显是一种应该予以谴责的侵略行为。”在中国政府作出回应之前,心虚的英国人已经开始大声斥责杂志收了阿根廷人的钱。

共和历前204年2月16日,在摧毁了许多玛雅城邦和部落之后,殷商军团终于抵达了泛玛雅文化圈的核心文明所在地巴拿马城邦。当殷商军的第一枚石弹砸入巴拿马城后,上议长与其他所有的议会成员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外交努力彻底失败。

假如这些玛雅人知道殷商军团此时的状况,他们恐怕会更加惊恐。

因为齐怀孕了。

齐的怀孕完全是一个意外。殷商文明并不缺乏避孕技术,他们缺乏的只是生理常识。殷商人认为女性的受孕与梦中的金甲神人或者巨人的脚印密切相关,所有的殷商妇女在发现自己怀孕后,都会声称自己与神迹曾经有过联系。如果她们的子女以后变的非常有名,这种说法就会流传下去,广为人知。

齐也是如此,她开始的时候觉得自己不太舒服,于是去找首席巫师丁皋。那个时代巫师担任医生的职务,却不用承担医生的责任——痊愈是巫师的功劳,死亡却是神灵的意志——丁皋轻率地诊断出她患了抑郁症,并建议她去参观殷商军团围攻玛雅城邦现场,这样有助于缓解抑郁。齐照作了,并且笑的很开心,但是对病症的缓解却毫无帮助。

最后夫荣发现了真相,她立刻把这个发现传遍了整个殷商军团,流言随即产生了四、五个版本。有的说齐已经怀孕三年未曾生育,将来一定是生个大肉球出来;有的说导致齐怀孕的另有其人,并隐讳地提及了一位巫师和一位公共关系专家的身份;最离谱的一个流言是,齐是无性繁殖,靠分裂生产——因为文学女青年都是单细胞生物。

齐按照传统,宣布自己梦见了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鹦鹉说她的孩儿将会是这片土地的王,等她醒来以后就怀孕了。这是伊口关的创意,他经历过奥乌革命,知道越是带有传奇色彩的东西,就越容易蛊惑群众。人民群众作为一个整体没什么判断力,对于他们来说,什么都可以,只要热闹新奇就好。

殷商军团都相信这个故事,除了攸侯喜指挥官。和所有的父亲一样,攸侯喜指挥官是最后一个得知的人,于是他怀疑齐与伊口关通奸。那个怀孕的神话泄漏了一些线索,鹦鹉让齐怀孕,而鹦鹉是公共关系专家的象征。

“我要作亲子鉴定。” 满怀嫉妒的攸侯喜指挥官对首席大巫师丁皋说。无论什么时代,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偷情都无法忍受。

丁皋听完以后,慢慢放下手里的龟甲,带着一丝飘忽陷入了沉思:“这世界本是一片混沌,真相的因子支离破碎,飘散在无数独立偶发性事件之间,并逐渐消解。我们能了解到什么?”

攸侯喜指挥官没听懂他的话,他再度询问丁皋是否有办法作亲子鉴定,丁皋回答说:“有,但是要花一点时间。”

“没问题。” 攸侯喜指挥官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齐说她的怀孕是因为梦里的一只鹦鹉,那只鹦鹉说她的孩子将会是这片土地的王,对么?”

“是的。”

“很简单,如果那个孩子真的变成了这片土地的王,证明那个梦是真的,齐就真的与伊口关大人有染。”

“你的意思是?”

“耐心等待,等到那个孩子登基称王的一天,就可以证实你的怀疑。这只需要花上几十年时间。”

于是历史上最漫长的亲子鉴定实验开始了。急于寻求真相的攸侯喜指挥官为了尽快看到结果,驱动殷商军团不停地攻击玛雅城邦与部落,希望能尽快达成亲子鉴定实验的先决条件——统一天下。

而身为泛玛雅文明圈中心的巴拿马城,理所当然地被摆在了时代的风尖浪口上,不得不面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

经过一年多的征战,殷商军团的战士们已经娴熟地掌握了对付玛雅人的办法。 他们会先用投石车进行攻击,同时派遣嗓门大的士兵与鹦鹉模仿石弹的呼啸声。一般来说,吓破胆的玛雅人会在投石攻击造成实质伤害之前都把眼睛捂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投石机是一种心理武器。

接下来派遣步兵和云梯接近城墙。这很容易,只要尽量不发出声音,玛雅人就会装作没看见。当然,就算看到了也不要紧,士兵们可以直接用玛雅文问“你看到我了吗?”大部分玛雅人都会紧张地回答“没看见”,少数则是一声尖叫然后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等到控制住了城墙以后,士兵们就可以让玛雅人自己去把城门打开,然后主力部队慢悠悠地进城开始劫掠。

这是标准的攻城流程,但偶尔也会有例外。殷商军团也曾经遭受过玛雅人的反抗,这些反抗一般是发生在殷商士兵企图拆毁金字塔的时候。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在拆金字塔之前把城里的人都杀光就行了。

玛雅城邦也拥有军队,这些军队是世界上最早职业化的军人,但不是作战的职业化,而是玛雅篮球运动的职业化。事实上玛雅军队与玛雅篮球队之间是划等号的,只有在没有比赛和训练的时候,篮球队才担负起作战的职责。许多玛雅城邦的陷落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军队,而是恰好赶上军队正在远方的某一个城市里打客场比赛……

不过巴拿马城显然和这些城邦不太一样。与其他农业经济型城邦不同,巴拿马城是泛玛雅文明圈政治中心,在它里面全都是政客。因此,政治性压倒了人性,巴拿马城的首脑们并没象普通玛雅人那样惊恐地抱起头,而是聚在了一起,讨论是否投降的诸项事宜。

主张投降的是上议院,他们对殷商兵团的入侵感觉到极度的恐惧。上议院的许多议员已经丧失了资格,被投入了监牢——因为他们的母城邦已经被毁灭,金字塔也被拆毁——幸存下来的议员们惶惶不可终日,唯恐自己的资格也被剥夺,他们绝不能承受走在大街上被警察质问“你有金字塔吗”的屈辱。议长本人对于殷商兵团也怀有危机感,他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靠芒果和椰子就可以击败的对手。

他想到了一个天才的构想:首先假装投降,让殷商军团在上议院取得一席之地,然后再倚靠议长那一万票的特权去否决殷商兵团的地位,就可以成功阻止这头来自太平洋彼岸的恶魔的侵略。

这个建议得到了上议院的一致通过,但却遭到了祭司们与篮球队的反对。祭司们听说那些恶魔使用和玛雅文完全不同的语言,唯恐自己的专长遭到忽视,进而丧失特权;而篮球队联盟主席则从冷静地指出:“恶魔们的人数太多,可以想象他们篮球队的实力一定也很强。假如他们加入玛雅篮球联盟,势必会破坏比赛的平衡性。”

对于这些争议,议长拿出了极大的耐心去作说服工作。他对祭司们说:“恶魔们使用非玛雅语,这是事实,但这不正意味着可以提高玛雅文明的文盲率吗?”于是经过反复权衡,祭司们同意了议长的提议。

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玛雅城邦的文盲率与掌管语法大权的祭司利益息息相关,呈现出一种典型的脑体倒挂现象。由于祭司阶层对语法的垄断,文盲越多,祭司的地位就越巩固;因此,玛雅祭司们的传统做法是尽量降低玛雅人的识字率,他们设置敏感语法表,定期规定哪些语法形式与单词是属于敏感之列,如果随意说出来就会遭太阳神谴。虔诚玛雅人生性胆小,对于这类迷信都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久而久之,这些敏感词汇逐渐被大多数人所淡忘。据统计,每一个敏感词汇,都能让玛雅的文盲率上升0.004%。

对于玛雅篮球联盟主席,上议长简单地建议他引入选秀机制,这样可以保证绝不会出现一队独大的局面,最后主席也勉强同意了。

达成各个政治派别之间的赞同后,上议长开始了整个计划最为艰苦的部分——与殷商兵团谈判。对于这一点,上议长有信心,侵略者想要的东西无非只有几个:金钱、女人、粮食、权力以及其他一切东西。这些东西玛雅都可以提供给他们。

但是上议长漏算了一点,那就是男性的多疑心理。他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历史上第一个为了作亲子鉴定而发动战争的侵略者。在DNA重复碱基序列识别技术发明之前,他不可能跟攸侯喜指挥官达成任何政治协议。

当时的情况是,上议长为了表示诚意,亲自披上最华贵的草衣,背着一块预用作备忘录的石头朝着殷商军团的营地走去。他比那个倒霉的信使在外交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信使在距离攸侯喜指挥官三十步的地方被射死,而亲自出马的上议长一直走到了距离攸侯喜指挥官十步的地方。

但他的外交努力到此为止,攸侯喜指挥官专用的马拉战车飞驰而过,驭手没有注意到这位老人,结果拥有强大动能的车轮给了上议长一个向左的力,严格遵循着牛顿第二定律飞到旁边的草窠。

由于这起不幸的事故,上议长在死于历史车轮之前,就被真正的车轮撞飞。正如《共经·红约·李卜克内西书》7:36说:“我实在告诉你们,那些幻想在议会内部通过民主手段达到政治目的的人,他们都是持阶级调和论的修正主义者,就象是玛雅的王,历史规律必不给他们成全。”

失去了上议长的巴拿马城邦还在等待,结果他们等来的只是没有耐心的攸侯喜指挥官和他的大军。巴拿马城邦的守军进行了奋勇的最后抵抗,他们龟缩在高耸入云的金字塔里,把石门紧闭,大声地向神祈祷。殷商军团一时也拿他们没办法。

玛雅祭司们试图告诉石室里的人,整个世界都是幻觉,只有这个金字塔的内部才是真实的整个宇宙。很快坚守者们发现石室里没有食物,纷纷饥饿难耐,玛雅祭司们不得不再度解释饥饿只是幻觉。但当饥饿的痛苦真实到无法回避的地步时,祭司们只好三度修正自己的理论,宣称生存本身就是件痛苦的事,为了解除痛苦,唯有将生存也视为一种幻觉,才能凭着大智慧到达解脱的彼岸。

这是一套严谨的宗教理论,唯一遗憾的一点是,在玛雅祭司们发展出小乘佛教之前,他们全饿死了。

共和历前二百零四年三月,巴拿马城陷落。这标志着玛雅文明圈的彻底没落。尽管还有零星城邦仍旧保持着独立状态,但玛雅作为一个文明已经不复存在了。另外一个强大的势力取代了它。

而究竟取而代之的是重生的殷商王朝,还是攸侯喜指挥官自己的新王朝,在学术界则一直还有争议。有专家说“秘鲁”其实就是攸侯喜指挥官新王朝成立的证据,“鲁”指攸侯喜指挥官的家乡山东,而“秘”字念“必”,所以秘鲁的意思是“鲁虽三户,亡玛必鲁”的简称。

他们还宣称,“危地马拉”这个地名清楚地反映出殷商马拉战车在中美洲危险地域行进的情况;“墨西哥”则表达了殷商遗老们对周朝的刻骨仇恨,他们希望西歧佬儿的武装力量全军尽墨。至于盛行于北美以及中美的殷地安部落,毫无疑问这名字饱含着殷商军团们思念故土的心情,哥伦布以为他们是印度人,这大错特错。这一派学者因执著于对美洲古地名的精密考据而被称为索隐派。

“美国的软件工程师都在印度,印度的雅利安人都在德国;德国的日尔曼人都在奥地利;奥地利的犹太人都在以色列;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都在黎巴嫩,这世界就是这么可悲。”一位索隐派的知名英国学者在谈及哥伦布的错误时如此说道。这番言论甚至引发了一场外交上的大混乱。

但无论是哪一个派别的学术成果,也仅限于推测。因为自从巴拿马陷落之后,殷商军团所建立起的政权象是在历史年表中消失了一般,没有留下丝毫史料记载。攸侯喜指挥官、齐、伊口关、丁皋等人以及庞大的殷商军团的最终结局,没人知道;最让人扼腕的是,究竟这个很可能持续三十到四十年的亲子鉴定结果如何,永远地成为一个无解的历史之谜。

时至今日,在中美州的丛林深处仍旧生存着一种特别的金刚鹦鹉。他们模仿能力极强,而且叫声很奇怪,忽高忽低,还很尖锐,相当接近人类女性的呻吟声。生物学者对这一现象大惑不解,最后只能作出结论,也许是这种鹦鹉的远古先祖曾经与古人类接触过。

共和历六百三十一年,也就是巴拿马城陷于殷商兵团之手后的八百四十五年以后,一支庞大的舰队突然出现在九州长崎附近海域。

当徐福指挥官的大秦舰队将九州岛原湾纳入射程的时候,日本人还对他们即将面对的命运懵懂无知。

但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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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完了
家园 这么快就全文完啦

最后一章的跨度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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