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陈凯歌如何告胡戈? -- 马吉马德
善颂善祈
《前夫和馒头》
洪晃
由于前夫和一个馒头过意不去,这一周以来,我的所有朋友都毫无遮拦地拿我开涮,带着讽刺和嘲笑的口气,点拨我对男人的判断能力和品味。昨天晚上已经到了高峰,一桌八个人,原来都还绷着点,现在全喷出来了。今天早上看了博客,发现贴子里面我也受牵连,看来这女人出嫁一定要慎重,我这辈子真是来不及了,下辈子得注意了。
这事我感到非常冤枉,首先,非要把我跟一个我十多年即没见过面、也没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碰都没碰到过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实在不太公平;其次,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告诉犯错误的同志:“有错改了就好”,就算我有前科,也不能天天提领,多不厚道。
我一直想装个正人君子,高姿态一点,沉默一点。但这事实在太好玩了,我都快给憋坏了,再说我再怎么努力这辈子也不会有人把我当淑女,所以干脆,就在这儿多几句嘴了。
咱中国人有句俗话:“宰相肚子里能撑船”,连个馒头都装不下,不就明显变成小肚鸡肠了嘛。何况这馒头明显是把一顿粗粮变成富强粉了,这不是好事。要是我的话,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陈糠烂菜,干脆都拿出来让高人变成好吃的细粮,即挣了面子,说不定还能挣钱,名利双收。
自嘲是每个聪明人必备的武器,特别是遇到困境的时候,能够自己点拨自己一下,就可以解围了。被别人嘲笑是很难受的一件事情,但是象鲁迅那样要“痛打落水狗”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都会网开一面,一笑了之。
这篇文章算是开戒了,所以我们《乐》杂志的编辑也饶不了我,这不,已经来催我去写三月份的“馒头问答”了。求大家行个好,多看我们的杂志,如果觉的我们也是粗粮,欢迎把我们蹂躏成馒头。
最后,必须向当事人道歉,但是我再憋着会得癌的。
馒头版《吉祥三宝》zt
> 爆强啊,馒头版《吉祥三宝》,娃哈哈!!!
>“阿爸!”
>“哎!”
>“馒头出来网友都看了么?”
>“对了。”
>“馒头出来无极去哪里啦?”
>“在 欧洲”
>“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它?”
>“没人看了”
>“馒头.无极.网友.就是吉祥的一家!”
>
>
>“阿妈”
>“哎!”
>“无极出了什么时候出的馒头?”
>“无极被大家痛骂的时候。”
>“馒头出了陈k g 能坐的住吗?”
>“他已经告了”
>“陈kg告来告去能告赢吗?”
>“他会长大的。”
>“无极. 馒头 .陈kg就是吉祥的一家。”
>
>“宝贝”
>“啊?”
>“馒头像太阳照着无极。”
>“那无极呢?”
>“ 无极在跟着陈kg旅游”
>“那陈kg呢?”
>“陈kg像疯子一样狂吼。”
>“噢!明白啦。”
>“它 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
>
>
不是原话,是我领会的精神。
胡戈说,“陈凯歌只是一个导演”。版权的事情关老陈P事,原话好像是“陈凯歌不是合法版权所有者”。
好像河里的弟兄还没人提到这个问题
灌水赚两分
唉你说陈哥这是何苦呢?虽说别人玷污了自己的成果,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富!更多的人对血案馒头感兴趣也自然更想知道这个馒头更想去看看这个电影!
其实,陈凯歌要真的告,较真的去纠那些东西,总可以立个案的。唯独不值的就是没啥意思。
倒是这个干脆拍一个一个馒头的无极,听着挺有创意。
感谢大家的支持,我终于顺利毕业。不过突然发现,出了营反而头晕目眩的不知道该到哪里说话了。到处金光闪闪。
的确如此,一般来讲电影作品的版权归制片人所有,导演至多有一个署名权,在包括欧盟的一些国家,导演还有一个象征性的精神权利,保证作品不受歪曲。这也就是很多导演,演员到了后来都去做制片人的原因。
老马不知道细节,但是,导演是可以和制片人协商,通过合同获得一定份额的版权(在得到版权赔偿的时候),甚至,一些大牌导演可以特殊规定自己为电影版权的共同拥有人。就好像解人家肚皮怀孕,那个生孩子的孕妇再怎么着,也能有个访问那个自己怀了十个月的小东西的权利。好像现在有些国家立法开始规定这种怀孕工作者,还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父母亲子权。
扯远了。
至于陈凯歌怎么做的,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但是,陈凯歌自己跳出来说话没什么不可以的,毕竟,他脑子里面转着的道理,估计和我们大伙说的不是一个道上的。
现在这俩人只有梁子没有腿子
六大锦囊胜无极,送给胡戈
无极有关方面告胡戈侵权案,在一个法制健全民主意识浓厚的国家是很难胜诉的,即使胜诉也不会有任何经济赔偿。不过在中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看了天涯两位律师的泛泛而谈,感觉对胡戈具体帮助不大,国内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往往有知识无实际能力,按他们思路上法庭,必输无疑,因为无极后面是中影这样的强大的国有企业,“法官是他们的”。
打赢这个官司需要的是法律技巧,而不是法律知识和法律解读。
千万注意诉讼陷阱,绝对不要道歉和承认侵权,否则很容易陷入对方律师的诉讼陷阱,即使对方不提赔偿只要求道歉也绝对不能在法庭上承认。
道理很简单,这样就陷入了圈套,无极方如果不提赔偿或只提1元象征性赔偿,把管辖权局限在京城区一级法院。待你承认侵权后再狮子大开口,增加诉讼请求,罚你个倾家荡产,那时你反悔也晚了,在法院承认了侵权道歉是不可能撤消的。
所以绝对不能道歉承认侵权,对方如果执意起诉,送你几个锦囊。
1)提出诉讼必须是被侵权方,如果是盛凯或中影起诉你,那么一定要置疑对方资格,2005年后无极的所有权法律上已经转给了香港银都公司----可以从美国月石公司和华纳兄弟独立(WBI)公司有关资料查到,无极现在是属于香港电影,香港电检处备案资料也说明这一点,目前无极正参加香港金像奖评选也说明这一点,尽管这可能是无极为逃税和评奖玩的猫腻,但是法律只认事实。
待对方把有关法律文件凑齐,用银都名义起诉你,那么要提出管辖地异议,要么在香港要么在上海,再提出管辖权异议,争取不要在基层法院打(除非有哥们在:),以涉及复杂知识产权和港资企业为由,争取在中院一级打。
2)对所有文件提出置疑并要求鉴定真伪,经验表明娱乐业的交易很多都不严谨,即使有律师很多手续也不完备,如果文件不全或是后来补办的,就失去了诉讼资格,需要从头准备,目前北京上海兰州都可以用等离子荧光法精确鉴定文件日期,无论打印还是手写都可以判明文件生成日期。
3)对手续是否合法提出置疑,即使文件是真的,转让也未必合法,甚至中影的投资都可能是非法的。因为中影老总自己承认投资过亿-----这必须报国资局批准备案,据我所知中影这方面手续并不完备,而转让给香港公司也必须得到国资局批准备案,可以查到无极没有相关手续,如果补办,按前面方法鉴定,10有8、9要露馅。其实无极很可能是个三无产品,很多手续并不完备,甚至CKG自己就是非法滞留北京的黑人黑户,丫很可能没办外来人员居留许可证,务工证,和暂住证。特别是外籍人员工作许可是劳动部门定期审核颁发的,北京有关数据没有CKG的资料,CKG很可能是非法打工者:),他的盛凯以及投资的精英公司月石公司在中国很可能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非法投资。而无极居组的张昆仑,真田小队长是否合法打工者都可以置疑,N年前劳动部门有规章,对外籍人员务工有一套明确规定,现在并没有废止。但是娱乐界人员很少按这个规定,一般到文化部办个手续,其实大都非法。
4)绝对不要承认是自己传播的,即使确实是你自己的电脑首发的,也不要承认,并列出可能有你钥匙的人------比如房东,朋友,女朋友等,让法庭深入调查。
而且对方要指出你有意传播,必须拿出证据,如果他们真有证据-----我很怀疑,那么立即用有关法规提出置疑,指出对方违法。因为根据目前互连网有关规定,境外机构没有权利在中国大陆进行互连网技术数据采集----只有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才有资格,上海公安机关不会对一个民事官司这么高效。
5)如果对方还是不肯和解,还要执意打下去。那么——————,提出侵权主体调查,要求并案处理。胡戈创作馒头并不侵权,传递出去才是侵权,侵权主题其实是各网站和传递到各网站的人士----这几乎是天文数字,只有胡戈被证明参与或故意传递才进入侵权讨论,而且责任是根据传递量来衡量,也就是说,点击量最大的新浪,网易,包括天涯也许都比胡戈侵权大-----至少可以提交法庭这样辩论。
6)同时提起2起诉讼,一个是CKG侵犯你的名誉案,另一个是无极不当得利案,用事实说明《馒头》对无极票房起了提升作用,一个统计事实表明无极在馒头传播的地方票房并不理想,比如港台韩(我把资料发给你)仅有同类电影的多少多少,比如在香港不如情颠大圣,比历史上十面埋伏少多少多少,现在大陆票房2。1亿,是情颠三倍,那么馒头传播后无极票房有你作品贡献,要求返还,并请求网友作证,有那些是看了馒头再看无极的,只要一个特例,这案子就成立。但是判无极不当得利容易,胡戈拿到钱也不可能,因为对胡戈而言也属不当得利,所以多出来的票房要上交国库。
好了,如果真到这个案子判决,估计没有3年也要两年,那时你已经是全国知名的第8代导演,估计好赖物已经请你去拍片了,如果CKG追到美国告你,这个馒头案就是你在美国的广告了。
即使不去美国,无极方已经声名狼籍,说不定还牵出不少黑幕,比如无极开拍前,连本子都没有,先拍现编(据葛优报载),如果私人投资无所谓,可是中影凭什么拿国资当儿戏。
------------------------------------------------------------------------------------
我这是从天涯转过来的。我看很合情理,请大家也看一看,他说的对不对,可行不可行。
一
公元2006年2月11日,就是著名导演陈凯歌在柏林机场向记者透露准备起诉胡戈的那一天,我独在网络上徘徊,遇见黄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陈凯歌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陈凯歌先生目前是需要一盆冷水的。“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看过的国产电影,大概是因为往往名不副实之故罢,口碑一向就甚为差劲,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推出了《无极》的就是他。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职业毫不相干,但在观众,却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艺术创造“,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对于《无极》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看的并非电影,一个个片断,闪烁在我的周围,使我悲伤不已,精神尤其颓废,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胡戈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却使我觉得振奋。我已经忍俊不禁了。我将深味这网络世界的美好;以我的最大快乐显示于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快乐,就将这作为一个看客的菲薄的礼品,奉献于创作者的面前。
二
真的导演,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变化的时代。这是怎样的时代和创作氛围?然而市场又常常不可预计,以简单的票房,来诉说现状,仅使留下满场的嘘声和麻木的悲哀。在这满场的嘘声和麻木的悲哀中,又使人暂得愉悦,维持着这变幻莫测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陈大导演向记者宣布也已有四天,健忘的读者快要淡忘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三
在第五代导演之中,陈凯歌君是某种象征。象征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他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他不同于“苟活到现在的“的某些导演,是为了中国电影而死的中年。
他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记,是因为很多年前的电影《黄土地》,在众多努力的导演中,其中的一个就是他;但是《孩子王》的挫败让他太过屈辱,直到后来,经《边变边唱》的杂陈,到《霸王别姬》的全胜,才有光环打在他的头上,说:这就是陈凯歌。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在历史的真实与谎言之间,尝试几近绝望的挣扎与突围,因陷落而获救,因屈服而终得加冕。无论如何,总该是值得尊敬的。但是《霸王别姬》1993年捧回金棕榈奖的功劳,与其说是陈一个人的努力,还不如说是李碧华的小说为他提供了一段漂流的浮木。
四
我在十二日早晨,才知道有陈君向记者宣告起诉的事;下午便看到网上如潮的评论,说陈君如此没有幽默感,可能是一时气极,而胡戈即要成为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评论,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著名的陈导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可怜到这等地步。况且始终口碑还可以的陈凯歌君,更何至于在国外无端发飚呢?
然而接下来的分析证明这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他自己的电影。还有一样,是《少年凯歌》这本书。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发飚,简直是自杀,因为他的形象会被这件事情彻底毁灭。
但也有少数人在说,说胡戈毕竟侵权!
但接着就有建议,说他们可以和解一下。
发飚,已使我忍俊不禁了;评论,尤使我开怀大笑。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我懂得中华民族之所以屹立不倒的缘由了。创造呵,创造呵!不在创造中崛起,就在守旧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陈凯歌君,那时是怒不择言还是其他。自然,电影而已,思维正常者,谁也不会期待它们很多。但毕竟花了几十块钱,从批评的角度,表示不满,已是相当地客气,幸好没有索赔。幽默的胡戈君再次创作,增添快乐,又不收费,确实牛;很多观众因此消解了对《无极》的愤怒,难道也有错?那就没天理了!
始终严肃的哲理的陈凯歌君确是疯掉了,这是真的,有他自己的表现为证;
幽默而可爱的胡戈君也吓倒了,奥斯卡之梦不再继续为证;只有一样热情而聪明的网友们还在论坛里争论。当一段视频转辗于互联网上的各个地方的时候,这是中国电影史上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电影的悲哀和无奈,好莱坞电影轻松引领票房的伟绩,不幸全被这次事件给掩盖了。
但是某某总局的领导者却居然也笑起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电影依旧要拍,有限的几个插曲,在圈内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批评“的种子。
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同于某某导演非要谁上床。电影的娱乐功能,正如它的拍摄,当时用大量的成本,结果却只是一小段,但《无极》是不在其中的,因为人家寄托了陈导的伟大理想。
然而既然有了缝隙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霸王别姬》是曾经背叛过第五代的艺术初衷的。纵使时光流驶,再拍新作,陈导们曾爱之深、恨之切的中国历史与现实已成了真正的缺席者。主席说过,“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七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导演们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陈凯歌竟会这样地失态,一是媒体竟至如此之不给面子,一是中国的网虫遇事竟能如是之敌忾。
我目睹中国电影的无奈,是始于很多年前,虽然也不多,但看那干练坚决,视死如归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炮轰事件中再立新功,则更足为中国电影的骄傲,虽遭压抑至几十年,而终于没有消亡。倘要寻求这一次事件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娱乐的搞笑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创作,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陈凯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