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记N年前一起不成功的“砸坛”事件 -- dreamflyer
整个事件缘起于一次清清白白的网上“艳遇”。
N年前,在下闲极无聊,注册了个“月在天”的名字在网易聊天室里泡MM,战果乏善可陈。这一天就遇到了一位叫“百合花”的,很正经的一个文学青年,从谈吐看年龄30上下。聊了有两个多小时,觉得蛮投机的,于是,她邀请我去一个论坛转转,她在那里担任副版主的领导职务。“请多提宝贵意见哟!”她热情地说。要怪就怪在我这个人实在,当时就听就去了。
于是还是以“月在天”为匪号钻了进去。一看,原来是个不大的文学坛子,名字忘了,总之是很浪漫的那种。里面大致的格局是这样的:
正版主是个女的,一副大姐的样子,语气很是温和。手下有副版主一(即我的朋友百合花),手下冰雪聪明的小妹妹若干。大家以姐妹相称,亲热无比,很帖了些风花雪月的散文。
坛中有大佬一,男的。周围操刀鬼曹正、金眼彪施恩之类的追随者不少。大佬以写乡土小说为主,文章一出,众姐妹和追随者便喝彩声四起。大佬作谦虚状,矜持着一语不发。
所以粗一看跟帖,我还以为到了东方不败的黑木崖。再一看大佬和姐妹等的主帖文章,又仿佛到了华山脚下,《神雕侠侣》的最后一章,杨过郭靖等人看着几个江湖小混混们“华山论剑”的场景。老实说,我对我写的东西没把握,但对自己的眼光还是蛮自信的。
于是我就开始逐篇热情地提起“宝贵意见”来。忙乎了一个晚上,点评了十几篇。我自以为,态度是诚恳的,语气是幽默的,意见是中肯的。比如一个小姐妹的浪漫文章,我看完后冷得直打摆子,但后面跟帖却满满地一大排:“好文章”!“妙不可言!”之类。我于是老老实实地跟了一个帖子:“好文章!的确不错!看了后立刻有打了一针麻药后的效果!”
向毛主席发誓,比这更过分的话就没有了。我喜欢玩点文字游戏,却极端厌恶在网上损人自尊,或污言开骂的家伙,这是我的原则。
发完帖子心满意足,为自己的幽默感暗暗佩服了自己几回后,我安心地睡去。
结果第二天一看,天下大乱!整个论坛闹翻了天!我发现自己的评论后一夜之间跟了无数回帖:
有直接驱赶的:我们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到别的地方去吧!
有间接挑战的:阁下只会说而已,有本事自己写几篇大家瞧瞧?
有言简意赅的:大言不惭!
有洋洋洒洒的:(此处略去800字)!
有批评的:妹妹你怎么把这样的东西也带了进来?
有自我批评的:对不起,姐姐,都怪我!我当初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可怜的百合花到网易来找我评理。我当时也是一肚子的气,问她,我那句话评错了?你指给我看,我马上道歉!她半天也指不上来,只是说她在姐姐妹妹面前不好交待。我心想也是啊,这件事不好怪她。于是我答应她在坛子上写篇解释的文章。
要说这人是不能有小聪明!我当时心里毕竟不服气,又老是惦记着那句话:“阁下只会说而已,有本事自己写几篇大家瞧瞧?”于是就玩了个小聪明:我顺手编了一出短短的五幕戏,取了个名字叫《三打月在天》,把她们论坛里的那些主要人物的马甲都编了进去,剧情是她们如何义愤填膺地对月在天(我)进行坚决的斗争!五幕剧我分别用了京剧、数来宝、元曲、话剧、英文剧的形式来写。主要目的其实就是卖弄:你们说我只会说是吧?瞧好吧你!——这也是当年年轻气盛时才玩的把戏。
但这次的卖弄却没有卖出去,百合花小姐聪明地候在网上等我的帖子呢!结果一发上去就把她吓坏了:给姐妹们看到不是火上浇油吗?她看出了我的心不诚,立马把我的五幕剧给删了!我没有炫耀成功,心里很是郁闷了5分钟。但别人是版主,拥有生杀大权,我又能怎么样?
这时,蹲在一旁不出声的大佬发言了——我很评了几篇他的“大作”,这是大家愤愤然的一个主要原因。他首先抱歉:因为他而引起了大家的不安,破坏了这里的宁静。然后他平静地宣布:为了不再造成纠纷,他决定从此退出这个论坛。最后,他发出诚挚的邀请:如果月在天朋友不嫌弃的话,欢迎到他网站,大家一起文坛泛舟云云。
我有一拳打空的感觉,气得大骂“岳不群”“伪君子”!后来我还真的去了他那个主页,结果需要注册。我就用“月在天”的马甲注了几回,网页上显示的都是 “拒绝”!
后来我自己觉得无聊,也懒得再管这件事,过了几个月又去那个论坛一看,我留下的痕迹被抹得一干二净!姐姐妹妹还是一团和气,岳不群大佬也被劝了回来,继续在众人的喝彩中写他穿着洋装的“乡土小说”!我这次没有多嘴,自作多情不是一个好的习惯。
又过了半年的样子,偶然想起,顺便去看看,却发现那里已经变得格外冷清了,帖子寥寥无几,姐姐妹妹们也“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还寻各自门”去了。我发现,一个我不曾踢跨的坛子,自己却把自己拖垮了。
网上论坛是个伟大的创举,它第一次给了普通人公开说话的机会。一个健康的论坛,应该是公平的,开放的。如果只是一个小圈子的精英沙龙,不管里面多少大佬,用不着别人来砸,它终究有一天会垮掉。因为大佬毕竟会“老”去,一个小圈子也 没有办法圈进所有的热心人。当掌声拍累了的时候,也就是它枯萎的时候了。
我从这次的未遂“砸坛”事件中得到的启示是:就算有“月在天”这样的捣乱分子,一个论坛也不能牺牲公平和开放的原则。邓小平说:窗户打开,自然会有苍蝇蚊子飞进来。诚哉此言!不过,难道驱赶苍蝇蚊子的方法,就只能是关上窗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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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写得有趣,捧腹大笑!
只有一点,请兄台切勿砸场:一帮老头下了一辈子臭棋篓子,不过自己之间互相吹捧一下,还望兄台切莫出冷汗才好……
有谁没事干真的存心去砸别人的场子?没有一个论坛是砸得倒的,要倒也是它自己愿意倒。
本地一个论坛,俺是那里最早的成员之一。当年还拨号上网的日子,俺就在那里灌水不辍,后来也当了个斑竹,但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公司的一部分人员的相继离开,论坛如今已经沦落为一群小屁孩子们的天下,俺看不惯,不管在别的版块如何,在俺的版块里就是不行,俺封了又封,删了又删,最后连超斑都变成了小屁孩,我没法了,闪人吧……
呵呵,又想起刚上网的时候了.
您只是灌、封、删……没见砸啊?
俺在天涯的一个版里对版主稍微地讽刺了一下他的不良好行为(开车时故意害其他的司机),结果:被封7天!
引人深思
有些动不动就拿大道理压人,有些动辄作哲人状,有些老是给你整个逆向思维,尤其愿意在民族呀,国家呀,民主呀,自由呀,忠孝了,这类问题说话,真地往深了说,他们又胡说八道,很麻烦。一定要限制这类的人和讨论。哪里有绝对的公平?真的有的话,愿意去的就去呀,何必要改变别人的地方哪?我家不公平,我没让谁住进来呀?论坛不好别去就是了,何必要改变别人哪,自己又不舒服。evolution的关键就是natural selection 不行了就垮掉就是了,老的不死,新的不会来呀。
otto在河里稍微地讽刺了一下萨大,结果:被封5天!
罪名挑拨离间。其实otto就傻姑那三招直来直去,挑拨离间,没学过啊。。。
得饶人处且饶人
这世上自恋的人真不少啊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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