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凡人琐事 之 狗狗奇缘(一) -- 喜欢
这样很累的!考试期间尤其不妥~
谢啦~~:)
P
结果又砸出一宝!(只可惜独吞了)
乐啊~~:)
我倒想呢~可惜女儿老挤我!挤得我都没地方呆了~
於是天龍聞而下之,窺頭于牖,施尾于堂。
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
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
这个出自汉代刘向的《新序·杂事》的著名成语典故,曾经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本么?谁会读?
写着写着狗狗,怎么写起了叶公?究竟谁是叶公?——嗯,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推论一下:既然“牛公”是“老牛”,那么“叶公”必是……咳咳,我啥也没说哈。
可惜,再见Lucky之后没几天,木木和女儿就按原计划返京探亲了。领养小狗之事于是搁置。
待得父女俩探亲归来,情况就有了变化:女儿绝口不再提养狗之事。怎么回事?女儿犹豫再三,挑了个合适的时机,悄悄告诉了我原委。呵呵,女儿若看到此处可能会不高兴——这种事情你也写!
什么事呢?原来女儿这次返京在亲戚家遇见了一只小黑狗。
女儿一向喜欢狗狗,梦想拥有自己的狗狗。一次老师命题作文:“我的XX”,女儿就写了一篇“我的小狗”——完全靠想象,竟写得感人至深。她的志向是长大当个兽医,专门给狗狗治病。那时她爸还不同意养狗呢。在家里你们不让养狗,人家就打算在工作时间每天接触各种狗狗!
唯一的问题是,除了遇见别人家遛狗,摸一摸,女儿几乎没有机会真正接触到狗狗。很像没见过真龙的叶公么。
这一次在亲戚家玩了大半天,女儿很快就跟这只小黑狗混得熟络起来。当时一共有三个女孩子,包括小狗的主人在内。小狗似乎只对第一次见面的女儿情有独钟,只想跟女儿玩,只往女儿身上扑。引得另外两个女孩子当场表达了嫉妒之情。女儿虽然也不大明白究竟,却也暗自得意:看来我跟小动物还是有缘的。狗狗第一次见面就喜欢我,那将来我当了兽医……
这时小狗又扑上来抱住了女儿赤裸的胳膊。女儿回手要跟它玩……嗯?怎么回事?!……女儿急问小主人:
“这狗是公的还是母的?”
“公的。”小主人随口答道。
女儿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她站起身躲开那只小狗远远的,再也不肯让它近身一步。
没有人注意到女儿的微妙变化。女儿也绝口不提这件事。直到返加,女儿才忍不住向她最要好的密友说起这事,不料密友先她一步猜到了真相。“哈,狗狗就是这样的么,”密友倒是见识过。
女儿另外只告诉了我——世界上唯一能说这个秘密的两个人之一。我受宠若惊之余,却把这秘密捅到互联网上来了!这不是跟叛徒差不多了?
可是如果不写这事,如何解释“我们这些爱狗之人”却迟迟不肯真正养狗,只会纸上谈兵、充当叶公?:P
***
上次在博客里写这段,就有人担心我背叛了女儿可怎么交代。为防这次也被担心,特注明一下:
其实我是经过女儿同意才写这一段的。呵呵~~
虽然女儿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不许发不许发不许发不许发…… ”但是她经不住我的劝说——没关系啦,不要紧啦,写得很朦胧啦,一般人都看不明白啦~
所以,大家谁都不许看明白!记住了?
(咦?这段居然没有“奔奔”,所以不能结束。那么,待续:p)
等电脑修好了,补上来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乐啊~~:)
喜欢MM,俺发了,俺从MM这儿得到了第一枚宝,谢谢谢谢。MM这儿宝好多喔,挖挖挖。
俺相信自此你的财宝就滚滚而来了~~
不是说写到五就结束了么,怎么还没完?
不对,应该是“公母界线”,也不对,叫“公女界线”吧?
您女儿也太那什么了吧……
——那就现在吧:这次终于没宝了~
这段是从前一段分出来的。似乎独立成篇好一些。
所以……
我这就结束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