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电视连续剧"英雄孟良崮"观后感 -- iamlsa
这话说的正确.
也所以呢, 张灵甫在孟良崮战死,绝对也不是对手粟裕长得帅,而是因为粟更强悍。
谢祥军是大悟县夏店镇田铺洼人。1930年春夏店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谢祥军参加了红军赤卫队,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师长。1946年6月,任华中野战军第十纵队司令员;10月,在涟水保卫战中牺牲。
谢祥军16岁时就毅然放下扁担,参加了红军。他作战勇敢、智勇双全,很快成为一名红军高级指挥员。1935年6月,任红三十二军师长,在一次战斗中,他腿负重伤,由于医药缺乏,伤口感染溃烂,生命受到威胁,军长罗炳辉和医生商量决定锯掉伤腿以保其性命;他知道后找到师长说:“我是一个战士,没有腿就不能上战场。锯腿我不干!”又向医生苦苦哀求保住自己的腿;在他坚强的革命意志感化下,医生们千方百计寻找草药,为他洗伤口、敷烂腿,终于治好了伤腿。1937年秋,谢祥军被送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教导大队副大队长,活动在京浦铁路沿线的安微立远、东汤池、大弓池一带。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39年秋到皖南,历任新四军军部教导总队科长、江北指挥部教导大队副大队长,军政干部学校教育长、抗大第5分校教育长、华中抗大总分校教育长、新四军军部特务团团长、抗大第 5分校校长等职,为新四军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军政干部。在险恶的环境中,他既要负责训练学员,又要对付日伪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围攻。在一次日伪军的大“扫荡” 中,谢祥军临危不乱,组织抗大5分校学员趁黑夜突围。不料,女生队在突围中走错了方向,被伪军截获。他亲率警卫连迅猛追击,一人不少地把女生队从伪军手中抢了回来。
1940年初,江北指挥部与五大队合并,成立军政干部学校,谢祥军任教育长,并兼任汊涧镇警备司令。是年,国民党顽固派江苏省主席韩德勤妄图以十万之众歼灭新四军苏中部队。在恶劣的环境下,谢祥军一边负责学员的训练,一边对付日寇和国民党的围攻,这支部队有力地配合主力部队粉碎了敌人的阴谋,使日为军闻风丧胆。
1940年11月,陈毅率新四军江北部队北渡,苏南、江北指挥部合并,皖北、苏北两干校合并,在淮南组建抗日军政大学第五分校。陈毅任校长,谢祥军任教育长。1944年,谢调任抗日五分区特工员。1946年7月,谢祥军亲率纵队主力与12万余敌军展开了历时45天的苏中战役共歼敌6个旅和5个交通警察大队,俘敌官兵5.6万余人,取得了七战七胜的胜利,在华中野战军战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46年10月下旬,华中野战军主力组织涟水保卫战。十纵队有两个团参战,第一次阻击任务胜利结束时,谢祥军前往阵地看望干部战士,遭国民党冷枪袭击,不幸牺牲。
这些将领为革命连命都不要,婚姻问题组织上不操心谁操心?
更根本的一条是,如果组织上做一下工作后女方还是不愿意,还是尊重女方意见的,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
至少比kmt抓壮丁要乐意些吧。
你没看kmt跑到台湾就开始搞土改了么?都是学gcd土地政策。所以台湾的小蒋也一直很得民心,一个道理。
张败于粟,不如说张败于同僚的嫉妒,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张这样的人中俊杰,自然会招人嫉妒,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六十多年啦,在网上发言诋毁张的部分男性心里,恐怕还多多少少有嫉妒的因素.
说张败于粟,也不如说是汤恩伯败给粟.张只是一个整编师长,他和谢祥军才是同级较量.当然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粟以众击寡,也没什么值得非议的,粟是个出色的军事家,我想即使是张本人也对粟有对手应有的敬意.
在孟良崮,粟胜,张败;在国共内战中,毛胜,蒋败!这是事实.我所不认同的是:非要说毛粟代表正义,而蒋张是反动派.不过是成王败寇而已,从毛49年后治国的表现看,我不认为1949年毛胜蒋败对中国的历史进程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反观粟大将,我认为他的军事生涯并不完美,与他在内战战场上的骄人的战绩相比,他在对日作战中泛善可陈,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粟不得不留下这个遗憾.粟是杰出的将领,是CP的功臣,但他不是民族英雄,而张是!
百年之后,大将的头衔是不会如民族英雄的称号一般受人尊敬的.
道德上的优越感就能成为某件事情合理性的依据?
更根本的一条是,如果组织上做一下工作后女方还是不愿意,还是尊重女方意见的,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
表面上看确实如此,好比今天的政体运作中的“组织关心”,你能说它有什么地方明显地违反了那些条条框框么?
说得难听点,某些“圣教”组织的女性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而xx也是自觉自愿的,你能说她们是被强迫的吗?
问一下
张灵甫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种传统的受益者,非要YY出是人中俊杰,败于同僚的嫉妒,...
第一,当时的组织关心是起一个红娘的作用,没什么不道德的,没什么不合理的。如果说女方不同意就给小鞋穿,我并不认同这种作风。您可能将经介绍后同意和经逼迫后同意两类情况混为一谈,或者您认为完全都是出于逼迫不得不从的情况,我不这么认为。延安黄克功的案子就是个明证,作为有功之臣,黄克功求婚不遂的情况下根本不能通过组织逼迫女方同意,头脑发热只好动枪。如果组织可以在这事情上强迫,会有这个案子吗?
第二,您大概觉得组织是公权力,哪怕最低限度介入这事情都是不应该或者可耻的。但是当时是战争环境不是和平环境,是阶级斗争为主不是阶级调和为主,是供给经济制度而不是自己从地里刨食吃的经济制度,请考虑一下这些对婚姻方式的影响。实际上可以说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剥夺了这些指战员通常意义上的恋爱机会,这个组织介绍的办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以说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三,您的比喻确实很难听:1.“圣教”没有先进性;2.那种情况下不会有正常的婚姻和家庭产生。
但问题在于当时的高调总是自己唱过的吧,于当事人而言如果认为那很正常也是无可非议的,但作为后人来说,既然有人认为那很正常并以此来贬低另一方的道德水准,就怪不得别人再用当时的高调作为标杆去吹毛求疵了。
类似的问题我在这里也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