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发生在大学女生宿舍的强奸未遂案 一 -- 萨苏
您太厉害了~,或者您的夫人太温柔
你怎么就不省人事两次捏?
你也就是那么一听...
太细节的地方他要敢写出来,估计立马就被老铁关小黑屋...
80代末到90年代前半,确实有几个系住在文物建筑里,那就是辅仁大学旧址,我们叫“北校”。拍《霸王别姬》的地方。我没福气,有眼福的还见过张国荣唻!《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头,马小军跳下来的烟囱也是北校的。我记得去食堂打饭时,总会碰到一只乌鸦站在烟囱上,抽冷子嘎的叫一声。记得还跟学姐说起这乌鸦,学姐回答,乌鸦是咱校鸟,多得很,到本部那边更多。
我们那时男生住一楼,女生住二楼。可以自由来往。有时候男生会拎着衬衣上来,找关系比较好的女生(也没准是有啥用心),说扣子掉了……然后就泡到十点多才走。那种自由的感觉太美好了。
小花园和长廊还是挺浪漫的,黄昏时候在假山亭子里看书,晚上下了自习在里面转圈,挺有感觉地……这种气氛成就了不少对儿。偶也算一个。
不过有一次月明星稀的晚上碰到同班的两个同学,一对儿,沿长廊慢慢走着。男的前头吹着箫,女的后头捏着块白手绢。猛不丁的真吓一跳,还以为闹鬼了呢!
年头长的地方还就是有点邪行。我们住了一年搬到了本部,听学妹说后来闹吊死鬼啦脑狐狸精啦刺猬精啦,不亦乐乎。呵呵!那阵子简直就当听口传聊斋了。
那是找死!
挺怀念我的区队长的,小子待我们不错。一表人才,阅兵的旗手。
平时区队在待人接物上颇为圆滑,但,就在男女关系处理上及其糟糕。入伍前有媳妇了,该报,不报;探家整出人命了,该报,不报;和同校护士队学员谈朋友,不能报,当然也不报。
部队有部队的条令,条例,士兵和在校学员是不能在驻地和校内谈恋爱,这和历史现实是有联系的。战争年代要三八团,是斗争需要,和平时期三两年就走的主,惹出事故和故事都影响不好。军校毕业后,爱恋的主,往往不是想待一块儿就能到一块的。区队好像并不在意,盖因父母在家乡算是人物,估计在家纵惯了。
常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区队和女同学在树丛里谈论月亮上的环形山,被警通连逮个正着。警通连素与我学员大队不和,常有冲突,于是将事情搞大,禁闭,让大队来接人。要说当时在树丛里从事地下工作的人物千千万,就他们俩牛一点,熄灯后也不走,分明和我们可爱的钢盔毛料过不去嘛!让钢盔毛料去和你拍肩膀?那才是变态了!具体不表。
虽然区队平时在大队,学员队还算待见,但他自己不注意收敛,又遇到警通连上升到学校的隔山打牛这套组合拳,没人能招架得住。两周后,由区队长一扒到底,加上组织处分,下到班里当兵去了。
本来还有机会东山再起,偏偏区队自己又把自己毁了。
继续和女同学谈星星看月亮,还写信说不要老家的孩子他妈了。其实当时面临实习分配,如果正常谈朋友,忍一下,实习开花,毕业业结果的步骤经证实是可行的,何况老家还有家小。区队偏不,身背黑锅,还瞎转悠。孩子他妈去问区队他妈,可惜该妈对区队挺纵,没搭理,这就不对了。孩子他妈觉得憋屈,银牙咬柳眉竖就到军区拦路把孩子他爹,我们区队,给告了。
又一次由上往下压,已经一扒到底的区队就蹲都没地儿了。命令下来,按士兵退伍,押回原籍。用队长的话说,已经是预备干部了啊。
在我们实习前的最后一堂操课的路上,我们还是在学校大门口看见了验证外出,去火车站的东风卡和车上摘去符号的区队,默默无语两眼泪...
PS.同样因男女问题退伍的班副还有一位,有空再谈罢。
呵呵,文史哲三个系的人是先在北校住一年的。
俺们化学系原来就是在北校呢,以前还没有崭新的九层化学楼。我们的系办刊物还叫“后花园”,就是指辅仁那块地儿。
怪谈?本部几个教学楼也不少的。
反正偶那一年没有哲学系,有经济系。化学系是在此前了。
北校闹妖儿的事,我没赶上。同届的同学也没听说遇上的。大家归结于俺们人气旺阳气盛,嘿嘿~~
本部哪个楼闹?倒没听说过。海天开个帖子说说。
可以单独开一个专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