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调查】朋友刚从农村做调查回来,关于网吧 -- 葡萄
http://news.shangdu.com/category/10001/2006/11/14/2006-11-14_470886_10001__1.shtml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日前传出信息:鼓励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早在一个多月前,北京计生部门也公开作出类似表示:鼓励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按照政策许可生二胎,此举将有利于未来解决劳动力和老龄化问题。
然而,自国家计生委在6年前于全国27个省(市、区)范围定下这一政策后,各地的独生子夫妇们似乎“应者寥寥”。在广州,面对可以拥有一双儿女的“橄榄枝”,热烈的民间讨论中并没有多少欣喜,更多的是“生得起养不起”的叹息。
心态多生一个好处是不少想想“成本”就怕了
在广州某虚拟社区论坛的“亲子乐园”版,一位网友以“如果可以,你会打算生第二个小孩吗?”为题,发出了一个小调查的邀约。记者统计了一下,54名跟帖者里,直接说不想的有6位(其中4位说一个都不想要),说无所谓的2位,强烈想要的13位,其他33位观点一致———想生,但前提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小小的一个帖子,就有六成人发出“养不起第二胎”的感叹。
有评论家在报纸撰文称,在抚养老人、教育子女、社会竞争等多重压力之下,即使政策允许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家庭生二胎,也未必会得到积极的响应。
广州市各楼盘业主论坛的讨论,归结起来“想生的人多”,而且想要女孩的居多,因为“女儿贴心”,更因为“女儿将来面临的竞争压力可能会小一些”。记者统计这些论坛回帖发现,“想生”却在“养孩子成本”前犹豫止步的比例在六至七成之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生得起,养不起;养得起,也教育不起。”
算账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50万也才刚刚够!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谢安国日前表示,实际情况就是很多独生子女夫妇不愿多生一个,关键就在抚养成本越来越高。
广州市民程惠,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年收入8万元。她今年初生下“小狗崽”,每月仅奶粉、尿片等基本生活用品的支出就超过了500元。“这还不算请保姆、早教的费用,等到上幼儿园,养他的费用不会低于每月2000元,压力很大。”
照她的估算,到孩子大学毕业,估计要花50万元,“这还不包括孩子的医疗费用,也没有预计可能产生的择校费等。”程惠说,如果要生第二胎,肯定养不起。
2004年底,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徐安琪主持的调研报告《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称,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至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上学等支出,则高达48万元。报告曾引发不少争论,但吵归吵,广州人似乎很认同这个成本预算。最近,一本名为《49万养大一个孩子》的家庭理财书籍就热销于书市。
责任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拿什么抚养下一代?
不少社会学者有更深层的忧虑:独生子女夫妇们,能承担起养第二胎的责任吗?
“哪敢生啊?我们自己都还像孩子。”这是独生子女夫妇常挂在嘴边的话。已经生了一个孩子的,大多也都是家中老人在带。在采访中,极少人认为独生子女夫妇能自己“养育好两个孩子”。
25岁的小李立志做“丁克”一族,他形容孩子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他有自己的理论:生孩子就必须买房子,买房子肯定要贷“票子”。小孩还要吃喝会生病还要读书,相当于再从银行贷一笔为期18到25年的贷款,而且还款幅度会递增。
“一个人如果背上这两笔贷款,他的生命还有什么乐趣?如果再来第三笔,那还活得成吗?”小李认为,这是他们这些追求个性的独生子女无法接受也承担不起的,“自己都没吃过什么苦,不太可能为孩子去吃这种苦。”(记者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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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事已被国家寄生委喝阻
既然城市人快占一半了! 43%的比例.
怎么计生委还说每妇女生育率是1.8呀,和90年代初一样!
万维读者网 2007-03-01 10:18:24
中国人口计生委拟制订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今后,如富人、名人超生,不
仅将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能获得各项社会荣誉。
新京报报道,昨日,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针对富人、名人超
生现象,拟制订相关政策,严惩这种违规的行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司长于学军表
二胎,只有10%的是超生三胎。
于学军说:“其实名人富人超生的比例数量并不多,远低于流动人口。但由于他们
特殊的身份地位,才引起了社会关注。”
但于学军强调,这种超生的现象是必须加以制止的,考虑到他们大部分都并不惧怕
罚款,但注重名誉。因而国家人口计生委目前正在联合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包括政府
的和非政府的组织,寻求合作,建议联合出台文件,严厉惩罚这种超生现象。初步计划
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档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们就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荣誉及舆论的
双重惩罚,包括不能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等。
此外,对于如何遏止出国出境超生行为,国家人口计生委也透露,目前已制定新的
关于中国居民涉境外生育的规定,此政策已经通过了专家讨论,即将正式对外公布。
http://news.163.com/07/0301/05/38FMR5VJ0001124J.html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03/01/content_7883976.htm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出台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计划如富人、名人超生
,将不仅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而且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将不能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
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于富人、名人超生现象,目前正在
制定相关政策,将严惩这种违法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司长于学军表示,去年
,人口计生委曾在4个城市进行了调查,发现名人、富人超生绝大部分都是超生二胎,
只有10%的是超生三胎。
于学军强调,考虑到他们大部分都并不惧怕罚款,而是注重名誉。因而国家人口计
生委计划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档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们就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谴责
的双重惩罚,包括他们将不能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等。
http://www1.chinesenewsnet.com/gb/MainNews/SinoNews/Mainland/2007_3_1_7_49_7_880
.html
北京娱乐信报报导/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出台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
。计划如富人、名人超生,将不仅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而且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将不
能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不过有学者指出,对富人名人的这种重罚,没有任何法律工具
.
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于富人、名人超生现象,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政
策,将严惩这种违法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司长于学军表示,去年,人口计生
委曾在4个城市进行了调查,发现名人、富人超生绝大部分都是超生二胎,只有10%的
是超生三胎。
于学军强调,考虑到他们大部分都并不惧怕罚款,而是注重名誉。因而国家人口计生委
计划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档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们就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谴责的双
重惩罚,包括他们将不能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等。
南方都市报报导,先别管超生者是穷是富,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重要的是弄清楚,超生
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法律是否规定了应当予以严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
在网上,可以随意查阅。但只要查阅一遍就能发现,那些严惩的呐喊,没有任何法律依
据。
综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可以发现,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仅仅是公民的一种道
德义务,而非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
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看得出来,这一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根本性法律,对于生
育一胎还是多胎,使用的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劝戒语言,哪怕是没有任何法律专业
训练的人也知道,“不得杀人”与“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其语气是完全不同
的。
能够证明生育一胎是公民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对于拒绝实行
计划生育的公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没有规定任何惩罚措施。相反,法律中倒专门
有一章,即第四章,题为《奖励与社会保障》,对只生一胎的公民予以奖励,并提供某
种社会保障。这一点也证明了一胎化政策之道德义务性质。(chinesenewsnet.com)
何况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一字提及超生者的法律责任。相反,法律所规定的法
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某些滥施生育手术的医疗人员。最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993年底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犯罪活动的
通知》也确认了这一点,该通知只提到“对那些伪造计划生育证明出售牟利,多次为他
人做假节育手术,或者非法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并索取大量钱财,甚至趁机进行强奸、
流氓、诈骗等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惩处”,照样是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超生的夫妻。
考虑到这种情形,有些地方提出公布超生者名单,倒也未尝不可。毕竟,这也只是道德
惩戒措施。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对于超生夫妻普遍实施了某些超越
道德惩戒范围的惩罚措施。比如,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除了要缴纳数额很高的社
会抚养费作为惩罚之外,还会受到其他很严厉的惩.
如果是城市居民,要受到所在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三年之内不得提职和被
评先进个人。如果是农村居民,福利待遇要受到限制,而身为干部违反政策的,会被立
刻解职。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在北京居住的外地户口的,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入
京。不光是个人,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
这些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福利扣减及户籍处罚,还算不上法律惩罚,似乎也就没有严
惩的可能。尽管如此,这些措施已超出了道德惩戒的限度,严重影响超生者的就业、福
利及超生者的身份,因而其合法性是非常可疑的。因为,这些惩罚措施显然不在《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所允许的范围内。
考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立法者自始将一胎化当做一种道德义务处理,从来没有惩
罚超生者的立法意图。因而,地方的规定至少在这部法律中是找不到依据的。而没有法
律依据的惩罚措施是不具有正当性的,尤其是这些惩罚严重影响民众利益的时候。事实
上,按照《立法法》,此类规定是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根本无权做出的。(
当然,有人会说,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国策”,违反国策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
国策尽管十分重要,但归根到底,国策不是法律。对于民众,国策只具有道德约束力,
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违反国策其实跟撒谎等败德行为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涉及
公民道德,一个涉及私德。
思想先进的公民当然可以要求自己遵循国家的劝戒,但假如有些人不听国家的劝戒而超
生,那些思想先进、热爱国家的公民当然可以站在自己的公民道德角度,谴责这些不道
德的超生者,但却没有理由鼓动政府惩罚他们,不管他是名人还是普通人,是富人还是
穷人。因为,法律并没有事先规定也不允许出台这样直接针对超生者的惩罚措施,相反
,任何机构若试图出台这种惩罚措施,就有必要对其合法性作出解释。否则,惩罚者就
已经违法在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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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觉是,计生委抓狂.越抓狂越没几年折腾了.
但是几十万人靠他吃饭.几十万人靠一票否决制,保有自己在机构中的高人一等的地位!
是不愿意放松严厉生育制度的,尽管总有被国家算帐的一天.
需要对人民这么抓狂吗?
在国内,他生了两个,罚了他的钱不就完了.还要琢磨他的名誉?
计生的目的是什么,是生的越少越好?(国内干部就是这么认为的)
还是提高人民的素质?同时保证将来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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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谈一下富人生育的看法!
富人身上几千万,或者上亿资产,你就让他生一个?
将来小孩出事了,生病出事,绑架,不成材.
自己又不能生了,你让他怎么办.财产给别人吗?
那我不奋斗了,我不为社会创造财富了,行不行.应该让他们生两个.
人人奋斗为自己,更多也是为子女嘛.要维持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嘛!
所以生两个,是最符合人性的.也能保证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世代更替,人数也不会涨,寄生委拿人口恶性膨胀来污名化二胎是不对的.
而且,富人已经交了罚款,你还要怎样!当真是全力为了少生?
于学军在做学者的时候是主张两胎的,现在当了寄生委政策司干部.
我看他这么做,是要让激起权势阶层对一胎化的反思!
可农村人口不是这么想的,可能沿海农村城镇化程度高,也感受到多生的压力,可是内陆地区呢,养儿防老传统浓郁的地区呢?
我们小区里专门收废纸的山东人一家有3、4个孩子,前面几个女孩,生到男孩才停止,且全都是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后生的。几个孩子都没受到很好的教育,家里根本背不起,背井离乡的没有稳定的读书环境。
长此以往,人口质量堪忧。
人口数量是减少了,但是以后素质肯定会上升。跟我同龄的上大学的就一个,初中毕业的都是凤毛麟角。但是现在那批小孩我相信至少会读完高中,绝大部分都会读大学
计划生育减少了出生人口,就仅仅是减少了出生人口这么简单么? 提高了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最关键的是,对国家的压力减轻了,如环境,资源,特别是就业....
哪些会是物权法的受惠行业?到底里面有多少法则能够真的贯彻,有多少不过是显示一下意识形态上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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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身上几千万,或者上亿资产,你就让他生一个?
将来小孩出事了,生病出事,绑架,不成材.
自己又不能生了,你让他怎么办.财产给别人吗?
不是有钱了就有了特权的理由。。。本来就多占用了社会资源,还高呼我有钱,我就要多占,我就要多捞。。我违反国家政策就是合理的。。。。这不是找骂吗??
你反对计划生育,是对政策有不同看法。。。这个好像很正常。。。
但是高呼为富就可不仁。。就该高穷人一等。。。。对你推动取消计划生育的大业不利呀。。。这个明显不和谐嘛。。。。
不好意思,,确实这么感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