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日籍经理掌掴中国雇员之后 -- 晨枫
共:💬117 🌺91
如果被打的人受到生命威胁而还手,那是正当防卫;没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还手,那是斗殴。
这个日本公司的处置是否适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被打员工认为处置过轻,依然可以告上法庭。但如果他还手的话,他就只是斗殴的一方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各人有自己的价值观和选择 1 feng 字134 2007-08-01 21:41:35
🙂楼下诸君勿恼,没有修正,晨大在说反话,老酒那家伙在乘机,此人可 化学 字16 2007-08-01 08:57:30
🙂说开了,就别客气,俺反对晨枫的意见 3 四处晃荡 字1720 2007-08-01 07: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