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谓的打架,就是一般性质的打。没有到缺胳膊少腿的程度。孩子打架看过吗?对了,就是这程度。只要在这程度里面,你还手了,就是互殴。这歪理你倒不服还真不行。国内派出所,欧洲警察,都可以去问问。只不过,责任轻重区分而已。
🙂没人让你八面玲珑。 煮酒正熟 字324 2007-08-02 22:08:02
😂老酒,这次似乎是你老兄有点狭隘了吧 闲来有事 字385 2007-08-03 00:08:00
🙂用不着这么激动吧 四处晃荡 字296 2007-08-02 22:12:21
🙂.
🙂... 四处晃荡 字76 2007-08-02 00:47:57
🙂.. 1 化学 字32 2007-08-02 01:21:21
🙂... 四处晃荡 字115 2007-08-02 01:27:47
🙂日籍主管胜部聪史被开除之后,被打的中方雇员仍然可以到法院告他, 1 瓦斯 字124 2007-08-01 0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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