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关于儒家的一些看法 -- 老兵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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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补充几点意见

 

  儒家只是一家之说,干政还说不上,至于君权与相权之争、或者国势盛衰,更不关儒家。

 

  文景之治重用黄老,本来就不关儒家,汉武内修外攻,虽有独尊儒家之名,但是征伐匈奴与盐铁专卖等,与儒家的主张微乎其微。宋明以后理学讲究气节,但是汉奸叛国却层出不穷:宋朝镇压民变所主张的政策是招安,也就是以投降为荣,秦桧等维护和平的使者,还压倒过穷兵黩武的用兵;明官贪污腐败,官僚迭床架屋,东厂、西厂及内厂大盛其道,强调告密与出卖,所谓理学气节早已荡然无存。清朝更是落后的统治,把部落奴性的习惯登入大雅之堂,除了闭关锁国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整顿吏治,在上下交相贼之下,固步自封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也是西方文明能够领先二百年的主因。

 

  对于儒家,到有些个人意见,这得从法家说起。

 

  法家本是儒家的分支,著名的法家巨子,都来自儒门,比方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及李斯都是大儒荀子弟子,至于三国不管是有「披着儒家的法家」的孔明,或是「实行法家而内含儒家」的曹操,两者皆为儒法相济。两汉诉讼断案,多有「以经解法」或「以经代法」,这里的「经」指得就是儒家的经典,而非法律文献,审判生死及赏罚轻重居然独尊儒术,这对法家不能不为一种讽刺。比方《春秋》只是一本鲁史,但是小小的儒家作品,也能凌越法律之上,这对法纪规范是种挑战。

 

  而且法家与刑家不同,法家主张「重赏重罚」(后来改成少赏重罚),商鞅变法的第一道命令不是杀人者死,而是徒木千金,重赏以恩惠,重罚则处惩,这才是双管齐下的治国良方。

 

  法律并非单纯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否则罚重处严并不困难。孔明对诽谤处以流放之刑,时人以为重,可见原法应罪不至此,而孙皓却将同罪问斩,可说是执法论法又严过孔明。但孔明好歹还有公平之称,孙皓却是暴政苛刑,这就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制背后一定还有源由。再说曹操割发代首事件,大部分的人只着重曹操是不是作态或欺诈,但最简单的尊法与法治,却是直接的表面功夫。

 

  因为儒家主旨本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赏罚有据,治国有方。至于明边缺粮扣饷,清吏贪官污吏横行,这都不是儒家的影响。回头看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汉儒的作用其实影响有限,相权对君权的影响,早在秦始皇时就没有举足抗衡的地位,丞相李斯、蔡泽皆听命于君,再说汉高祖时的丞相韩信、萧何等人,一直对刘邦马首是瞻,至于后来魏其侯与武安君的双相互斗,最后还是被汉武帝制裁,再说权臣霍光、王莽及曹操的掌权,这根儒家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宋兵不敌外敌,并非儒经读得太好,清兵入关得势,也非不重儒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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