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民警追捕窃贼 鸣枪示警无效就能将其击毙? -- 早生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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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前面用花盆攻击的前科,警察有权认为嫌疑人有继续危害他人的可能,有权开枪击毙。
按记者的描述,这要算‘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就有些勉强了---当然,我也对报导的可信度与全面度有所保留。
单单在感情上来说,我对该小偷没有任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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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不是拘捕还是什么? 6 晨枫 字308 2007-12-16 15:34:17
🙂晨老大,您也在加拿大,我就跟你请教请教。 1 早生华发 字1352 2007-12-16 16:52:16
🙂温哥华机场的问题出在 晨枫 字350 2007-12-16 18:50:10
🙂我认为有些勉强
🙂一半反对,一半赞同。为了俺赞同的那一半,也献花~~~ 3 煮酒正熟 字688 2007-12-16 15:34:13
🙂这个更牛!(中国警察用的啥人道枪?) 1 鳕鱼邪恶 字66 2007-12-16 14:36:49
🙂这小子要是在北美 3 晨枫 字486 2007-12-16 15:29:32
🙂晨老大,俺是想说。。 1 鳕鱼邪恶 字170 2007-12-16 2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