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从ATM案及近期其他案看某些人的“人性过剩”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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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观点我基本是同意的。
我也承认道德确实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可能这里的先进与落后,还不在道德本身,而在于执行道德的人。
问题是,道德可以有先进落后之分,法律却只能有一个标准。
我不否认现实中存在的不公,但应该做的是让那些不公的事情符合应有的“标准”,而不是妄疑“标准”,甚而制造新的“不公”。
世界上没有圣人,“富人”无权天然占据道德和法律的制高点,“穷人”亦然,同样的事情,适用于某条法律,难道可以为富人制定一条标准,同时再为穷人也制造一条标准吗?
我不否认确实有“富人”占据了法律的制高点,我们应该做的,是把他拉下来,而不是为了显示我们对穷人的“同情”,而把穷人捧上去。
正是由于“这个世界大家都还没有处于极高的道德水平,都还没有极强的自制力,还没有极自觉的行动,”,所以才需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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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赞兄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十万朵莲花 字70 2007-12-23 09:09:28
🙂您这么说太误解我了 1 懒惰的GOD 字303 2007-12-23 17:13:49
🙂哈,这次就不说啥了,花你.. 十万朵莲花 字0 2007-12-23 22:01:44
🙂谢谢回复
🙂不是全部赞同 十万朵莲花 字110 2007-12-22 04:58:48
🙂按程序提取的钱算盗窃--这不是胡扯吗? 2 起于青萍之末 字871 2007-12-21 18:04:53
🙂程序合法就全部合法? 一个历史 字142 2007-12-23 08:27:20
🙂你对法律的理解有误:法律不考虑动机,过程,只考虑结果 PBS 字417 2007-12-22 22: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