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定限度的腐败有益是个伪命题--议当前出现的腐败合理合法化现象 -- 一饮拼千钟
关于tradeoff我还真的说不了您那么清楚呢。
其实这个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命题本身可能源于北大那个陕北的放牛娃(放羊?)提出的腐败“即使不是最优也是次优选择”。
但是那位属于经济学家,糟蹋经济学家的段子多了去了,有不少都直奔着他的一个要害——假设。
那么,前面的假设是什么呢?
假设一个国家发展经济,现在有三个变量:政府垄断、无腐败、经济增长。这三个选项是不能兼容的,只可能选两个。最差的是政府垄断加无腐败,但没有经济增长;最优的是无腐败加经济增长,但必须排除政府垄断;次优的是政府垄断加经济增长,但一定会有腐败。
这个就是他话的前提条件,您看看,差不多了不是?也不太像不讲理的样子嘛。
说这个话的目的呢,不是要腐败或者反腐败,而是指到垄断特别是政府垄断那里。“我的目的不是说腐败好,而是说你要实现无腐败的经济增长,就必须改变所有制,解除政府对资源的控制。你看现在很多产业政策,规定企业投资不能进这个不能进那个,其实都是腐败的温床。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越多腐败就越多。这个问题不能靠政府官员的道德解决。一个社会要消除腐败,必须削减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是治本的方法。如果把腐败简单归结为人的道德问题,实际上掩盖了问题的本质,反倒使这个问题更加严重。好比现在要破一个案子,不去抓真正的元凶,找一个替罪羊把他枪毙了,好像解决了问题,结果会使犯罪分子更猖狂。”
好了,既然大家争了这么久,总该有点表示吧?
第一,承认现实,的确有腐败的。
第二,明确目标,腐败是要反对并且限制的。
第三,假设心理学家说的有道理,那么就不是人的问题,换谁都一样腐败,那么就是制度的问题,所以,制度建设是不能少的。
第四,腐败相对于政府统管一切、限制一切民间经济活动而言,是相对的一种善,至少可以做事情了。这个结果是符合东方“行大事不拘小节”“不择手段”的价值观的,但是西方法律往往更看重过程、程序,“恶花不可能结出善果”。
第五,离开了政府统管一切的语境,腐败就不再天然的具有“润滑剂”的功能。即是说,如果在正常国家和正常情况下,腐败都是不可接受的。这一点,正是我们需要强调的。反对腐败,应该是一个普世的价值观。
第六,国内官员的确存在不让他贪他就不做事的情况,无所作为最安全,那么,这种情况下有两个选项,消极的接受现实,承认交换,为经济发展付出腐败的代价。
积极的呢?认清楚腐败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里要腐败一定有个前提就是政府权力过大导致寻租。好比我去买点烙饼,非得搭一脸盆,您要非说这样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繁荣,那就有点不讲理了不是?关键是没得选,如果有的选,肯定不会到你这里繁荣啊,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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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的看法就完全一致了 一饮拼千钟 字8 2008-01-07 18:20:27
🙂所以交流很重要 1 大秦猛士 字54 2008-01-07 18:26:55
🙂只认识黑白两色的人,想不明白这样的问题 1 加东 字54 2008-01-06 19:18:54
🙂嗨,刚才没有发成。
😄噢卖疙瘩,“正常国家” 加东 字176 2008-01-06 19:29:33
🙂社会不是“是非题” 3 加东 字460 2008-01-04 18:17:39
🙂那就加强制度建设。 金色阳光 字309 2008-01-07 19:46:54
😉认为世界上只有深深浅浅的灰,不存在黑白两色的认识也不太成熟 十万朵莲花 字0 2008-01-05 03: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