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和天火的许霆案! -- 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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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连续取款17万,远远超过了一天之内不能超过5000的限定(在2006年的时候),即使是现在,一天最多也只能是2万;
第二:叫了同伙过来一同实施类似的行为;
第三:在取款后三天,就离开广州潜逃,而且离开广州前,没有和工作单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第四:在潜逃后到一年后被抓获的一年时间内,他有充分的时间和能力去证明自己是否多取钱了。
最后说一下刚刚看到一则报道,他父亲在这次重审的时候说:如果他儿子被判有罪,就一分钱也不还了。
我实在没弄明白,一般人碰到这种事,第一想法都是赶快把钱还上,然后求法庭从轻发落吧?这老爸是认为他儿子不值这17万呢?还是认为他这17万可以要挟法庭或者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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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你摆个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行为,按商业规则办事。 lanchong 字72 2008-02-27 05:26:09
🙂立刻还的话,就什么事也没有 yhz 字146 2008-02-27 05:23:14
🙂事实上ATM的故障可能有两种 胖鱼 字154 2008-02-25 20:47:08
🙂但是从他后面的行为来看,他显然知道
🙂从人情上说我相信他是知道是无钱硬取 胖鱼 字403 2008-02-26 05:21:28
🙂看证据链 yhz 字228 2008-02-26 05:34:56
🙂恩,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做,不过比较难就是了 胖鱼 字256 2008-02-26 05:52:46
🙂刑事责任辩方也要举证的 yhz 字28 2008-02-26 0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