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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和天火的许霆案! -- 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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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和天火的许霆案!

有没有罪这个难讲,我不知道你代表谁在说话.但从已往的案例来讲.金融机构是代表国家还是代表商业法人这个你没搞清楚.再讲这个案的性质你凭什么叫做盗窃.

盗窃主观是是通过隐秘手段在他人不注意的时候拿走那才算.银行的ATM机如果遭到人为的破坏.程序给恶意删改这个你讲道歉讲得过去.但许霆没有这样做.他在服务的另一个代表确认的前提下拿的钱,他的前提是在法人的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那他就不存在盗窃.如果他因为这样而遭罪的话我建议许霆民事诉讼.告ATM机恶意提供不合理服务造成许霆的麻烦.建议要求ATM机责任方赔偿一切损失.

其实这个案子的本质就是强势对弱者的不公正判决.做为合同一方法人在他的操作失误的时候强加合同的另一方不合理的责任推委.

关于许霆这个问题.他主观上是有犯罪的动机.如果这个动机对一般人的话那是诈骗.如果ATM对客户也来怎么一手有没有人认为银行应该判无期?再讲ATM机以往对客户出错的事也出过.但做为损失的客户一方得到的是ATM机不会出错.那有什么合理?

如果引申一下.银行做帐出错.客户的钱没有了那银行的罪行是什么?

其实商业银行的服务中出问题.这个问题是在合同的两方共同的条件下产生的把责任推到责任的次要一方那真是太流氓了.

现在高院把案见发还重审.我们还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但我想中国至少有法官有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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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银行里经常提出假钱.(包括ATM.银行系统)银行有没有人因此而判过无期徒刑?

家园 坚决支持!盗窃罪一定要有非法的动作

有个河友跟我争论半天,最后说是实质是犯罪......许某行为有过错,但其操作的每个动作都是合法且符合双方约定的,因此不适用盗窃罪名.否则,ATM机错误吃卡也要按抢劫判银行法人才合理了.

家园 商品标价错误的话

顾客买走算犯罪吗

不是前阵有品牌电脑网上售价出错现象吗,好像交易被取消了都,但不能判顾客就犯罪了吧。

再比如商店里标价出错,100块的东西标价成1.00了,结果被发现漏洞的顾客买走了上百件,顶多这个也就是协商是否能取消交易或者相互折衷补偿的问题,还就判顾客罪了?

在该台atm里,账面上的一块钱可以兑换100块钱现金,怎么就不可能了,比如促销广告之类,银行怎么就不能做些商业惊人之举?要是有如芙蓉姐姐之类想赚人眼球的企业,很可能在大街上撒钱,作为出名的手段。那捡到的人一分钱都没出就白拿走了呢,岂不更该判罪。

这个我觉得只能是银行想办法找取款人协商追回部分款项,这就算很不错了,判罪。。。法律部门这样做,是个极为危险的先例,极端地夸大了政府的地位,这还只是针对商业银行呢。

家园 ATM机吃卡=抢劫???

抢了你啥?卡?那玩艺本身值钱么?卡里的钱?那个银行拿得到么?

在ATM机明显存在故障得情况下,你认为ATM机仍然必须而且全权代表银行----这个你觉得合理也行.某天你在ATM上存了1000,ATM说你只存了1元,或者取了1元却扣了1000,希望你也觉得ATM"非常合法","代表了银行",不去找柜员协商哈.

家园 明显地,不去申辩讨论却起诉才等于本案

顾客只能是说,我认为机器吃卡有错,要求银行给复核,还我卡.这就是首先双方确认那机器行为是代表银行的,然后再说是非问题.

而本案银行应该承认自己的机器发出了错误的信号,让顾客以为可以重复取款而不计帐......现我方复核,有证据表明该顾客重复170次取款,要求其归还.这个是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

本案的做法是起诉顾客.那反之的情况顾客也可以起诉说银行机器吃卡耽误了我的时间,要赔偿(日进斗金,折合每小时20万)云云.至于说银行抢劫的荒诞才是跟说顾客盗窃的荒诞对等.

家园 协商?

我看到的新闻是他把另一个人叫来,一起拿完钱后就溜掉了,银行怎么找他协商?

家园 问题是许霆已经明显的知道当时ATM机已经出现故障

法律上也有规定,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发作期间,其行为是无效的。

例如说诱使一个精神病或者弱智的人XX,很可能不是按照卖淫或者通奸的方式判,而是按照强奸罪定罪。

家园 协商要钱,追回顾客的不当获利
家园 冒犯一下,若阁下突发

突发特殊精神疾病,某向阁下要钱阁下就给(例如某将借条给阁下,阁下将借条和钱一并给某),共重复了170次,被他人发觉.

此时能认定某偷窃了阁下?大概算抢劫都可以,却不能算偷.

家园 盗窃还是抢劫,这个由法律专家解释吧

但是无论怎么样,绝对不能说你就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家园 是.盗窃要无期到死刑,逃债大概3年之内

多少神偷被抓N回都到不了无期.......罚不当罪.

家园 这个要看盗窃或者抢劫的对象是谁了

如果只是公车上小偷小摸的,几年就出来了。

但是盗窃金融机构,这个就小不了了。

至于说什么“罚不当罪”,这个肯定不是一个合理的辩解理由。

即使是杀人未遂或者抢劫银行未遂,也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了。

按你的说法,我人没杀成,钱没抢到,这不是更冤枉?

家园 接刚才例子

你在给我170次钱后清醒过来了,你不找我要钱,去找你警察亲戚告我盗窃......后面都一样了.

法院若也是你亲戚开的,我被凌迟都可能.可惜情形不一样........所以才有了再审.

家园 你这杠抬得没水平

首先,我记得许某人是拿了钱之后就跑回老家了,若不是报警,人影都找不到,如何“找我要钱”?

其次,犯罪的目标不一样,其手段也绝对不一样。如果你是盗窃或者银行,绝对是成立专案组,XX领导亲自督办的大案要案。如果你盗窃或者抢劫平头老百姓,那么很遗憾,这个案子什么时候破,估计就难说了。

再次,我被抢劫或者盗窃了,是否找犯罪嫌疑人私了,这是个灰色问题:从台面上说,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干的,而且这么干也不会抵消任何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所以我立刻报警,是毫无问题的。

最后,至于说亲戚不亲戚的,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这么理解:你现在说一审的法官严重不利于许某人,所以是银行的亲戚。那如果再审的结论不一样,而且相对有利于许某人。那么那位再审的法官,是不是就是许某人的亲戚了呢?

家园 银行是提供服务的企业

与顾客是对等的民事关系.服务提供出错了导致顾客可以多得款,属于民事范围.顾客趋利避害用合法手段多取得现金,也是民事范围的责任.

争论到此,请问给出了顾客哪个动作是犯法的?没有"非法侵犯的动作",就不能认定盗窃.

水平就是"明知机器坏了......"?谁知机器坏了?顾客对机器的故障不负责任.整个就是你愿意给我愿意拿的.

许某的过错不在跑,而在有证据表明其不当得利后不肯还钱.而当其家属愿意还钱时警方和银行却关闭了这解决民事纠纷的门,这样的行为才导致现在的恶果.

你找100万个银行大盗按这许某的方法偷窃银行,一般说100万次都不会有同样成功的机会.据此认为这许某是中大奖都可以.要不,你找上100万同意你观点的人跟你一起去再现一下许某的犯罪过程,看能有一样的结果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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